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更加精確地,如果
R和
S是
環,則環同態是一個
函式f :
R →
S,使得:
如果我們不要求環具有乘法
單位元,則最後一個條件不需要。
性質
直接從這些定義,我們可以推出:
f(0) = 0
f(−a) = −f(a)
如果a在R內具有乘法逆元,則f(a)在S內具有乘法逆元,且有f(a) = (f(a))。
f的
核,定義為ker(
f) = {
ain
R:
f(
a) = 0},是
R內的一個
理想。每一個交換環
R內的理想都可以從某個環同態用這種方法得出。對於具有單位元的環,環同態的核是一個沒有單位元的子環。
環同態f是單射,若且唯若ker(f) = {0}。
f的像,im(f),是S的一個子環。
如果
f是
雙射,那么它的逆映射
f也是環同態。在這種情況下,
f稱為
同構。在環論的立場下,同構的環不能被區分。
如果存在一個環同態f:R→S,那么S的特徵整除R的特徵。這有時候可以用來證明在一定的環R和S之間,不存在環同態R→S。
如果
R是一個
域,則
f要么是單射,要么是零函式。(但是,如果
f保持乘法單位元,則它不能是零函式)。
如果
R和
S都是
域,則im(
f)是
S的一個子域(如果
f不是零函式)。
如果
R和
S是交換環,
S沒有
零因子,則ker(
f)是
R的一個
素理想。
如果R和S是交換環,S是一個域,且f是滿射,則ker(f)是R的一個最大理想。
對於每一個環
R,都存在一個唯一的環同態
Z→
R。這就是說,整數環是環
範疇中的
始對象。
例子
函式
f:
Z→
Zn,由
f(
a) = [
a]
n=
amodn定義,是一個
滿射的環同態,它的核為
nZ。
當n> 1時,不存在環同態Zn→Z。
如果
R[
X]表示變數為
X的所有實係數
多項式的環,
C表示
複數,則函式
f:
R[
X] →
C,由
f(
p) =
p(
i)定義(在多項式
p中用虛數單位
i來代替變數
X),是一個滿射的環同態。
f的核由
R[
X]內所有能被
X+ 1整除的多項式組成。.
環同態的種類
在環範疇中,單射的環同態與單同態是相等的:如果f:R→S是單同態而不是單射,則它把某個r1和r2映射到S的同一個元素。考慮從Z[x]到R的兩個映射g1和g2,分別把x映射到r1和r2;fog1和fog2是相等的,但由於f是單同態,這是不可能的。
然而,在環範疇中,滿射的環同態與滿同態是非常不同的。例如,Z⊆Q是滿同態,但不是滿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