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7.04.21
- 實施時間:1997.01.01
1997年3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7年3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多渠道籌集水利建設基金,加快我省水利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審計署:《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檔案發布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
法規名稱: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信息 法規類別:法規性檔案 制定機關:國務院 頒布日期:1997.01.23 實施日期:1997.01.01 修改日期:法規文號:國務院國發[1997]7號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大江...
第一條 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江河防洪抗旱能力,改變重點水利工程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2012年4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2〕54號印發《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2條,由安徽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負責解釋省,執行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00年印發...
《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陝西省實際而制定的辦法,適用於陝西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第一條為加快我省水利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發[1997]7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河南省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省級水利建設基金和市地、縣水利建設基金組成...
條例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威海市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威政發〔2011〕45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現將《威海市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建設基金,是指經國務院批准籌集和省政府批准建立的專門用於水利建設的基金。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工作的領導...
天津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津黨發〔2011〕4號)及《財政部...
第一條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抗災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水利建設基金是用於...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1〕27號)檔案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為加快全縣水利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為加快水利建設,促進水資源有效配置,提高防洪、抗旱、減災資金保障能力,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會同省計經委、省水利廳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浙江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六日 浙江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第...
1999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號)同時廢止。 [1-2] 解讀 編輯 7月3日,省長王國生簽署第353號政府令,頒布施行《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1998年12月1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1998〕68號重新印發《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該《細則》分總則、徵收範圍和標準、徵收辦法和執行機關、免徵範圍、管理使用、附則6章25條,由陝西省財政廳會同省計委、省...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設施防洪抗災能力,改變水利基礎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更好地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號),結合我省實際...
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制訂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辦法全文 編輯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發展和...
第一條 為加快我省水利建設,多渠道籌集水利建設基金,提高大江大河的防洪抗旱能力,確保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1]2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為加快全市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抗災減災的防護能力,緩解城鄉水資源供需矛盾,根據《遼寧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籌集和建立的專門...
為加快自治區水利建設,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1〕2號) 的規定,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2月31日由新疆...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河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在1997.06.26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3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的規定本細則應做如下修改:一、刪去第四條第二項。以下各項按順序前移。二、刪去第十三條。第十四...
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按國家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引言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政發〔2011〕92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抗災減災能力,加快水利建設,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遼寧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建設基金,是指經...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抗災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及《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
《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水利建設資金籌集 籌集水利工程所需的建設投資、流動資金及常年運行維修費的渠道和方式。定 義 籌集水利工程所需的建設投資、流動資金及常年運行維修費的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