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在2002.10.14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 頒布時間:2002年10月14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1月15日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烏魯木齊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在2002.10.14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
《烏魯木齊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在2002.10.14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規章制定程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保證政府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及...
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08.12 實施時間 1988.08.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需要,使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規範...
為了規範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第二條 制定自治區地方法規的許可權和範圍:(一)自治區人民...
第五條 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規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和需要,突出地方特色,有利於實施和操作。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傾向。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六條 市人民...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以下統稱制定機關)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式制定的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檔案。第四條 制定規範性...
第十八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規劃期限內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修改的情形,方可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進行修改。修改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並向原審批機關...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在法定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的程式,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定、辦法、細則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制定的內部...
第三十三條 市政工程管理方面的其他違法行為,由行政綜合執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第六章 環境保護管理部分處罰 第三十四條 未經批准,夜間10點至次日凌晨5點(烏魯木齊時間)在居民區、教學區、療養區進行建築...
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流程最佳化、模式創新,不斷提高政府效能。十三、堅持清正廉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廉潔從政規定,勇於自我革命,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反腐,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強廉潔政府建設,推動形成清清...
第一條 為了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提升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一)未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標準、施工方案和設計要求等相關規定進行施工的;(二)未定期組織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和安全檢查工作的;(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按照相關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編制或者未按照規定程式進行...
烏魯木齊市行政複議聽證程式規定 (2009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依法、公開、公正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
制定規章,應當體現行政機關的職權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在賦予有關行政機關必要的職權的同時,應當規定其行使職權的條件、程式和應承擔的責任。第六條 制定規章,應當體現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科學規範行政行為,促進政府職能向巨觀調控、市場...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公布、備案和解釋。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規範性檔案,是指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府的命令、決定,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式制定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
關於修改《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 為做好法規規章備案工作的銜接,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根據《烏魯木齊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相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刪除《烏魯木齊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或者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的調整情況,政策法規處對已發布實施的規範性檔案進行適時清理。清理規範性檔案參照《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政策法規處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
第十九條 市發改委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政府投資項目計畫,按規定程式報批後下達。 政府投資項目應嚴格按照批准的計畫進行建設。 第二十條 申請納入政府投資計畫的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資金申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行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是1997年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因地質條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或調整控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範圍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第三十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建設時序提出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具體範圍,徵求城鄉規劃、...
第四十七條供熱企業應當制定供熱應急預案,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在採暖期內實行二十四小時應急備勤。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熱力行政...
第八條 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第九條 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機關在執法活動中,可以行使以下職權:(一)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
(九)行政許可程式;(十)行政許可時限;(十一)行政許可證件及有效期限;(十二)收費;(十三)年審。第四章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式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許可條件和申請材料有規定的,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不得增加行政許可條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在1997.11.26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處罰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
材料不齊備的,司法行政部門可以退回政府辦公機構。第二十條 合法性審核事項包括:(一)是否屬於行政規範性檔案;(二)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三)是否符合制定機關法定許可權;(四)是否符合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五)是否違反...
第九條 在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向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地方性法規案和自 治條例、單行條例議案,可以先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經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四章規定的程式審議後,決定提請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由常務委員會或者...
自治區、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意見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複審結論。複審結論為修訂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地方標準制定程式執行。複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應當公告廢止。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