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2011年天津市政府機構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天津市政府
《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2011年天津市政府機構發布的檔案。
《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2011年天津市政府機構發布的檔案。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1〕2號 財 政 部 發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充實完善水利建設基金的要求,制定...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旱能力,改變重點水利工程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建立水利建設基金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
關於印發《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9.05.25由財政部, 水利部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根據現行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水利基本建設特點,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各級...
第一條 為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資金,規範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確保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順利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在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以下簡稱6省市)範圍內籌集。6省市所籌集的基金數量,按其承諾的用...
該辦法於2023年8月2日由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具體截止日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印發通知 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政發〔2023〕62號)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現將《江蘇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於2011年11月25日印發的檔案。中文名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實施意 適用地區 石家莊 目錄 1 通知 2 內容 通知 編輯 語音...
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檔案,發布日期為1997-10-17。【發布單位】山東省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7-10-17 【生效日期】1997-10-1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1997年10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發[1997]81號發布)第一章總 則 ...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財政局等三部門制訂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檔案通知 滬府發〔2011〕8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制訂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 ...
廣東省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細則是為加快我省水利建設,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防洪抗災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適應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實施細則。
為加快水利建設,促進水資源有效配置,提高防洪、抗旱、減災資金保障能力,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屬政府性基金,主要用於地方水利...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一、題目修改為:“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二、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抗旱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長沙縣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為加快全縣水利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1〕27號)檔案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江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2010年12月31廢除。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設施防洪抗災能力,改變水利基礎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更好地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
大連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是規範基金運作流程的檔案。基金主要用於市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縣(市)、區級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本級重點水利建設項目以及市安排的重點工程項目。水利建設基金用於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內容 第一條 為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抗災減災能力,加快水利建設,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
《深圳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一部廣東省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8月22日發布,1998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1998]182號 【發布日期】1998-08-22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深圳市...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和城市防洪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四川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成都市水利建設基金,分別由市級水利建設基金和區(市)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組成。第三條市級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一)從...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1〕2號)、《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發展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黑髮〔2011〕1號)規定,制定《黑龍江省水利建設...
《岳陽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暫行辦法》是2011年湖南省政府發布的通知。第一條為加快全市水利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水利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綜〔2011〕2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11〕2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第一條 為加快我省水利建設,多渠道籌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1〕2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威海市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威政發〔2011〕45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現將《威海市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我市全面開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期間,暫停徵收河道...
現將《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我省全面開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期間,暫停徵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同時,《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8號)規定的各市(不含青島)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