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潢川縣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稅收精細化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提高收入質量,確保應收盡收,根據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征管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潢川縣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意見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潢川縣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意見》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八年三月六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意見
(二○○八年三月一日)
一、明確協稅護稅職責
(一)縣直有關部門協稅護稅職責
1、國土部門:
在辦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新批建設用地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時,首先要求其出具各項稅收專用發票及完稅憑證,手續齊全方可辦理轉讓手續,並在轉讓行為發生期的當月底前將相關信息通報稅務機關和財政機關。涉及稅種:耕地占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
2、建設部門:
對承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建築、修繕、裝飾和其他工程項目的,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時,要求承建單位出具稅務登記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等證件,每月向稅務機關傳遞建設單位及承建單位相關涉稅信息和《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情況;對承建個人房屋應納的各項稅收,在建設者辦理準建證時應依據工程預算,通過建設者預扣各項稅收。涉及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3、交通運輸部門:
要做好車輛運輸環節(包括貨運、客運、計程車、三輪車等)各項稅收的協稅護稅工作,採取聯合辦公和委託代征的方式方法,實行源頭控管,凡到交通稽徵部門繳納規費的車輛,必須同時繳納各項稅收。對部分類型車輛可委託交通稽徵部門代徵稅款,每月向地稅部門傳遞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的辦證情況和反饋扣繳地方稅收情況。涉及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等。
4、交警、農機監理部門及保險機構:
車船管理部門要支持和協助稅務部門搞好車船稅收的監控工作,受理稅務部門提出的請求協辦事項,為稅務部門提供車船管理信息。公安交警部門憑藉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等有關手續;在進行車輛年檢時,要求車輛戶主出具納稅票據後方可進行年檢。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保險機構在代收代繳車船稅時,應根據納稅人提供的前次保險單,查驗納稅人以前年度的完稅情況;對於以前年度沒有繳納車船稅的,保險機構在代收代繳當年度應納稅款的同時,還應代收代繳以前年度的未繳稅款。涉及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車船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等。
5、房管部門及街道居委會:
支持和協助財政、地稅部門搞好房地產業的稅收監控工作,受理財政、地稅部門提出的請求協辦事項;對發生房屋買賣、贈與、交換行為的,按照“先稅後證”原則,未出具契稅以及地方稅收完稅憑證的,一律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每月向財政、地稅部門提供房屋買賣交易信息和房屋產權辦證情況,為財政、地稅部門聯合辦公提供方便;對銷售不動產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時,代扣相關稅款。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房屋出租,可委託房管局物業管理所代征;個人房屋出租,可委託街道居民委員會代征。涉及稅種: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6、監察、政法、審計、工商、廣電等部門:
配合財政、國稅、地稅開展稅收專項整治,查辦稅案,打擊涉稅犯罪,努力營造公平稅收征管環境;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定期對涉稅案件公開曝光,積極宣傳稅收整治成果,全面增強公民納稅意識。
(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協稅護稅職責
成立農村稅收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負責對農村稅收協稅護稅工作的統一領導、指導和檢查。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國稅、地稅、財政、工商、公安、土地、交通、村建及各行政村(含街道辦,下同)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本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農村稅收的協稅護稅工作。下設協稅護稅辦公室,分管財稅工作的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要求有辦公場所、辦公經費、專兼職工作人員。村級成立協稅護稅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村的稅源清理和授權代徵稅收等協稅護稅工作。
1、鄉鎮、辦事處協稅護稅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
(1)聘請協稅護稅人員。由各村委會推薦1至2名政治素質較強、文化水平較高的村幹部為協稅護稅人員,經鄉鎮、辦事處協稅護稅領導小組嚴格審核後,向協稅護稅人員頒發聘書,並簽訂《協稅護稅工作責任書》。
(2)召開村級協稅人員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村級協稅護稅人員例會,聽取協稅人員匯報協稅工作情況,總結上月度工作,制定下月工作計畫,研究協稅工作中出現的難點和問題。
(3)加強村級協稅人員業務培訓。每季度舉辦一次村級協稅護稅人員培訓班,由財政、國稅、地稅機關派人進行政策和業務輔導,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協稅護稅工作規範。
(4)健全村級協稅人員考核機制。建立協稅護稅人員報酬與績效掛鈎的責、權、利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對村級協稅人員的考核獎懲,主要與稅源管理好壞、協助徵收進度掛鈎,按季考評,年終總評。有稅不協助徵收、隱瞞稅源、營私舞弊的,由鄉鎮、辦事處協稅護稅領導小組按照程式予以解聘。
2、村級協稅護稅工作小組的工作職責
(1)負責本村範圍內的稅源管理。協稅護稅人員要深人村組、農戶、農林場所、商店、企業等納稅戶,摸清稅源底子,建立機動車輛、個體行醫、村民建房及承建情況、資源稅稅源、固定工商戶、停歇業戶登記管理等台帳,完善農村稅收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鄉(鎮)稅收監控體系。
(2)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按照《協稅護稅工作責任書》的要求,代征本村範圍內委託代征的稅款。
(3)協助稅務機關做好日常稅收征管工作。配合國稅、地稅機關宣傳稅法,提高轄區內公民的納稅意識。協助解決稅收徵收管理中的難點問題。協助稅款催報、催繳工作。及時向國稅、地稅機關反映轄區內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
3、鄉鎮、辦事處稅務機關的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協稅護稅工作制度。重點建立《協稅護稅人員工作職責》、《協稅護稅人員學習制度》、《協稅護稅人員例會制度》、《協稅護稅人員獎懲制度》等制度。
(2)簽訂協稅護稅工作委託書。與協稅護稅組織簽訂《委託代徵稅款協定書》,發放委託代徵稅款證書,授權協稅護稅組織在明確的範圍內代徵稅款。
(3)建立協稅護稅工作檔案。以村為單位,建立村級協稅護稅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稅源登記清冊》、《固定業戶稅款協助徵收清冊》、《稅源變動登記台帳》、《機動車輛稅款協助徵收清冊》、《農村承建房屋建築營業稅稅源登記清冊》、《協助徵收目標責任書》複印件、《協稅人員審批表》複印件。上述表樣由縣地稅局制訂下發,各鄉鎮、辦事處根據表樣自行印製。
(4)摸清農村稅源情況。定期開展調查,建立農村稅源檔案,並依戶建卡、村組建冊、鄉鎮建賬,做到三級稅源賬冊相互銜接。
(5)實行公開辦稅制度。堅持公開辦稅制度,增加透明度。在公共場所張榜公布納稅人的稅負和繳納稅款情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民眾和納稅人的監督。
(6)建立嚴格的稅款報解制度。嚴格執行稅款報解制度,按期報解代徵稅款,嚴防占壓、丟失、貪污挪用稅款等現象發生。
二、實施獎懲激勵機制
從2008年起,將村級協稅護稅工作經費納入全縣財政預算安排,按月撥付,專款專用。
對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縣直有關單位,實行協稅護稅任務與經費供給掛鈎,按實際繳納代徵稅款的一定比例,獎補代征單位作為工作經費。對協稅護稅工作特別突出並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年終縣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對不認真履行對納稅人涉稅信息通報和代徵稅款職責造成稅收流失的,除責成委託代征單位及代征人追補稅款或等額扣減代征單位的預算經費外,並依法追究瀆職責任。
三、強化工作組織領導
(一)各鄉鎮、辦事處要確保於3月底以前成立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和協稅護稅辦公室,迅速制定協稅護稅相關制度,並報縣治稅辦備案,全面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要打破地域界線,疏通信息渠道,加強鄉鎮間的協稅護稅。特別要加強鄉鎮結合部、城鄉結合部稅收征管的聯合與協作,形成縱向嚴密、橫向通聯的協稅護稅工作網路。
(二)稅務部門應當按照稅收法律的規定,做好代扣代繳義務人的認定和輔導工作。對零星分散和隱蔽稅源,可根據有利於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委託有關單位代征代繳,頒發委託代征證書,並要做好對代扣代繳單位的宣傳培訓和代扣代徵稅款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協稅護稅單位要從講政治、顧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代扣代征工作不僅是保證全縣政權運轉和社會穩定的需要,而且是法律所賦予的職責和義務。要樹立全局觀念,強化大局意識,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認真抓,經常溝通聯繫,及時互通有無,認真履行協稅護稅工作職責,全力代徵稅款,確保顆粒歸倉,應收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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