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潢川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辦法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潢川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辦法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為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獎勵政策,規範
招商引資考核工作,激發全社會參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促進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依據
根椐中共潢川縣委、潢川縣人民政府《潢川縣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潢發[2008]15號)以及《關於2010年進一步推進大招商工作意見》(潢發[2010]6號)檔案精神,實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對象和範圍
1、考核對象:承擔縣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各責任單位以及引薦外地客商來潢川投資的單位或個人。
2、項目範圍:外地客商(含潢川籍在外創業回鄉投資人員)來潢川投資固定資產達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生產性、農業開發項目和2000萬元以上的
商貿物流、旅遊、金融項目。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組織:成立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招商局、監察局、發改委、財政局、統計局、審計局、工業辦、建設局、中小企業服務局等相關單位參加的考核組,對申報對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以及到項目實地進行考核,並將考核情況向縣大招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確定獎勵範圍和獎勵金額。
(二)項目認定
1、引資單位的認定:引資單位或引資個人與投資客商簽定引資協定(或由投資客商出具引資證明)後,到招商局進行登記備案,填寫《招商引資備案登記表》,原則上一個項目引資人為一個單位或一個人,若有多個單位或個人共同引資,則應出具共同引資單位或個人達成一致的協定,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單位或個人,不登記的考核不予認可。
2、投資客商的認定:投資客商應為潢川境外企業或個人,潢川籍在外創業回鄉投資人員比照潢川境外企業或個人認定。
3、項目認定:符合考核範圍並在潢川縣登記註冊的新建項目,沒有投資客商注入資金的原企業技改項目不納入考核範圍。一個項目只考核獎勵一次。續建項目可分年度考核。
4、投資額的認定:為外商投資的固定資產,現金投入以銀行進帳單或驗資報告為準,以設備、土地等實物出資的以購買發票或資產評估報告為準,以無形資產或技術投資的以有資質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為準。
四、申請的時間
申請人於項目實施完畢投入運營後向縣招商局提出申請並報送申請材料。
五、申報材料
1、引薦外商投資獎勵申請表(見附表);
2、《招商引資備案登記表》
3、項目契約書(複印件);
4、項目引資協定書(或由項目投資人出具的引資證明);
5、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外商投資進帳單、記帳憑證等投資憑證(複印件需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6、其它要求提供的資料。
六、獎勵標準
1、工業生產經營性項目按外商投資固定資產的6‰給予獎勵;基礎設施、農業開發、商貿流通、旅遊開發、金融機構、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按外商投資固定資產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
2、項目運營後前五年形成的稅收地方分成受益部分的1%,用於獎勵給責任服務單位。
3、以上獎金如果為個人引薦項目全部獎勵給引薦人;如果為單位引資項目,70%獎勵引資有功人員。
4、重大項目可採用委託招商方式,實行一事一議,以協定形式約定給予特別獎勵。
七、相關責任:申請人所申報材料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參加考核人員要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核,發現弄虛作假或違規操作,視情節嚴重情況,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九、本辦法由招商局負責解釋。
附:
潢川縣引薦外商投資獎勵申請表
單位(蓋章)年月日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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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單位
| 境外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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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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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內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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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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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 項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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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萬元)
| | 其中:外方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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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到位資金(萬元)
| | 其中:外方到位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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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及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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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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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批准文號
| | 批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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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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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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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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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1、申請表;2、《招商引資備案登記表》3、項目契約;4、項目引資協定書(或由項目投資人出具的引資證明);5、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外商投資進帳單、記帳憑證等投資憑證);6、其它要求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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