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現公布《玉溪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居民繳費和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玉溪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是2016年玉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建立多層次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
各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台本統籌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運行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統一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
舉報受理地址:玉溪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玉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郵政編碼:653100,舉報電話:12333 第五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受理醫療保險違規行為的舉報工作,及時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對舉報事實進行核查,並根據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
《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十政發〔2017〕27號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鞏固提升醫保待遇水平,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其中,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2022年...
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22日印發西雙版納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九、職能轉變。玉溪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大中專院校和中國小學生、幼稚園兒童、嬰幼兒、宗教教職人員、外來投資經商和務工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國家和省...
第二條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服務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社會醫療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33387萬人,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7094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6293萬人。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
以下是各地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湖南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
現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隨著全民醫保體系的初步建立,人民民眾看病就醫有了基本保障,但由於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特別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保障水平...
2016年1月3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號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與基本原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推進5部分。《意見》就整合城鄉...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且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村五保老年人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三無”老年人等貧困老年人,民政、衛生等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幫助其交納個人應負擔的全部或者部分資金。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7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醫療費用報銷...
積極探索點數法與統籌地區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相結合,逐步使用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代替具體醫療機構總額控制。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加強醫保目錄管理,嚴格落實《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7]31號)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550元。按中央、省和運城市財政補助政策,一般縣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20%,市級財政負擔4%,縣級財政負擔16%;享受西部政策的縣中央財政...
《日喀則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於2021年12月1 日發布。檔案發布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檔案 索引號: 542300000/2021-201997 發布機構: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目錄: ...
2014年1月1日,為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管理,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市政府印發了《河源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整合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
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和《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懷政發〔2016〕1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德宏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全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
《株洲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在株洲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檔案精神,...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從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通知》(雲府〔2018〕47號)、《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雲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173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194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