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背景下破產制度的完善》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商環境背景下破產制度的完善
- 作者:編者:張善斌|責編:陳帆
-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7214958
《營商環境背景下破產制度的完善》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
《營商環境背景下破產制度的完善》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內容簡介本書一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破產審判實務熱點問題研究,主要聚焦於破產程式中民事裁定的擴展適用等。第二部分為重整制度研究,主要涉及...
《北京市深化破產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破產制度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著力打造首善標準、國際一流的“北京服務”,為企業高效重整...
力躍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範圍內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能力明顯增強,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形成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為全國營商環境建設作出...
《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是2022年2月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事件 《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共推出18個領域、179條具體提升舉措。具體內容 一、企業開辦註銷領域 構建優質高效、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
2022年廣西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堅持不懈推進新一輪營商環境改革,打造辦事效率高、開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業宜成的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
制定具體保障措施,推動和保障破產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依法履職。四、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市、區縣兩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形成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專項小組分工牽頭、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區縣(...
《衢州市打造中國營商環境最優城市2021年實施方案》是2021年衢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系列講話和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持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完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制度,以政策效果評估為重點,建立重大政策事前、事後評估長效機制。加強營商環境工作考核,通過採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等多種方式,對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進行不定期考核,並將...
(三)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20. 抓好《廣東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各種渠道,向廣大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宣傳解讀。通過第三方評估、調查暗訪等方式,重點圍繞公平競爭、政務誠信、執法規範、企業破產、政府採購和...
到2025年,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引領示範作用持續發揮,取得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強、國際領先的制度創新成果,市場機制更加完善,法規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全面建成與首都...
具有河南特色的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實現“應立盡立、應改盡改、應廢盡廢、應釋盡釋”。信用監管和服務實現關鍵環節制度規範全覆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嚴格執行。商事契約案件審理和執行效率大幅提高,破產案件...
為高水平開展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杭州市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要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一、背景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最佳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對標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體制機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
本市經濟信息化、商務、政務服務、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資源、司法行政、地方金融、智慧財產權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充分運用現行法律制度及國家政策資源...
第四十六條 市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第四十七條 建立最佳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強化頂層設計,打通制度壁壘,做好負面清單,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二是評估考評促提升。建立完善全省“標準量化、綜合排名、定期通報、末位約談”的營商環境考核體系,定期發布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報告。加大專項督查力度,強化...
一、《條例》的出台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省委領導同志要求“打好營商環境翻身仗”。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
加大考核力度,將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納入營商環境考核,確保各項改革事項落地見效,儘快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十五)強化法治保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3年內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深圳經濟特區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2020年10月29日審議通過。條例參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角度出發,對市場準入、企業開辦、生產經營、破產重整、退出等重點環節進行規範,為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條...
第七條 本市建立最佳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企業經營者、有關社會人士作為監督員,發現營商環境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接受社會監督員的監督,及時整改查實的問題。第八條 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協同推進...
堅持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例會制度,研究解決改革推進中的突出問題。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務公開協調小組各專題組、保障組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地各部門(單位)建立完善主要負責人抓改革機制,加強...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要求和評價結果,充分運用現行法律制度、政策資源,及時調整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支持開發區、新區、園區等依法承接省級、市級賦予的管理事項,在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開展差異...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營商環境考核制度。縣級以上營商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對同級有關部門、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年度目標考核,並將考核結果通報被考核單位,抄送被考核單位的本級或者上一級人民...
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人大常委會可以採取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質詢、詢問或者代表視察等方式,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第七條 本市建立最佳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
第六條 省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制度,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開展評價工作,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
六、打造特色引領的縣域營商環境 106.打造自貿區鄭州片區跨境貿易國際化試驗區。持續鞏固自貿區開放引領地位,完善政策體系,強化制度創新,圍繞“兩體系一樞紐”戰略定位,突出綜保區、口岸、通關、多式聯運四大核心要素和物流、金融兩大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