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是2016年教育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教育部
  • 考核評價:高校教師選聘、任用、薪酬、獎懲等人事管理的基礎和依據
  • 發布日期:2016年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1,內容解讀2,

意見全文

教育部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破除束縛高校教師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高校教師教書育人、科學研究、創新創業活力,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要求,現就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把握考評總體要求
(一)將教師考核評價作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考核評價是高校教師選聘、任用、薪酬、獎懲等人事管理的基礎和依據。考核評價政策是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的“指揮棒”,對於新時期高校推動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正確科研導向、促進科研成果轉化、開展創新創業和社會服務,具有全局性和基礎性影響。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緊迫任務。
(二)堅持問題導向推進改革。近年來各地各高校積極探索教師考核評價改革,在教師分類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建立、評價機制創新、強化聘期考核等方面做了有益嘗試,積累了不少經驗,但仍然存在教師選聘把關不嚴、師德考核操作性不強;考核評價缺乏整體設計,對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重視不夠、重數量輕質量的情況還比較嚴重;考核評價急功近利,考核結果的科學運用有待完善等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
(三)堅持考核評價改革的正確方向。以師德為先、教學為要、科研為基、發展為本為基本要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德才兼備,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教師,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切實提高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努力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四)把握考核評價的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與遵循教育規律相結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時,各高校要從自身發展階段和辦學特色出發,遵循高等教育規律,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堅持全面考核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全面考核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專業發展等內容,同時針對當前教師隊伍發展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重點考察和評價。堅持分類指導與分層次考核評價相結合,根據高校的不同類型或高校中不同類型教師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特點,以及教師所處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分類分層次分學科設定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健全教師分類管理和評價辦法。堅持發展性評價與獎懲性評價相結合,充分發揮發展性評價對於教師專業發展的導向引領作用,合理髮揮獎懲性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形成推動教師和學校共同發展的有效機制。
二、加強師德考核力度
(五)將師德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位。完善師德考核辦法,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將師德考核貫穿於日常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獎懲的首要內容。高校教師有師德禁行行為的,師德考核不合格,並依法依規分別給予相應處分,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六)嚴把選聘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關。把思想政治素質作為教師選聘考核的基本要求,貫穿到教師管理和職業發展全過程。在教師招聘過程中,堅持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嚴格聘用程式,規範聘用契約,將思想政治要求納入教師聘用契約,並作為教師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突出教育教學業績
(七)嚴格教育教學工作量考核。所有教師都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都負有關愛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責任,要將人才培養的中心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健全教學工作量評價標準,把教授為本專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明確教授、副教授等各類教師承擔本專科生課程、研究生公共基礎課程的教學課時要求。教師擔任班主任、輔導員,解答學生問題,指導學生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各類競賽以及老中青教師“傳幫帶”等工作,應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並納入年度考核內容。
(八)加強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完善教學質量評價制度,多維度考評教學規範、教學運行、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教學獲獎等教學工作實績。引導教師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教學紀律,改進教學方法,啟發學生思考,指導合作學習與研究性學習。學校應實行教師自評、學生評價、同行評價、督導評價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教學質量綜合評價。
(九)健全教學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校內績效分配、職稱(職務)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調動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除訪學、進修、培訓、組織派遣、產假等原因外,教學工作量不能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或教學質量綜合評價不合格的教師,其年度或聘期考核應為不合格。
(十)強化課堂教學紀律考核。把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作為教學基本要求,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嚴格高校課堂教學紀律,加強對教師課堂教學活動、教學實踐環節等的督導力度。對在課堂傳播違法、有害觀點和言論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四、完善科研評價導向
(十一)堅持服務國家需求和注重實際貢獻的評價導向。鼓勵原始創新和聚焦國家重大需求,引導教師主動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科教結合,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扭轉將科研項目與經費數量過分指標化、目標化的傾向,改變在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收入分配中過度依賴和不合理使用論文、專利、項目和經費等方面的量化評價指標的做法。
(十二)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科研評價傾向,鼓勵潛心研究、長期積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積極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將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學術成果作為評價教師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據。防止學術不端。
(十三)實行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針對不同類型、層次教師,按照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領域,基礎研究、套用研究等不同研究類型,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標準。對從事基礎研究的教師主要考察學術貢獻、理論水平和學術影響力。對從事套用研究的教師主要考察經濟社會效益和實際貢獻。對科研團隊實行以解決重大科研問題與合作機制為重點的整體性評價。注重個體評價與團隊評價的結合。
(十四)建立合理的科研評價周期。教師科研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科研團隊考核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5年。統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晉升考核等各類考核形式,根據績效情況,可以減少、減免考核,適當延長考核評價周期。共享考核評價結果,避免不必要的重複評價。
五、重視社會服務考核
(十五)綜合考評教師社會服務。突出社會效益和長遠利益,綜合評價教師參與學科建設、人才培訓、科技推廣、專家諮詢和承擔公共學術事務等方面的工作。鼓勵引導教師積極開展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科學素質和人文素質。鼓勵引導教師主動推進文化傳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充分認可教師在政府政策諮詢、智庫建設、在新聞媒體及網路上發表引領性文章方面的貢獻。建立健全對教師及團隊參與社會服務工作相關的經費使用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激勵機制。
(十六)完善科研成果轉化業績的考核。大力促進教師開展科研成果轉化工作。聘任科研成果轉化、技術推廣與服務崗位的教師,主要考察其實施科研成果轉化的工作績效,並作為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落實國家關於高校教師離崗創業有關政策,保障教師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合法收益。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把科研成果轉化作為著力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
六、引領教師專業發展
(十七)將教師專業發展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高校應調整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增設教師專業發展考評指標,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細化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要求。確立教學學術理念,鼓勵教師開展教學改革與研究,提升教師教學學術發展能力。落實每5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制度。加強教師教學基本功訓練和信息技術能力培訓。鼓勵青年教師到企事業單位掛職鍛鍊,到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以及在職研修等。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每5年到企業頂崗實踐不少於6個月。
(十八)建立考核評價結果分級反饋機制。高校應建立教師考核評價的校、院(系)分級管理體系。維護教師權利,考核結果應通知教師本人。注重與教師的及時溝通和反饋,科學分析教師在考核評價中體現出來的優勢與不足,根據教師現有表現與職業發展目標的差距以及影響教師職業發展的因素,制訂教師培養培訓計畫,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指引,促進全體教師可持續發展。
(十九)積極推進發展性評價改革。支持高校普遍建立教師發展中心,完善教師培訓和專業發展機制。支持高校開展教師發展性評價改革,加大對教師專業發展的政策支持與經費投入。通過引領示範,以點帶面,逐步全面推開發展性評價改革。
七、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合理運用考核評價結果。充分尊重和切實保障高校教師在辦學中的主體地位,加強考核評價結果運用。考核評價結果要作為職稱(職務)評定、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繼續培養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鑑定、指導、激勵、教育等綜合功能。
(二十一)建立政策聯動機制。要探索建立院校評估、本科教學評估、學科評估和教師評價政策聯動機制,最佳化、調整制約和影響教師考核評價政策落實的評價指標。扭轉評價指標過度強調教師海外學歷、經歷或在國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的傾向,並作為院校評估、本科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改革的重要內容。
(二十二)推進部門協調落實。建立健全學校主要領導牽頭,人事管理部門協調,教學、科研、研究生等管理部門配合的協調機制,做好人員配備和工作保障。加強高校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採集整合教師工作的各類數據信息,形成完整準確的教師考核評價工作信息資料庫,為考核評價提供基礎,實現學校管理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各高校要把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工作擺在學校改革發展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實抓好。要結合實際制訂本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教育部
2016年8月25日

內容解讀1

我國將探索建立高校教師“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科研評價傾向,鼓勵潛心研究、長期積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
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考核評價是高校教師選聘、任用、薪酬、獎懲等人事管理的基礎和依據。
意見指出,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積極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將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學術成果作為評價教師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據。提出建立教師評價政策與院校評估、本科教學評估、學科評估的聯動機制,扭轉過度強調教師海外學歷、經歷或在國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的傾向。
為切實扭轉對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重視不夠的現象。意見要求,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校內績效分配、職稱(職務)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調動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除訪學、進修、培訓、組織派遣、產假等原因外,教學工作量不能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或教學質量綜合評價不合格的教師,其年度或聘期考核應為不合格。
此外,加強師德考核力度。將師德考核貫穿於日常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獎懲的首要內容。高校教師有師德禁行行為的,師德考核不合格,並依法依規分別給予相應處分,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內容解讀2

教育部出台《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堅持師德為先,教學為要,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教師,並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
改革直指多年頑疾。“指揮棒”大變,能否有效調動高校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又可否得以改善?記者採訪相關專家,解析《意見》給出的答案。
師德為先,教學為要
將教師考核評價作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此次《意見》最值得關注的是,將師德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位,提出“師德為先、教學為要、科研為基、發展為本”的基本要求。
《意見》明確,將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獎懲的首要內容。
與此同時,明確要求所有教師都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把教授為本專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並要求,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校內績效分配、職稱(職務)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楊忠教授就此指出,針對部分高校中出現的教學與科研、社會服務三者關係的本末倒置現象,以及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意見》突出了教育教學業績的重要性,通過規範教育教學工作量考核、加強教學質量評價、健全教學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課堂教學紀律考核等途徑,讓高校教師回歸本位並做好本職工作。
延長評價周期,關注“代表性成果”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新的考評制度劍指重數量輕質量、急功近利的科研評價傾向。《意見》指出,教師科研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科研團隊考核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5年。根據績效情況,可以減少、減免考核或適當延長考核評價周期。
為此,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張正堂認為,延長考核評價工作周期的做法,符合科研工作的本質規律,也有助於高校教師沉下心來做更有價值的創新工作。
《意見》同時提出,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積極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
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彭玉平為此評價說:“學術上低層次的重複,遠不如有一次或數次打破相關紀錄來得更動人心魄,論著數量不是最關鍵的,學術的深度、高度和廣度才是更重要的因素。”
分類指導分層次考核相結合
在全國2800多所高校中,不僅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之分,還有本科和專科、公辦和民辦、綜合和專業等各種類型。
“‘一刀切’的教師評價體系未必適合每一個學校。”在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李立國看來,此前,教育部並未出台過統一的高校教師評價標準,而各個高校之間在考核標準上存在相互模仿的現象,導致這類考核標準日趨相似。
《意見》提出,堅持分類指導與分層次考核評價相結合,根據高校的不同類型或高校中不同類型教師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特點,以及教師所處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分類分層次分學科設定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張正堂表示認同,他認為,對從事基礎研究的教師應當主要考察學術貢獻、理論水平和學術影響力,對從事套用研究的教師主要考察經濟社會效益和實際貢獻。對科研團隊實行以解決重大科研問題與合作機制為重點的整體性評價。
李立國表示,如果各個高校真能在教師考核標準方面淡化量化指標,探索建立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崗位的教師分類評價的評價體系,將會對調動教師積極性,建設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產生積極影響,這也是促進教師、高校和高等教育共同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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