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由教育部、中組部、中央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等六個部門聯合印發,旨在著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評價指南》提出防止學業負擔過重等考察要點,明確了質量評價的指標體系,主要闡明了評什麼、怎么評、誰來評等問題,指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每個層面分別圍繞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

2021年3月18日,中國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有關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中組部、中央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
檔案發布,指南全文,內容解讀,社會評價,指南解答,背景意義,研製過程,起草思路,總體要求,三層關係,評價方式,組織實施,結果運用,

檔案發布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印發《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的通知
教基〔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黨委組織部、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黨委組織部、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制定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已報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教育部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央編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1年3月1日。

指南全文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全面深化義務教育教學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引領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促進義務教育公平發展和質量提升。
  堅持育人為本。面向全體學生,注重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全面培養,引導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
  堅持問題導向。完善評價內容,突出評價重點,改進評價方法,統籌整合評價,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促進形成良好教育生態。
  堅持以評促建。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強化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評價內容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具體指標詳見附屬檔案),三者緊緊圍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內在統一,構成完整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
  (一)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五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五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充分激發辦學活力,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
  (三)學生髮展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三、評價方式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工作要注重最佳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一)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髮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
  (二)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名學生,促進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
  (三)注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在引導學生、學校和縣級黨委政府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和即時改進的同時,構建主體多元、統整最佳化、責任明晰、組織高效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
  (四)注重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路信息平台及資料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並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四、評價實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行縣(市、區)和校自評、市級覆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義務教育學校對本校辦學質量進行自評,並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進行評價。縣級黨委政府對學校辦學質量進行評價,並對本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和黨委政府履職情況進行自評,自評報告報上級教育督導部門。市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對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自評工作情況進行覆核。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義務教育質量情況進行評價,每年將評價情況報國家教育督導部門備案。國家教育督導部門對省級開展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對學生髮展質量情況進行監測。
  (二)明確評價周期。對學校、縣域質量評價要實現全覆蓋,評價周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每3—5年一輪,並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五、評價結果運用
  各地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一)要運用好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結果。指導教師精準分析學情,因材施教,促進每個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將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要運用好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學育人,提升辦學治校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
  (三)要運用好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引導縣級政府落實法律法規要求,督促政府履職盡責,為辦好義務教育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鈎。對質量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認定為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力、違反有關規定、縣域教育教學質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部門協同、多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機制。實施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要與已經開展的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中國小校督導評估、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等工作有效整合、統籌實施,避免重複評價。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地要組建高水平、相對穩定的質量評價隊伍,主要由督學、教育行政人員、教育科研人員、校長、教師及其他有關方面人員組成。評價人員在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教學、學校管理、督導評價等方面應具有較高理論素養、專業能力和豐富經驗。要積極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培育和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
  附屬檔案: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標

內容解讀

《評價指南》明確,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重點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重點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學生髮展質量評價重點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
《評價指南》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要堅持正確方向、育人為本、問題導向、以評促建,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五方面內容,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五方面內容,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充分激發辦學活力,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學生髮展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評價指南》要求,在實施工作中要注重最佳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合格程度,又要關注進步程度、努力程度;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整體成效和全面發展,又要關注特色發展和個性發展;注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既要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又要構建外部評價體系;注重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既要構建網路信息平台及資料庫,又要採取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線下方式。
《評價指南》明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行縣和校自評、市級覆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並強調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將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鈎。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評價指南》要求“強化中國小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存在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等問題”,“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並將學生的校內、校外學業負擔感受狀況納入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的考察要點。
《評價指南》提出了“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不舉辦重點學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嚴控考試次數,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快慢班”等考察要點,注重學校增值性評價。

社會評價

《評價指南》把學生實際發展的狀況作為檢驗教育效果的核心標準,各層面的教育質量評價最終都體現在學生髮展質量上。(北京師範大學校長董奇評)

指南解答

背景意義

為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部署,積極推進義務教育評價改革,扭轉唯分數、唯升學不良傾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研製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一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國家制定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髮展質量評價標準”。《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
二是全面發展素質教育的迫切需要。進入新時代,我國義務教育已經邁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迫切需要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撐。
三是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內在要求。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是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內容。當前,科學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念尚未普遍建立,評價指標體系還不夠科學,評價方式方法還不夠有效,單純以升學率和分數評價學校和學生的傾向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且存在多頭評價、重複評價的現象,亟需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指導各地各校提高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水平,促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研製過程

教育部2019年就啟動了《評價指南》制定工作,主要分為4個階段。
一是成立研製專班。2019年初,成立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研製專家組,組織相關專家、校長和市縣教育局長,系統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點研究分析質量評價的歷史演進、理論基礎與相關成果,蒐集整理1555份中央與地方相關政策檔案,並對美、英、俄等11個國家和經合組織等4個國際組織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進行比較分析。
二是深入一線調研。先後赴8個省份對多個縣區和學校評價改革典型案例進行實地調研;訪談校長、教師、教研員400餘人次,發放問卷2000餘份。
三是廣泛徵求意見。《評價指南》初稿形成後,召開了10餘次不同層面的徵求意見座談會,通過網路徵求了200餘位教育局長、中國小校長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建議,並徵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分縣級人民政府的意見。針對徵求意見中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充分吸收採納,反覆修改完善。
2021年2月,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後,《評價指南》由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

起草思路

《評價指南》的基本思路主要是4個方面:
一要體現引領性。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的教育質量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著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引導地方黨委政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引導學校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引導全社會理解支持義務教育,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二要體現系統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元主體、多個維度、多個環節。《評價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提出了指標體系。學生髮展質量是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學校辦學質量是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三者以學生髮展為基礎,彼此協調、相互銜接,從不同維度對義務教育質量進行評價,構成了系統的評價體系。
三要體現統一性。突出重點內容,聚焦關鍵指標,明確考查要點,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辦好新時代義務教育的質量要求,彰顯國家意志。著力整合面向義務教育的各類考核評價項目,減少多頭評價,避免重複評價。
四要體現操作性。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加強分類指導,完善評價方式,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對評價程式提出了規範性要求;同時,給各地具體操作留出空間,確保有效實施。

總體要求

《評價指南》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引領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評價指南》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促進義務教育公平發展和質量提升。二是堅持育人為本。面向全體學生,注重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全面培養,引導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完善評價內容,突出評價重點,改進評價方法,統籌整合評價,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促進形成良好教育生態。四是堅持以評促建。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強化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層關係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三者緊緊圍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內在統一,構成完整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
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唯分數、唯升學的傾向,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負擔重問題,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等活動,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的考查要點。
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提出“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職業倦怠、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提出“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升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的考查要點。
學生髮展質量評價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少數學生理想信念缺失問題,提出“了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立志聽黨話、跟黨走,從小樹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志向”的考查要點;針對學生創新精神不足的問題,提出“有好奇心、想像力和求知慾,有信息收集整合、綜合分析運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獨立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與能力”的考查要點。

評價方式

《評價指南》提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工作要注重最佳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一是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髮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如,提出“縣域內學校辦學質量總體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縣域內學校間辦學質量差異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的考查要點。
二是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名學生,促進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如,提出“充分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積極參加學校興趣小組社團活動,有小製作、小發明、小創造等科學興趣特長”的考查要點。
三是注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在引導學生、學校和縣級黨委政府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和即時改進的同時,構建主體多元、統整最佳化、責任明晰、組織高效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如,提出“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縣域內義務教育質量的滿意度”“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學校辦學質量的滿意度”的考查要點。
四是注重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路信息平台及資料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並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組織實施

《評價指南》對組織實施作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國家教育督導部門、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市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縣級黨委政府、義務教育學校責任分工,實行縣(市、區)和校自評、市級覆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同時,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二是明確評價周期。實現學校、縣域質量評價全覆蓋,評價周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每3—5年一輪,並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三是加強組織保障。將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部門協同、多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機制。組建高水平、相對穩定的質量評價隊伍,培育和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
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地按照《評價指南》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評價指南》落地見效。

結果運用

《評價指南》明確要求,各地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一是運用好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結果。指導教師精準分析學情,因材施教,促進每個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將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是運用好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學育人,提升辦學治校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
三是運用好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引導縣級政府落實法律法規要求,督促政府履職盡責,為辦好義務教育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鈎。對質量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認定為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力、違反有關規定、縣域教育教學質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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