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推動現代化教育強省建設,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1年12月31日,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要求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方案全文

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推動現代化教育強省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立足江蘇實際,強化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系統推進,努力在教育評價關鍵領域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更好引領支撐現代化教育強省建設,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履行好“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好“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作出應有貢獻。經過5至10年努力,基本建成富有時代特徵、彰顯中國特色、體現世界水平、具有江蘇特點,有利於推動新時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教育評價體系。
二、深化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
(一)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級黨委要認真履行領導責任,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完善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教育工作重大事項,科學考核評價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情況。落實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黨組織領導的中國小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制度,完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深入教育一線調研、定期為師生上思政課、定點聯繫一線學校制度。健全省、市、縣三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機制,教育改革發展重大事項須先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後,再按照程式報請黨委、政府決策。
(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完善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督導評價,重點評價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央及省委關於教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等情況。加強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以及解決義務教育教師均衡配置、高中教育資源供給、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等熱點難點問題的督導評價,推進以縣域為單位爭創全省、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
(三)營造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將經費投入、資源配置、教師隊伍建設、社會滿意度等納入教育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體系,形成更加有利於教育優先發展的體制機制。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特別是名校錄取率的傾向,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鈎,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和升學率。對破壞教育生態、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三、深化學校評價改革
(四)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建立健全各類學校評價標準,加強黨建帶團建隊建,將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體現到學科體系、教學體系、教材體系、管理體系各方面。組織實施中小學生品格提升工程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依法開展學校辦學行為督導,堅決克服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素質、重學業輕健康等片面辦學行為。健全學校內部質量保障制度,構建“五育並舉”的教學與評估體系,建立“診斷—整改—提升”機制,全面提升辦學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五)完善幼稚園評價。完善幼稚園質量評估標準,重點評價幼稚園科學保教、規範辦園、隊伍建設、安全衛生等情況。最佳化幼稚園評價辦法,健全省、市優質幼稚園評估機制,實現各類幼稚園質量評估全覆蓋,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加強常態化評價,督促推動幼稚園實施遊戲為主的保教活動,堅決克服“國小化”傾向。
(六)最佳化中國小校評價。完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重點評價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方面內容。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綜合督導評價和專項評價,構建學生、家長和社會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參與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完善縣域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規範義務教育階段考試行為,嚴控學校考試頻次,禁止超課標考試。健全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突出評價學校全面育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髮展指導、提升教師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最佳化教學資源配置、推進選課走班與選科指導、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最佳化普通高中評估機制和高品質示範高中評價辦法,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七)完善職業院校評價。探索建立政府、行業企業、教師、學生、專業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辦學質量評價機制,重點評價職業院校德技並修、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訓結合、學生學業發展、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完善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健全常態化、全覆蓋的人才培養質量保證機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將其作為專業設定、計畫調節的重要參考。鼓勵教師參與企業實踐,推動學校與企業採用現代學徒制或新型學徒制聯合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擴大職業學校培訓規模,學校年培訓人次不低於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將承擔培訓情況作為核定職業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的重要依據,績效工資分配向額外承擔技能培訓任務的教師傾斜。
(八)最佳化高等學校評價。健全高校分類評價機制,對不同類型高校採用不同評價標準,引導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改進本科教育教學評估,突出對學校辦學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育人過程、學生髮展、質量保障體系、用人單位滿意度等的評價,引導高校健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機制。改進專業建設評價,推進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和師範專業認證,探索開展商科、醫科等有關專業認證工作。最佳化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績效評價,突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經濟社會貢獻和科學研究的原創性、標誌性成果。健全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績效考核評價標準,突出評價高校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主動服務國家和江蘇重大發展戰略等方面的貢獻,實行動態管理。完善高校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充分發揮高校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引導高校進一步加大對教育教學和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高校教育對外開放綜合績效評價機制,注重提升校際交流、接收來華留學生、合作辦學、海外人才引進等工作質量,強化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考核,加強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探索開展高校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情況評價,推進各類形式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融合發展,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將評價結果作為財政經費投入、招生計畫安排、學科專業設定等的重要參考。
四、深化教師評價改革
(九)突出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制定師德規範具體標準,突出考察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業績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評優獎勵的首要要求,建立師德師風建設個人檔案制度,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落實教師準入查詢制度,做到新教師入職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情況“三必審”。健全教師榮譽制度,在江蘇省特級教師等評選表彰中突出考察師德師風,加大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力度,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全面貫徹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將師德師風規範和要求納入教師培養培訓的重要內容,建設師德師風網上監管平台,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堅決實行“零容忍”,探索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
(十)注重教育教學實績。完善各級各類教師評價考核辦法,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在績效分配、職務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核、評優評先中的比重。幼稚園教師評價突出遊戲為主的保教實踐,把促進兒童發展作為關鍵指標。中國小教師評價突出學科育人導向,建立中國小教師教學述評制度,任課教師每學期須對每位學生進行學業述評,述評情況納入教師考核內容。職業教育教師評價突出實踐育人和專業教學,健全“雙師型”教師認定、聘用、考核等評價標準,引導教師知行合一開展理實一體化教學。高校教師評價突出課程思政和專業教學,引導教師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修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增加考察教育教學實績的權重,向教書育人實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辦法,中國小要將教師承擔大中隊輔導員、班主任工作、參與課後服務、學生學業與心理輔導、教學工作量等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績效工資分配向教學工作量飽滿且教育教學成效突出的教師傾斜;高校要將教師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活動、學業輔導等計入工作量,將教授給本(專)科生上課、積極落實課程思政等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教學成果和優秀教材獎勵機制,成果遴選中一線教師不少於70%。支持建設高質量教學研究類期刊,鼓勵高校學報向教學研究傾斜。在各級各類學校普遍開展“年度最受學生歡迎的教師”評選活動,大力宣傳教書育人實績突出、深受學生喜愛的優秀教師,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和工作熱情。
(十一)強化一線學生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和教師深入了解學生思想動態、關愛學生心理健康、服務學生髮展工作制度,落實中央及省高校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配備、管理規定,將學生工作要求作為教師崗前培訓和職後培訓的重要內容。完善中國小教師家訪制度,建立家訪信息記錄、跟進機制,及時掌握學生校外生活、學習、思想狀況等,將家校聯繫情況納入教師考核。完善學校黨政管理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原則上應有思政課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將上思政課、聯繫學生情況作為年度述職的重要內容。發揮職稱評聘導向作用,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須有至少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健全完善高校輔導員、班主任進駐學生宿舍值班制度。
(十二)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價。出台深化高校科研評價改革指導意見及相關政策檔案,督促指導高校細化教師科研評價改革實施辦法。突出質量和貢獻導向,重點評價學術貢獻、社會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堅持分類評價,結合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等不同學科領域特點,完善針對從事基礎研究、理論研究、套用研究、技術開發、實驗技術等不同崗位人員的成果形式、實際貢獻認定標準。健全多元長效評價機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探索長周期評價,完善同行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機制,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試行團隊總體評價,鼓勵團隊合作,爭創重大成果。強化對高校智庫成果和高校科研人員參與解決企業技術難題與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的評價認定,不將論文數、科研項目數、課題經費等與職稱評審、績效工資、獎勵簡單掛鈎。引導高校教師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注重工作實績,對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在晉升高級職稱時予以傾斜,對論文不作限制性要求。探索國防科技等特殊領域教師科研專門評價辦法,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和方法。
(十三)規範各類人才稱號。最佳化整合教育領域各類人才計畫,規範人才稱號使用。開展人才待遇專項檢查,依據實際貢獻合理確定人才薪酬,切實避免人才“帽子”與利益直接掛鈎。在科研項目立項、崗位招聘、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等工作中,不得將人才稱號作為限制性條件。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激勵機制,嚴格人才計畫入選者聘期管理,支持周期內原則上不得轉工作單位。鼓勵學校與人才計畫入選者簽訂長期服務契約,引導省內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五、深化學生評價改革
(十四)樹立科學成才觀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決改變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籤的做法,嚴禁用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多元評價機制,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價方式方法,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加強品德修養、增長知識見識、培養奮鬥精神、增強綜合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成長成才和人生出彩。
(十五)完善德育評價。遵循學生不同成長階段身心發展規律,科學設計各級各類學校德育目標要求,建立學校德育工作清單制度,實施“一校一案”,強化課程育人、實踐育人、活動育人。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學習教育,強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培養學生良好思想道德、法治思維、行為習慣。將學生品行日常表現和突出表現特別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創新德育評價方法手段,探索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社會、家庭、學校、教師和學生評價相結合的德育評價模式。
(十六)健全體育評價。堅持健康第一的理念,督促學生上好每一節體育課,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教學模式,提升學生身體素質和綜合素養。建立學生體育素養評價指標體系,幫助學生掌握1-2項體育運動技能,養成終身體育鍛鍊習慣。改進中考體育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適度提高中考體育成績權重。建立健全各學段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機制,完善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報告書、大學生體質健康等級證書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學生體質健康數據,探索在高校招生中使用體育素養評價結果。
(十七)改進美育評價。健全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制度,將美育課程和學生參加藝術實踐活動納入中國小學業要求,廣泛開展面向全體的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幫助學生形成1-2項藝術愛好或專長,提升學生髮現美、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進一步完善藝術類科目進中考。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藝術課程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鼓勵高校將公共藝術課程與藝術實踐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大學生須修滿2個公共藝術學分方能畢業。
(十八)加強勞動教育評價。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國小勞動教育,健全勞動教育體系,最佳化課程設定,強化勞動實踐,促進學生形成良好勞動習慣。建立勞動清單制度,明確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參加勞動的時長、內容和要求,幫助學生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健全勞動素養評價制度,將學生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價結果作為衡量學生全面發展情況的重要內容。制定勞動教育監測評價標準,開展過程監測,定期發布學生勞動素養監測報告。
(十九)嚴格學業標準。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業要求,推進學業考評制度改革,加強過程性考核,引導學生形成優良學風。最佳化學段銜接,重點加強畢業班學業管理,合理安排中高考結束後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動。強化畢業環節教學要求,杜絕高校“清考”現象,嚴把出口關。完善學士學位論文(畢業設計)、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評議,嚴肅處理論文剽竊等各類學術不端行為。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考核,開展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實訓視導,確保學生足額、真實、有效參加實習實訓。
(二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中高考改革,加強中考改革的頂層設計,指導普通高校完善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普通高中學生科學理性確定選考科目,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試內容體系。強化基礎研究人才苗子選拔,最佳化綜合評價招生,建立早期發現、特殊遴選和個性化培養通道,支持普通高中與高水平大學協同探索拔尖創新後備人才培養模式,完善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和使用辦法,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有效運用到中高考錄取中。提升中考、高考命題質量,既注重考查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又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意識,科學設定試卷結構,堅決克服“偏、怪、難”傾向。完善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推動職教高考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組織實施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招生。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試改革,完善計畫調節、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嚴格監管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體系。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通過設定獎學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貫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育之間的銜接,完善江蘇省終身教育學分銀行管理辦法,研究探索終身教育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暢通終身學習和人才成長渠道。
六、深化用人評價改革
(二十一)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完善公務員招錄、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管理辦法,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確定學歷層次,在公開招錄(招聘)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推行人才準聘長聘制度,完善人才成長支持機制,健全人才評價退出機制。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健全符合技術技能人才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
七、組織實施
(二十二)落實改革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列入重要議程,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舉措。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和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及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教育評價改革任務的貫徹落實,每年年初向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上一年度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各地各校要對標對表中央、省部署要求,對政策性檔案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對與教育評價改革精神不一致的規定堅決限期整改。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及時總結、宣傳、推廣教育評價改革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督促糾正,對責任不落實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二十三)加強專業化建設。構建政府、學校、社會等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導部門歸口管理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加強專業化教育評價機構建設,發揮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作用。嚴格控制教育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切實減輕基層和學校負擔。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教育工作情況開展科學有效的專業性評價。加強教師教育評價能力建設,將教育評價的政策內容、評價技術和工具等納入校長和教師培訓範圍,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教育評價、教育測量等相關學科專業。打造具有專業素養的教育考試命題、評價、評卷隊伍,完善教師參與命題和考務工作的激勵機制。積極參與教育評價國際合作及相關研究。
(二十四)營造良好氛圍。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履職盡責,當好表率,帶動全社會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理念。構建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引導社會、家長和學校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新聞媒體要加大政策宣講和解讀力度,及時釋疑解惑,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改革良好氛圍。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
2021年12月31日印發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圍繞深化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深化學校評價改革、深化教師評價改革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經過5至10年努力,基本建成富有時代特徵、彰顯中國特色、體現世界水平、具有江蘇特點,有利於推動新時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教育評價體系。為履行好“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好“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作出應有貢獻。
深化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
《實施方案》要求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黨組織領導的中國小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制度。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加強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以及解決義務教育教師均衡配置、高中教育資源供給、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等熱點難點問題的督導評價,推進以縣域為單位爭創全省、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
方案明確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經費投入、資源配置、教師隊伍建設、社會滿意度等納入教育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體系。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特別是名校錄取率的傾向,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鈎,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和升學率。對破壞教育生態、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深化學校評價改革
方案要求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並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構建“五育並舉”的教學與評估體系,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堅決克服幼稚園“國小化”傾向。最佳化中國小校評價,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綜合督導評價和專項評價,構建學生、家長和社會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嚴控學校考試頻次,禁止超課標考試。對於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突出評價學校全面育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職業院校探索建立政府、行業企業、教師、學生、專業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辦學質量評價機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將其作為專業設定、計畫調節的重要參考。擴大職業學校培訓規模,學校年培訓人次不低於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健全高校分類評價機制,對不同類型高校採用不同評價標準,引導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最佳化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績效評價,突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經濟社會貢獻和科學研究的原創性、標誌性成果。健全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績效考核評價標準,突出評價高校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主動服務國家和江蘇重大發展戰略等方面的貢獻,實行動態管理。探索開展高校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情況評價,推進各類形式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融合發展,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深化教師評價改革
突出師德師風第一標準,突出考察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業績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評優獎勵的首要要求。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堅決實行“零容忍”,探索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
注重教育教學實績,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在績效分配、職務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核、評優評先中的比重。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向教書育人實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強化一線學生工作,將學生工作要求作為教師崗前培訓和職後培訓的重要內容。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須有至少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價。引導高校教師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對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在晉升高級職稱時予以傾斜,對論文不作限制性要求。規範各類人才稱號,切實避免人才“帽子”與利益直接掛鈎。在科研項目立項、崗位招聘、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等工作中,不得將人才稱號作為限制性條件。
深化學生評價改革
堅決改變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籤的做法,嚴禁用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多元評價機制,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價方式方法。創新德育評價方法手段,探索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社會、家庭、學校、教師和學生評價相結合的德育評價模式。
堅持健康第一的理念,督促學生上好每一節體育課。建立學生體育素養評價指標體系,幫助學生掌握1-2項體育運動技能,養成終身體育鍛鍊習慣。健全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制度,將美育課程和學生參加藝術實踐活動納入中國小學業要求,幫助學生形成1-2項藝術愛好或專長。加強勞動教育評價。建立勞動清單制度,幫助學生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
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江蘇明確進一步深化中高考改革,加強中考改革的頂層設計,指導普通高校完善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普通高中學生科學理性確定選考科目,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試內容體系。
深化用人評價改革
我省要求,完善公務員招錄、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管理辦法,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確定學歷層次,在公開招錄(招聘)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健全符合技術技能人才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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