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關於促進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有關金融機構:

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工商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證監局制定的《關於促進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轉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17日

為進一步促進我省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完善蘭州區域金融中心功能,充分發揮金融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助推經濟轉型跨越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甘發〔2012〕7號要求),現就推進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建設統一開放、基礎雄厚、功能完備、規範高效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是完善地方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有效解決非上市企業的股權、債權交易與融資問題,促進科技創新,盤活企業存量資產,拓寬投融資渠道,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有利於加快企業改制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融資能力,促進企業做優做強;有利於引導社會資本和民間資金投向實體經濟,為股權投資、風險投資提供進入和退出通道,提高要素資源向產業資本轉化的能力;有利於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引導鼓勵科技創新企業加快發展,培育更多的上市公司後備資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積極支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規範發展。
二、總體要求
推進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要堅持創新發展與規範管理並重的方針,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創新服務、高效融資,統一監管、嚴控風險”的發展原則,以市場化、法治化為基本取向,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宗旨,嚴格遵守國家金融發展、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立足甘肅、對接全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統籌建設布局,重點圍繞傳統產業創新發展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以股權、債權融資為主要服務內容,不斷強化市場融資功能,全力打造服務全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戰略平台。
三、市場職能
(一)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是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組織形式,該交易場所為依法在本省從事股權託管交易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法人。其主要職能是:制定市場交易規則,為企業股權、債權和其他金融類產品的掛牌、轉讓、融資、登記、託管、結算等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組織、監控和管理市場交易活動,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開展投資者培訓服務,建立合格投資者準入制度;履行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管理人的職責;組織會員為掛牌企業提供培育服務,為投資者提供盡職調查服務,為企業轉板上市提供專業服務,為多層次資本市場儲備上市資源,協助落實扶持企業上市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股權交易中心”)為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省級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在國家證券監管部門和省政府指定監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管下,對接全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為全省企業提供省級區域性股權交易服務。股權交易中心要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整合省內其他現有股權交易平台業務資源,不斷拓展市場功能,提升風險管理水平,逐步發展成為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應在其他交易場所進行股權託管交易的,我省非上市公司有在交易場所內進行股權交易意願的,應統一集中到股權交易中心進行。
(三)股權交易中心運行初期實行會員制,機構參與股權交易市場活動,須先取得會員資格。各金融機構、信用擔保機構、各類投資機構、基金及各類商會等,可申請成為機構投資商會員,提供推薦企業掛牌、股權報價、定向增資、私募債承銷、代理買賣、投資諮詢、自營投資等服務;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可申請成為專業服務商會員,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審計、驗資、評估、法律等專業服務;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及其他服務機構等可申請成為一般會員,為企業、股東和投資者提供貸款和擔保增信、評級及財務顧問等服務。
四、政策措施
(一)全力引導全省企業在股權交易中心登記託管、掛牌交易。支持並鼓勵全省企業通過在股權交易中心登記託管、掛牌交易,推進企業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快股份制改造。鼓勵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企業、特色優勢企業和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企業在中心掛牌,開展股權、債權融資;鼓勵支持科技創新型、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在中心掛牌,吸引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融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掛牌企業經過中心培育和規範後,符合轉板條件的,可申請轉板。
(二)全面拓展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業務空間。支持股權交易中心發揮信息和資源集聚作用,為掛牌企業提供股權轉讓、定向增資、配股等多種股權融資,實現存量資產的流動性需求,有效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和股權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發行私募債、可轉債等各類債權融資產品。加強股權交易中心與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大力推動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支持股權交易中心通過組織銀行、信託、擔保、資產管理等機構開展業務合作,為股權登記託管和掛牌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貸款、資產證券化和金融資產交易提供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融資服務。
(三)積極支持股權交易中心為企業提供全方位、低成本的服務。股權交易中心要為掛牌企業的股權、債權和其他金融類產品提供登記、存管和結算等服務,並為掛牌企業及其股東做好股權查詢、掛失、證明、繼承、贈予、分紅等其他託管服務。要加大業務推介力度,強化對各市州和行業部門企業掛牌的輔導培育工作。股權交易中心對企業股權登記、託管、掛牌,兩年內免收任何費用。
(四)合力創造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工商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證監局要加強協調、形成合力,根據股權交易中心發展需要,及時制訂和完善宣傳推介、財政扶持、工商變更、掛牌培育等政策措施,為其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要加大省級財政用於支持企業發展的各種專項資金整合力度,逐步將財政撥款改為以股權投資形式注入企業,並吸引社會資金跟進投資。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積極鼓勵和引導轄區內有意願企業通過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權登記、託管、掛牌交易、投資、融資、結算、過戶。市縣政府要積極以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加大對完成股份制改造企業的支持力度。
五、監督管理
(一)省政府金融辦履行對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能。省政府金融辦要加強對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及時制定和修改股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對股權交易市場相關業務活動進行日常監管,依法查處股權交易市場的違規行為,並認真履行好省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股權交易中心實行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制。根據省政府金融辦授權,股權交易中心要履行對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自律管理職能,及時制定和修改股權交易市場有關業務規則和操作細則;按照監管規定和市場公約,組織和實時監控市場交易活動;監督市場主體信息披露行為;對投資者信息和賬戶信息予以保密,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業務,強化風險管理措施,確保市場規範、安全、高效運行,維護市場公平、公正;履行省政府金融辦賦予的其他職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