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7年04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5月08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在湖北省施行的辦法。 簡介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抗旱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在1999.08.02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資金使用管理,確保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的中央投資、省投資、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在1999.09.24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第三條 ...
《湖北省水利廳直屬單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湖北省水利廳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水利廳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保證水利廳直屬單位水利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制定的辦法。中文名 湖北省水利廳直屬單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地區 湖北省 第一條...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補充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根據省政府令第122號發布的《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財政、計畫、審計等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水利建設...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1〕2號 財 政 部 發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充實完善水利建設基金的要求,制定...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旱能力,改變重點水利工程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建立水利建設基金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
關於印發《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9.05.25由財政部, 水利部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根據現行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水利基本建設特點,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各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各級財政部門是水利建設基金籌集的主管部門,會同發改、水務、國土資源、城市防洪主管部門、地稅等有關部門建立水利建設基金籌集管理協調機構和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管理。第四條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
防洪費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擔相結合的原則籌集。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湖北省農業投資條例》的規定,每年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江河、湖泊的治理和防洪工程設施的建設與維護;特大防汛抗災,應當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抗洪搶險和水毀工程的修復。設立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用於水利工程和防洪...
該辦法於2023年8月2日由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具體截止日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印發通知 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政發〔2023〕62號)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現將《江蘇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
一、題目修改為:“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二、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三、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的水利建設基金是指根據國家和我省規定籌集的,用於...
《江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2010年12月31廢除。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設施防洪抗災能力,改變水利基礎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更好地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
為加快水利建設,促進水資源有效配置,提高防洪、抗旱、減災資金保障能力,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屬政府性基金,主要用於地方水利...
大連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是規範基金運作流程的檔案。基金主要用於市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縣(市)、區級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本級重點水利建設項目以及市安排的重點工程項目。水利建設基金用於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內容 第一條 為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抗災減災能力,加快水利建設,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
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檔案,發布日期為1997-10-17。【發布單位】山東省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7-10-17 【生效日期】1997-10-1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1997年10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發[1997]81號發布)第一章總 則 ...
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津黨發〔2011〕4號)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綜〔2011〕2號),制定本辦法。第...
《深圳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一部廣東省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8月22日發布,1998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1998]182號 【發布日期】1998-08-22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深圳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財政局等三部門制訂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檔案通知 滬府發〔2011〕8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制訂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 ...
該《辦法》共16條,於2011年12月6日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發〔2011〕92號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按國家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引言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政發〔2011〕92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
廣東省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細則是為加快我省水利建設,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防洪抗災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適應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實施細則。
《長沙縣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為加快全縣水利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1〕27號)檔案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成都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1997年8月7日成府發[1997]112號)檔案正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和城市防洪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四川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成都市水利建設基金,分別由...
現將《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我省全面開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期間,暫停徵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同時,《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8號)規定的各市(不含青島)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和水...
《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陝西省實際而制定的辦法,適用於陝西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發布令 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
《貴州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在1997.12.17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
1997年3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多渠道籌集水利建設基金,加快我省水利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免繳其他費用。第三條 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