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江蘇省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
改革方案
總分升為750分,採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總分值設定為750分。考試採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歷史兩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1個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2個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每門15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其中,物理、歷史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餘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以等級分計入總分。學生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組成部分,其成績納入統高考總分。
合格性考試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試成績長期有效。學生在高二第一學期末可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7門中選擇;學生在高三第一學期末可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以及上述7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與統一高考科目同期進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
改革高招錄取模式,合併本一本二批次
根據新方案,江蘇高考將按照物理等科目類、歷史等科目類,分開計畫,分開劃線,以平行志願方式投檔。高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合併本一本二批次。在條件成熟後,探索投檔模式改革試點,進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錄取的雙向選擇機會。
此外,將建立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制度。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選擇、面向人人的原則,建立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制度。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職教高考”制度,突出職業教育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為學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多種入學渠道。
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精神,結合江蘇實際,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導向,江蘇將全面開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建立全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強化過程性、常態化監管,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真實、準確、可信。
綜合素質評價圍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等六個方面進行寫實記錄,建立個人檔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學生高中畢業前,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將以統一格式提供給高校。在考生分數相同時,高中學生綜合評價可作為高校優先錄取和優先安排專業的依據。高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提前公布,規範、公開使用情況。
選科要求
選科要求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9〕31號)精神,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要求,2021年擬在江蘇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已制定完成,現予以公布,供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學生選科時參考使用。
選科要求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說明(3+1+2模式)
經教育部及相關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目前,各普通高校已完成2021年擬在江蘇招生的本科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編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01 招生院校及專業。
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供參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學生選科時參考使用,2021年在我省實際招生的高校和專業(類)以高考當年最終公布的為準。
02 高考模式。
“3+1+2”模式是指:“3”為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1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2科。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
03 數據結構。
以本科專業或專業類為單位設定首選科目要求、再選科目及再選科目要求。首選科目要求包括僅物理、僅歷史、物理或歷史均可3種,再選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科,根據再選科目數量,選考要求分為“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1科)、“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2科)、“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2科)和“不提再選科目要求”。
04 首選科目要求。
高校各專業(類)根據本校培養實際對考生的物理或歷史科目提出要求,“僅物理”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才可報考,且相關專業(類)只在物理類別下安排招生計畫;“僅歷史”表示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才可報考,且相關專業(類)只在歷史類別下安排招生計畫;“物理或歷史均可”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均可報考,且高校要統籌相關專業(類)在物理、歷史類別下分別安排招生計畫。
05 再選科目及要求。
高校各專業根據實際從再選科目中選擇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選擇2科的,再選科目要求分為“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以及“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選擇“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選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選科目要求即可報考。
選科要求示例
哲學類的哲學專業:
A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僅歷史”,再選科目選擇“政治”1科,考生必須選考“歷史”和“政治”2科方可報考;
B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政治”1科,考生必須選考“物理”“政治”2科或“歷史”“政治”2科方可報考;
C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政治”“地理”2科並要求“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考生首選科目中有“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報考;
D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僅歷史”,再選科目選擇“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選考科目中有“歷史”即可報考。
E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科,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科即可報考。
改革過程
自2015年起,江蘇省組織開展了深入系統的調研,先後召開近80場調研和徵求意見會議,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總人數超過2500人。同時,重點針對方案的核心內容,組織有關專家團隊進行可行性和科學性論證,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完成了《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合法性審核通過,報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省政府常務會、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由省人民政府報教育部審核備案後,正式印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