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2022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 印發時間:2022年5月
  • 施行地區:河南省
具體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決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經過5至10年的努力,各級黨委和政府科學履行教育職責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機制更加完善,引導教師潛心育人的評價制度更加健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辦法更加多元,社會選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學。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時代特徵、具有河南特色的高水平教育評價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
1.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教育領導體制。完善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運行機制,形成黨對教育工作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的領導格局。建立市縣黨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深入教育一線調研、聯繫學校,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每學期至少為師生上1次思政課。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全面推進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建立健全政府教育履責清單,主要評價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確保教育投入、解決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教育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雙減”政策、推進教育強省建設等工作。
3.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堅持正確的政績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鈎,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和升學率。建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教育、宣傳、審計等多方參與的聯動機制,對教育生態問題突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追責。
(二)深化學校評價改革
1.提升立德樹人成效。加強和改進學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統籌推進大中國小一體化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完善各類學校黨建帶團建隊建機制,深入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按規定積極開展文明校園、平安校園、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堅決克服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2.完善幼稚園評價。科學制定幼稚園質量評估標準,開展質量評估,重點評價科學保教、隊伍建設、克服國小化傾向等工作,評估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切實做好省級示範性幼稚園認定工作,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3.改進中國小校評價。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重點評價學校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聯動,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完善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體系,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最佳化教學管理、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完善高中學分認定方法、標準、程式和學業評價,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4.健全職業學校評價。制定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評價標準與辦法,重點評價職業學校德技並修、產教融合、育訓結合、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情況,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持續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教學質量評價,探索建立河南特色職業教育競賽制度。加強“雙高”建設績效評價。深化職普融通,完善與職業教育發展相適應的學位授予標準和評價機制。
5.最佳化高等學校評價。推進高校分類發展,建立不同類型高校評價體系。實施學科建設培優行動,探索建立有利於重點領域急需學科專業建設和學科深度交叉融合發展的人員流動評價機制。建立“雙一流”建設、“雙一流”創建期中期滿績效評價和動態跟蹤評價機制,推動鄭州大學、河南大學在“雙一流”建設中晉位升級,新增2—3個學校、若干學科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創新特色骨幹大學建設質量監測與評價機制,強化過程管理和績效監控,堅持資源存量與成長增量評價相結合,引導鼓勵高校提升內涵、辦出特色。完善師範院校評價標準,開展師範專業認證工作,將培養合格教師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完善套用技術型本科建設標準,突出專業能力和實踐套用能力培養。改進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強化思想政治教育、生師比、教授為本科生上課、生均課程門數、法治意識教育、畢業生髮展等硬性指標約束。建立完善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質量評估制度和抽檢機制。改進學科評估,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淡化論文收錄數、引用率、獎項數等數量指標,突出學科特色、質量和貢獻,糾正片面以學術頭銜評價學術水平的做法,教師成果嚴格按署名單位認定、不隨人走。改進高校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引導高校加大對教育教學、基礎研究、就業創業和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完善高校國際交流合作評價,實施教育對外開放質量提升工程。
(三)深化教師評價改革
1.突出師德師風第一標準。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業績考核、職稱評聘、評優獎勵的首要要求。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河南最美教師、教書育人楷模等教師表彰和選樹宣傳活動,推動師德建設常態化、長效化。落實教師違反師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開通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投訴管理平台,嚴肅查處師德違規行為。
2.突出教育教學實績。最佳化教師評價考核體系,提高教育教學實績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績效分配、評優評先中的比重。完善幼稚園教師培養培訓考核標準,突出保教實踐、遊戲教學和全面發展能力培養。改進中國小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向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向參與課後服務和託管服務的教師傾斜。健全職業學校“雙師型”“一體化”教師認定、聘用、考核等評價標準,突出實踐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規範高校教師聘用和職稱評聘條件設定,不得將國(境)外學習經歷作為限制性條件。完善高校教師教學工作實績評價,將教師參與教研活動,開展學業輔導,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活動、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等納入考核評價範疇。落實教授全員上課制度,高校應明確教授為本(專)科生授課最低課時要求,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處理。鼓勵高校學報向教學研究傾斜,打造優質教學研究類學術期刊集群。
3.強化一線學生工作。建立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和教師參與學生工作的評價機制。強化家校合作,將家校聯繫情況納入中國小教師考核內容。高校黨委書記、校長每學期至少給學生講授4個課時思政課,高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每學期至少給學生講授2個課時思政課。完善學校黨政管理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原則上應有思政課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
4.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價。建立以學術質量和社會效益為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和以誠信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不得將論文收錄數、引用率和影響因子等指標與資源分配、物質獎勵、績效工資等掛鈎。堅持分類評價,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將解決行業企業“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優秀網路文化成果、在主要媒體發表的理論文章和決策諮詢報告等納入科研評價體系。對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申報高級職稱時論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5.規範各類人才稱號。最佳化整合涉教育領域各類人才計畫,不得將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有關申報書不得設定填寫人才稱號欄目。建立健全體現實際貢獻的收入分配製度,不得將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簡單掛鈎。
(四)深化學生評價改革
1.樹立科學成才觀念。堅持以德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堅決摒棄“唯分數論”、以成績貼標籤等行為,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價辦法,完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2.完善德育評價。科學設計德育目標,用好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大別山精神等紅色資源,引導青少年傳承紅色基因,增強“四個自信”。將學生品行日常表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將大學生志願服務情況計入社會實踐學分。
3.強化體育評價。建立日常參與、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園體育模式。將每天兩個大課間和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落實情況作為學校體育考核的重要內容。將體育納入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將修滿體育學分作為畢業條件。
4.改進美育評價。建立藝術素質測評、中招藝術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的美育評價機制。將中小學生學習藝術類課程、參與藝術實踐活動情況納入學業要求,逐步將高中階段美育評價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持續做好普通高校公共藝術教育評估工作。
5.加強勞動教育評價。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家務勞動、校內外勞動時間和要求,重點要求國小中高年級學生每年有針對性地學會1至2項生活技能,將勞動素養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以勞動教育“四個一批”工程為引領,將勞動教育開展情況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測評體系。
6.嚴格學業標準。完善學生學業要求,嚴把出口關。探索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製度。完善高校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管理制度,嚴肅查處各類學術不端行為。實施教育質量保障行動,完善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學位論文抽檢制度,加大抽檢力度,強化抽檢結果分析、反饋和使用。加大學業過程考核比重,堅決取消“清考”制度。推進校外實訓基地建設,確保學生足額、真實參加實習實訓。
7.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中高考錄取相結合,逐步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落實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政策。改進中考體育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科學確定並逐步提高分值。擴大全省中招藝術考試試點範圍。穩步推進高考改革,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建立“職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實施研究生招考模式改革,加強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考查。進一步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行為,嚴禁通過設定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制度,推動不同類型教育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暢通終身學習和人才成長渠道。
(五)深化用人評價改革
1.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等,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2.促進人崗相適。完善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管理辦法,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
三、組織實施
(一)落實改革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工作統籌,明確落實舉措,切實擔負起落實教育評價改革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和督促落實。省直有關部門要凝聚改革共識,及時制定配套制度。各級教育部門要開展分類分層試點,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各級各類學校要狠抓落實,切實破除“五唯”頑瘴痼疾。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加強督導,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督促糾正,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
(二)加強專業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教育評價、教育測量等相關學科專業,培養教育評價專門人才。加強教育考試工作隊伍建設,完善工作人員選聘、待遇保障等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教育評價類信息系統、數據協同共享機制,構建基於大數據的評價支撐體系。
(三)加強宣傳引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做好表率,帶動全社會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合理引導預期,增進共識。各地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教育評價改革的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擴大輻射面,提高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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