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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斷提升改善和保障民生水平,促進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省“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湘政辦發〔2021〕60號)、《湘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潭政發〔2021〕4號)精神,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是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來,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國、省、市決策部署,聚焦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主要目標任務,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改善和保障民生為己任,以提高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宗旨,攻堅克難、穩中求進,全面完成了“十三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
——大力促進就業成效顯著。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結構持續最佳化,就業質量逐步提升,重點群體就業平穩。全市城鎮累計新增就業28萬人,累計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6萬人,每年開展職業技能培訓5萬人次,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9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目標範圍內。
——社會保障體系持續完善。建立了全市統一、城鄉一體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社會保障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現了省級統籌;將被征地農民納入保障水平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範圍,從制度層面有效解決了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全面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傷保險基金實現市級統籌,基金監管風險防控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190萬人,失業保險參保34萬人,工傷保險參保41萬人,失業保險標準從最低工資標準的85%提高到90%,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75元/月增加到113元/月,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率始終保持100%。嚴格落實社保減負政策,為企業減免社保繳費27億元。
——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全面完成43家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出台並實施《湘潭市產業人才引進三年行動計畫(2017—2019年)》(潭辦發〔2017〕17號),深入實施《蓮城人才行動計畫》(潭市發〔2018〕13號),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持續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及基層人才引聚成效顯著。全市共有各類各層次人才36萬餘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6萬人。兌現人才獎勵、補貼2000餘萬元,認定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850人,招聘事業單位人員4000餘人。
——勞動關係更加和諧穩定。勞動者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依法仲裁調解各類勞動糾紛,不斷完善基層調解組織調解工作體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98.7%,為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2.44億元。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紮實推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用工實名制、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實現全覆蓋,及時處理各類欠薪隱患和案件,打好了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組合拳”,獲評“全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率先在全省啟動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累計對4500多家用人單位組織等級評價。穩步實施《湘潭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三年深化行動計畫(2016—2018年)》(潭人社函〔2016〕33號),最低工資標準居全省第一檔,市城區達1700元/月。
——服務能力建設持續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基層政務服務平台實現鄉鎮全覆蓋。積極推進“馬上辦”“一次辦”“網上辦”“就近辦”,大力開展視窗單位業務技能練兵比武活動,打造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城區十五分鐘服務圈和鄉鎮“辦事不進城”。深入推進湘潭“全國社會保障卡綜合套用試點示範基地”建設,持續完善社會保障“一卡通”套用建設,累計採集社會保障卡數據260多萬張,持有社會保障卡的人口覆蓋率達90%,實現了社會保障卡辦理“立等可取”。
——助力脫貧攻堅卓有成效。面向貧困勞動力開展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三送貧困戶,力解就業難”活動,嚴格落實好扶貧政策,用好扶貧資金,開展協調聯動,切實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就業增收、保障生活、智力支持方面的作用。至2020年底,全市貧困勞動力已就業人數近3萬人,占貧困勞動力總量的81%。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貧困勞動力就業率達10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評 “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聯點村湘鄉市金石鎮文星村獲評“全國文明村鎮”。
——應對疫情衝擊主動高效。認真貫徹落實國、省、市關於穩就業、保居民就業的系列決策部署,爭分奪秒幫助企業招工,疫情期間幫助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解決招工缺口300餘人,有效保障了全市防疫物資的生產。走村入戶動員農民工返崗,深入摸排動員,有序引導外出,採取包車直達、返崗專列等方式,為春節期間返鄉農民工提供“家門到車門、車門到廠門”的就業服務。真金白銀為企業降費減負,2020年為全市企業減免社保繳費15.5億元,發放各類補貼1億元,有力支持了企業生產經營。特事特辦提升服務水平,精簡辦事流程,提高審核效率,做到企業申報各項政策待遇“不填一張表、不跑一次腿”,千方百計為企業謀便利、省時間。湘潭市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做法獲央視新聞聯播報導肯定,“三送三穩”工作經驗獲國務院大督查通報表揚。
隨著“一帶一路”、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重大戰略疊加實施,長株潭都市圈建設邁入全方位協同、加速度推進、實質化融合的新階段,湘潭迎來了產業轉型、科技創新、區域融合、開放發展的歷史機遇期,發展潛能巨大、前景廣闊、未來可期。但同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存在,人口老齡化日益明顯,經濟下行、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帶來的雙重壓力並未減少,疫情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不容小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仍然面臨諸多風險和挑戰,信息化建設還比較薄弱,公共服務建設還比較滯後,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幹部隊伍素質能力和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就業方面“招工難、就業難”,社保基金“平衡難、監管難”,人才方面“引才難、留才難”,勞資關係“調解難、維穩難”等“兩難”問題依然存在。
“十四五”時期,必須深刻認識新形勢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面臨的新矛盾新挑戰,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律,堅持實事求是,深化改革創新,聚焦薄弱環節,科學確定目標,著力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湘潭做出新的貢獻。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大力落實共同富裕戰略,穩步實施居民收入“雙擴”工程,重點抓好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人事、維權維穩等工作,持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不斷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取得新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社會保障和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建領航,服務發展大局。全面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領導,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抓手。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湘潭實際,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全過程,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可持續發展。
——堅持民生為本,深化改革創新。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謀幸福”的理念。始終堅持共同富裕方向,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持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為民服務能力,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堅持高端引領、創新驅動,堅持問題導向,不斷突破思維定勢,注重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挑戰,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堅持依法行政,促進公平公正。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水平, 確保權力公平、公開、公正運行,依法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著力抓好“三送”服務,合理調節各方面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公正和諧。
(三)發展目標
——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建立健全就業政策協調機制、創業帶動就業、職業技能提升、重點群體統籌就業、就業創業服務保障等機制,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就業質量穩步提升。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要求,持續深化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持續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和水平。按照國、省統一部署和要求,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繼續加強基金監督工作,加強社保基金風險防控管理,確保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才作用。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等專家人才作用,建設、運用好專家人才庫。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大規模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養和造就“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打造“湘潭技工”品牌,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人才支撐。
——提高人事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提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範化水平。實施符合不同行業特點的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形成合理有序的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格局。進一步規範人事考試,實現考風考紀更加嚴肅,考試結果更加公平、公正。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堅持在推動經濟成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的增長;堅持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的提高。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同步推動調解仲裁辦案信息化、網路化。
——辦好重點民生實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精心篩選和保質保量辦理一批符合民心民意的民生實事項目,確保項目成效惠及廣大人民民眾,切實解決一批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急難愁盼問題。
——科學規範表彰獎勵。進一步規範表彰獎勵項目管理,嚴格執行評審程式,確保評選對象更具典型性、代表性,充分發揮表彰獎勵的精神引領和典型示範作用。
——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制度和標準體系,顯著提高智慧服務能力,著力推動社會保障卡發行套用全覆蓋,切實改善基層公共服務條件,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化、一體化和智慧型化。
三、重點任務
(一)不斷提高就業質量和水平
1.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關於進一步促進充分就業有關政策,全面落實《湘潭市強化企業招工服務二十條措施》(潭辦發〔2021〕17號),實施更有利於促進就業的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外貿政策以及幫助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的扶持政策,形成促進就業的綜合政策體系。實施重大項目帶動工程,推進服務業集聚發展,加快發展民營經濟,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科學依規合理使用就業資金,發揮資金使用最大效益。
2.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湖南省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能力提升行動計畫(2020—2024年)》(湘人社發〔2021〕16號),繼續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加強隊伍能力素質建設,提高服務質量。深入實施“311”就業服務行動,著力滿足各類服務對象就業服務需求。立足公益職能,聚焦重點群體,突出主責主業,健全各級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多層次開展公共人力資源服務,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在促進就業、服務企業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2018年),不斷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健康發展。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台,充分運用信息化、智慧型化、“網際網路+”手段,打造全天候、立體式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就業創業服務管理模式。
3.健全創業服務機制。舉辦好創業講師大賽和“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等創業賽事,持續深入開展“三送創業者、破解創業難”專項活動,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和良好的創業環境。強化創業服務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發展,組建好創業導師和創業服務專家團隊,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開業指導等專業服務。最佳化創業環境,全面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創業補貼,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拓寬創業融資渠道。強化創業載體服務,加強創業孵化基地、中小企業創業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眾創空間等各類創業載體建設,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創業服務,打造“預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穩定器”的全產業鏈孵化體系。
4.緊抓重點群體就業。繼續把高校畢業生為主的青年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運行機制,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平台,發揮市場主渠道作用。健全農民工就業工作體系,加強本地農村富餘勞動力、外來務工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勞動保障維權等綜合服務,大力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暢通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渠道,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培育和宣傳具有示範性、典型性的勞務品牌,發揮品牌效益,吸納更多勞動力就業。強化就業困難群體、退役軍人就業援助,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和各項服務舉措,採取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等措施,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形成及時有效幫扶的長效工作機制。持續深入開展送政策、送崗位、送服務“三送”就業創業系列活動,進一步提升湘潭“三送三穩”保就業工作經驗和水平。
5.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健全覆蓋全體、貫穿全程、適應個人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大培訓資金投入,提高培訓質量,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充分發揮湘潭科教資源優勢,探索多樣化校企合作技能培訓模式,強化職業技能培訓供需對接。採取訂單式、建立實訓基地、工學交替等合作方式幫助企業培養實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鼓勵引導中高職院校發揮職教資源優勢,對接湘潭產業體系建設,建立校企合作實習實訓基地,鼓勵中高職院校科研人員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實施長株潭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打破區域壁壘,建立高端人才公共服務共享機制,鼓勵湘潭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對接長沙大學科技城、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共同推進教研隊伍建設,共建共享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加強人才交流,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人才交流、青年人才沙龍等活動,提升雙邊人才技能。
(二)持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1.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省統一部署和要求,推進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推動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繼續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效銜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落實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積極推行企業年金制度,構建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積極穩妥實行穩崗補貼政策,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保生活、促就業和防範失業風險的積極作用。完善《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2010年)各項配套政策,形成較為完善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
2.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實現有參保意願的人員應保盡保,推進人群參保全覆蓋。進一步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行業建設工程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推動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工作,做好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參保工作。
3.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綜合考慮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因素,落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完善與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生活保障相銜接的失業保險待遇調整機制,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需要。完善職業康複診療規範和職業康復服務項目,不斷提高工傷職工待遇水平。
4.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完善各項基金安全監管制度。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各類專項檢查,加大非現場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社會保險內控執行力,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各環節進行有效監控和預測預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零容忍”,堅決守住基金安全底線。
(三)大力加強人事人才建設
1.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定期發布湘潭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加大優勢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金融商貿、健康醫療、教育科研、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林水畜和現代服務業等方面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力度。落實高校畢業生落戶、安居、見習、就業、創業、融資等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回潭留潭就業創業。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2014年)及其配套法規政策,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指導監督。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探索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強化人事考試科學管理,嚴厲打擊高科技作弊和涉考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人事考試更加規範,考風考紀更加嚴肅,考試結果公平、公正。全面規範表彰獎勵,充分發揮表彰獎勵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
3.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圍繞產業發展方向,以提高專業水平和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規模。深入推進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組織做好相關專家選拔和推薦工作,推進博士後工作站建設,構建覆蓋重點領域、行業分布合理的企業博士後科研人才支持體系。
4.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實施柔性靈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加快建設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創新人才激勵與評價機制。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最佳化人才服務環境,在醫療保健、安家落戶、出入境簽證、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為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來潭留潭提供全方位配套保障和服務。完善人才服務和管理體系,建立柔性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營造自由流動、包容開放的人才發展環境。
(四)著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1.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協商勞動關係三方機製作用,建立協調勞動關係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特殊工時、帶薪休假、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科學制定和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動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2019年)落實落地,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為重點,推進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系統建設,完善銀行按月發放、總包代發工資制度,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預警制度,推進企業勞動保障誠信體系建設。
2.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庭和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打造一批金牌調解組織,引領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提質增效。加強調解仲裁隊伍建設,充實仲裁辦案人員,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3.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建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實現監察機構標準化、人員專業化。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機制,不斷提升監察執法能力、服務能力和“兩網化”運行能力。
(五)全面加強服務能力建設
1.加強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合理調整基層服務平檯布局,統籌規劃建設集公共就業服務、職業介紹、人才交流、技能培訓、社會保險經辦、勞動關係協調、勞動爭議調解、勞動保障監察等功能於一體的“一站式”公共服務平台。不斷完善基層平台人員、場地、設施配備,強化基層平台服務業務信息化建設,更好打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城區15分鐘服務圈和鄉鎮“辦事不進城”格局。
2.加強基層平台隊伍建設。充實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台力量,明確工作職責,實行“定崗聘用、專職管理”,實現“專聘專用”。加強工作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業務素質、操作技能和服務水平。加強財政預算經費保障,不斷提高基層平台工作人員待遇。
3.持續提升視窗服務水平。繼續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政風行風建設,不斷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推進行風建設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繼續推進“馬上就辦、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流程,及時完善和更新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推動各項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一網一門一次”“一件事一次辦”。加快推進大廳視窗標準化建設,加強視窗人員隊伍建設,提升視窗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4.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聚焦就業困難人員、低收入人口、貧困人口等,建立施策精準、機制靈活、服務高效的幫扶機制。繼續堅持外出務工和就地就近就業兩大方向,依託勞務協作對口幫扶、結對幫扶等協作機制,持續推進有意願的貧困勞動者外出就業。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高質量建設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吸引農民工等自主創業。規範管理公益性崗位,促進弱勞力、半勞力就地就近解決就業。努力實現有提升技能意願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落實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的激勵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巨觀指導,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年度計畫與規劃銜接機制,將規劃目標任務列入年度目標體系,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和考核機制,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結合實際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二)加大資金投入。推動建立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相適應、同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的財政投入機制,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管理經費保障,繼續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切實把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逐步提高就業和社會保障支出占一般財政支出的比重。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渠道籌資機制,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新辦法、新途徑。最大程度爭取國、省資金支持。
(三)提升法治水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規範性檔案的“立、改、廢、釋”工作,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推進嚴格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八五”普法規劃。
2.發展目標。《規劃》提出了7個目標,分別是:實現更穩定更高質量就業。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提高人事管理水平。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辦好民生實事和科學規範獎勵考核。完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
(三)“十四五”時期重點任務。這是《規劃》的主體部分。包括5項重點任務和20項具體工作。一是不斷提高就業質量和水平,提出了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創業服務機制、緊抓重點群體就業、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5項工作。二是持續加強社保體系建設,提出了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4項工作。三是大力加強人事人才建設,提出了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4項工作。四是著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提出了加強勞動關係協調、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建設3項工作。五是全面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提出了加強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基層平台隊伍建設、持續提升視窗服務水平、大力實施人社鄉村振興戰略4項工作。
(四)“十四五”規劃保障措施。該部分從組織實施、資金投入、法治建設、隊伍建設四個方面為落實《規劃》提出了具體的保障手段。
(五)工程專欄。根據需要,結合省“十四五”人社發展規劃,設定了6個專欄,具體包括:2個指標專欄,分別是“十三五”時期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十四五”規劃發展主要指標。4個行動計畫專欄,分別是促進就業創業行動計畫、人才強市工程、和諧勞動關係創建行動、人社服務效能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