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49號),充分發揮進口最佳化資源配置作用,進一步擴大進口,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省屬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49號),充分發揮進口最佳化資源配置作用,進一步擴大進口,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著力擴大進口
(一)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鼓勵省內企業擴大對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節能減排和低碳經濟、高新技術和高附加值產業亟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支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引進技術設備進口,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快創業創新和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支持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加快改造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積極申報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4年修訂)》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錄》的鼓勵類項目。積極培育進口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大力推廣大型製造設備、施工設備、運輸工具、生產線等融資租賃服務,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列為商務部融資租賃試點企業。支持蘭州新區、武威保稅物流中心開展進口設備租賃業務創新和制度創新試點,引導企業利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負責)
(二)擴大服務進口。適應我省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支持企業購買產品設計、工藝流程、生產規劃和售後服務在內的專業化服務,擴大研發設計、城市規劃、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高端生產性服務進口,加快發展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相配套的服務進口。積極促進旅遊服務進口,落實出境游旅行許可權下放,擴大出境游規模,發展包機業務,培育航線,推動人員互送、資格互認,拓展服務貿易領域。(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旅遊局負責)
(三)擴大重要資源進口。著眼緩解能源、原材料瓶頸約束,積極配合國家實施能源資源戰略儲備計畫,鼓勵企業抓住國際大宗商品價格走低的有利時機進行資源儲備,穩定和引導大宗商品進口。培育發展境外投資合作主體,加大境外資源類項目投資力度,進一步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對外投資合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4〕162號),建立資源類產品進口基地,支持企業境外投資開發的資源類產品回運。鞏固南非、尚比亞等傳統市場,開拓中亞、西亞等新興市場,擴大資源產品進口渠道,穩定能源資源供應,提高市場保障能力。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適度擴大再生資源進口。利用我省能源電力資源和富餘生產能力,發揮骨幹企業生產加工和技術優勢,開展進口銅精礦、鎳精礦、粗金和積體電路封裝等加工復出口,擴大生產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拓展加工貿易的外發加工等新型業務模式。(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蘭州海關負責)
(四)合理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滿足省內消費升級需求,支持引導企業合理增加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費品進口。積極向國家申報建設肉類和水果進口檢驗檢疫指定口岸。培育發展各類進口主體,扶持國有、民營等內資企業提升進口能力、擴大份額,推動出口龍頭企業向進出口並重轉型,支持具備條件的省內流通企業整合進口和國內流通業務,促進進口和國內流通相銜接。鼓勵省內商業企業經營代理國外品牌,發展自行銷售平台。(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五)擴大自“一帶一路”國家的進口。積極參與多雙邊合作,認真落實《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段建設總體方案》(甘發〔2014〕10號)確定的重點工作,發揮比較優勢,拓展合作領域。鼓勵企業擴大自沿線國家進口重要資源和消費品,到中西亞、中東歐等國家投資農業等優勢產業領域,進行加工生產並擴大加工產品進口,在海外建立採購網點和渠道,積極簽訂服務貿易合作協定,抓緊收穫早期成果。落實清真食品互認協定,擴大對我省有需求的特色商品進口,促進省內消費。加強貿促機構、民間商會與沿線國家的交流,擴大貿易合作。(省商務廳、省貿促會負責)
二、加大政策和金融支持
(六)用好國家促進進口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全省經濟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和企業創新亟需的機電和高新技術等產品進口,以及與銅鎳加工等有關的先進技術引進、鎳硫等部分進口原材料列入國家《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範圍,並按規定申報享受國家財政貼息。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商投資項目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國家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及環保設計、科技開發用品等做好免稅確認。積極支持企業設立進口基地和採購網點,紮實做好進口促進及公共服務等工作,為企業提供便利。(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稅局、蘭州海關負責)
(七)提供多元化融資服務。充分發揮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優勢,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和資源類商品進口,爭取到2015年底貸款餘額突破200億元。支持商業銀行開展進口信貸業務,發展進口項下的貿易融資,加大對企業進口鼓勵類技術和產品的資金支持力度。完善進口信用保險,拓展進口預付款等進口保險業務,鼓勵保險機構研發開展有利於擴大進口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降低企業進口風險。進一步拓寬進口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擴大直接融資。(省政府金融辦、省商務廳負責)
(八)完善企業進口結算服務。鼓勵企業在進口貿易中使用人民幣結算,推廣企業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業務,減少企業外匯資金跨境劃轉費用及匯兌成本。進一步放寬進口付匯名錄管理,開通綠色通道,新註冊企業貿易外匯名錄登記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外匯局負責)
三、提高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
(九)進一步最佳化通關管理。進一步清理進口環節不合理的限制與措施,降低進口環節交易成本。實行24小時和節假日預約通關,全面實行自動進口許可證聯網核查及通關單聯網,全面實現通關作業無紙化。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對電子商務集貨、備貨進口的商品,實施“分類管理、便利進出”、“一次申報、分批核銷”的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同時,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貨物簡化手續,擴大採信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結果,縮短檢驗檢疫時間。(省發展改革委、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搭建進口貿易平台。加快全省航空、陸路及具有口岸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建立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為企業提供商務、通關、檢驗檢疫、物流等方面的綜合信息服務。提升電子口岸功能,發展“單一視窗”模式。利用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等展會平台,組織和支持舉辦進口展覽會、洽談會,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重要展會和採購活動,尋求進口商機。儘快開通國際航空貨運航線和國際貨運班列。大力推進國際港務區建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平台,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扶持國際快件業務發展,加快中川機場快件監管場所建設。充分發揮貿易促進機構、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在擴大進口中的作用,開展進口政策、業務培訓和商務諮詢等服務,幫助進口貿易企業及時了解信息、掌握政策、拓展業務。(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省貿促會負責)
(十一)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口管理。充分發揮蘭州綜合保稅區和武威保稅物流中心的作用,支持企業擴大相關商品進口。鼓勵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進口商品展銷區和採購、分撥、配送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申報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一步規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流通秩序,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負責)
四、營造發展進口貿易的良好環境
(十二)加強對進口工作的組織領導。發揮好省級外貿聯席機制的作用,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就進口促進、進口便利化和進口形勢等方面進行協商溝通。轉變政府職能,完善進口公共服務,統籌協調聯席機制各成員單位,簡化進口相關審批程式,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在省政府政務大廳實施進口業務“一站式視窗”服務,不斷提高政務效率。省級相關部門入口網站增闢進口專欄,加強信息發布、政策介紹、信息查詢、貿易障礙投訴、產業損害預警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服務。各地要建立健全相應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根據各自職能分工,靠實責任,完善制度,抓好落實,促進進口穩定增長。(省級外貿聯席機制各成員單位、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三)建立預警與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口貿易風險防範和協調處理工作,加強貿易統計,開展進口數據巨觀檢控和統計預警分析工作,及時發布進口貿易預警信息,指導進口貿易企業不斷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價格、儲運、銷售、匯率等方面的風險防範。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企業規範經營。要加強進口貿易糾紛協調,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省級外貿聯席機制各成員單位負責)
(十四)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市州、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注重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採取集中培訓、上門宣講、媒體宣傳等方式,認真做好政策解讀。編寫《企業進口操作指南》,彙編鼓勵進口的政策,明確進口貼息申報、商檢通關流程等操作路線,幫助企業做好審核申報,免稅確認等工作。進一步最佳化申報流程,加快審核進度,切實做到涉企政策公開透明、政策服務暢通便捷。(省級外貿聯席機制各成員單位負責)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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