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經淮南市政府同意,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1月28日印發修訂後的《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1月28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l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科學、高效、穩妥、有序地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淮南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淮南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用於規範和指導全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協調聯動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淮南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城市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民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員參與、科學應對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2.1.1 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政府成立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建立市級調度指揮系統,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市電力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2.1.2 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電力應急辦),設在市發改委,負責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市電力應急辦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電力應急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辦理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決定的相關事宜;
(2)具體負責市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評估、修訂;
(3)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向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2.2 縣(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加強調度指揮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發生跨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有關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需要,報請市電力應急指揮部同意,啟動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縣(區)人民政府應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及指揮機構設定情況,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備案,並做好具體銜接工作。
2.3 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或上級要求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機構職責: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回響措施開展電網恢復、保障民生、維護穩定、輿情處置等工作,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匯報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2.4 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包括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下同)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在政府組織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5 重要電力用戶
對維護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具有重要意義的政府機關、醫療、交通、廣播電視、供水、供氣、供熱、加油(氣)站、排水泵站、污水處理、文物保護、煤礦及非煤礦山、化工等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配置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完善非電保全等保障措施,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相關設施處於完好可用狀態。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協助或請求支援。
2.6 專家組
各級電力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和建議,並根據需要參與相關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7 聯絡員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確定1名聯絡員,具體負責信息溝通、業務協調、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告知市電力應急辦。
3 風險預防分析與預警
3.1 預防、監測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將大面積停電事件預防工作貫穿電網規劃、建設、運維等各個環節,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政府、企業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預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帶來的危害及其負面影響。
發電企業要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應急管理、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範圍和程度。
電網企業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竣工驗收、設備運行維護工作,特別要加強部分供電能力偏弱地區電網的改造,及時更換老舊設備;要積極套用新技術,提高輸變電設備設施的線上監測水平,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外力破壞和自然災害破壞等異常情況,提高電網整體安全水平。
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將涉及電網安全的相關數據納入日常監測範圍,劃分自然災害易發區,加強預報預測和信息共享協同處置,提高災害預測和突發事件預警處置能力。
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道路、橋樑、市政等建設工地的監管,依法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杜絕因外力破壞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
3.2 風險分析與隱患排查
3.2.1 風險分析
可能導致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的主要危險源包括:
(1)自然災害:受地域性災害氣候影響較大(如雨雪冰凍、強對流天氣、雷擊、颱風及大霧等),電網網架和設備所面臨災害源多。
(2)設備事故:區域性負荷不斷增長,部分電網配套設備老化,無法承受負荷滿載或過載壓力。
(3)外力破壞:電網安全運行受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電力設施偷盜以及惡劣運行環境因素影響,易造成外力破壞事故,嚴重影響電網運行安全。
3.2.2 隱患排查
(1)電網企業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設備壽命周期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強運行監控,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電力設備故障引發電網事故;加強重載輸變電設備、重要輸送通道的巡視維護,保障電網安全運行。
(2)電網企業要加強和完善作業現場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實現閉環管理。要針對系統、設備和作業過程存在的風險,採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避免因防範措施不到位引發電網事故。
(3)電網企業要按照《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防止因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築、違規作業以及樹障等危及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4)發電企業要加強對發電設備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管控,切實防止系統故障過程中發電機組非正常跳閘引發發電設備停運進而導致電網事故。
  3.3 預警分級與發布
3.3.1 預警分級
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預警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種,分別對應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中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及用戶接警後應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期間,大面積停電預警級別調整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處理。
3.3.2 預警信息發布
(1)電力企業研判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2)地方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應及時研判,必要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可能發生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發展改革委及時組織有關電力企業和專家進行會商,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預警,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市人民政府。
(3)預警信息主要通過政府網站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氣象部門)予以發布,以及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博、部落格、微信公眾號、網上社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進行發布。
3.3.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聯動機制,按照預警通知要求,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各級宣傳部門應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4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負責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4 信息報告
(1)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報告,並通知重要電力用戶。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涉及跨地市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通報相關情況。
(2)事發地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式和要求向上級電力管理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3)對初判為重大以上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市政府立即按程式向省政府報告。
  4 應急回響
4.1 回響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回響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分別對應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中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期間,大面積停電應急回響級別調整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處理。
(1)Ⅰ級應急回響。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應急專家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當前形勢,會商評估發展趨勢,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部署,發布應急回響命令,組成現場工作組,並由其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部門匯報情況,視情況發展提出支援請求。必要時,在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下開展應對工作。
(2)Ⅱ級應急回響。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應急專家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當前形勢,會商評估發展趨勢,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部署,發布應急回響命令,組成現場工作組,並由其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部門匯報情況。
(3)Ⅲ級和Ⅳ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電力應急指揮部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回響,分析研判當前形勢,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部署,發布應急回響命令,組成現場工作組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派人趕赴現場協助指揮、處置。
對於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地方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回響。
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
4.2 回響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儘量減少損失。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以下措施:
(1)搶修電網並恢復運行。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範圍;儘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發電企業保障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併網運行準備,嚴格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2)防範次生衍生事故。重要電力用戶應及時啟動相應等級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方案,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供水企業應及時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供熱供氣等部門應採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和熱力供應。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要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衛生部門要保證停電期間醫療救護和門診治療。
(4)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車站、碼頭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消防救援,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範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儘快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加強信息發布。新聞宣傳部門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各級應急指揮部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6)組織事態評估。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4.3 市級層面應對
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電力應急指揮部委託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以下工作:
(1)牽頭組織電力主管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迅速開展電力搶修恢復等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2)視情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協調事件應對等工作;
(3)根據現場情況需要向市電力應急辦提出跨區支援或跨區協調申請;
(4)指導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初判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電力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對事發地人民政府提出事件處置要求,指令市有關部門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按程式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報告,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其他突發事件的,通報市相關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3)發布應急回響命令;
(4)了解事件基本情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應對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根據地方和中央電力企業請求,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5)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指導事件應對工作;
(6)傳達貫徹省委省政府領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貫徹落實;
(7)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導工作;
(8)對跨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9)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評估總結報市政府並抄市應急管理局。
4.4 回響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回響的地方人民政府電力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回響: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5 後期處置
5.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負責組織指揮應急回響的機構要及時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對人為因素造成設備故障、電力輸送通道事故、施工現場管控不力等,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當事人責任。重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評估由市電力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相關處置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
5.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本著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
5.3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儘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5.4 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市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電力災後重建工作應給予大力支持,積極籌措資金,爭取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6 保障措施
6.1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組織動員供水、供熱、供氣、通訊、交通運輸、市政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志願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軍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等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6.3 通信、交通運輸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回響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4 技術保障
氣象、水利、地質、林業等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森林火災等技術支撐服務。電力行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
6.5 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地區“黑啟動”電源,做好發電機組併網運行。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對重要電力用戶進行摸底排查,必要時為其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6.6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轄內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自備應急電源建設,加強醫療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確保在應急回響期間醫療救護和醫療秩序穩定。做好發生次生衍生災害期間的醫療防護工作。
6.7 資金保障
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各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7.1.1 預案體系
縣(區)人民政府應制定本地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市內各級電網企業應制定本單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市內併網運行的各發電企業應制定本單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和“黑啟動”方案,市內各重要電力用戶應制定大面積停電事件下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有關預案在體系結構上要與本預案相銜接。
7.1.2 預案宣傳
市政府各部門、各級地方政府、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要充分利用多種傳播媒體,加大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對本預案的認識,提高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提高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和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力度,增強社會各界的電力設施保護意識。
7.1.3 預案培訓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的學習培訓。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能力培訓,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技能水平,以最快的速度恢復電網正常運行。
7.1.4 預案演練
各級電力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至少每三年組織開展一次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聯合演練,建立起政府職能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公眾之間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協同應對、聯合處置能力。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根據自身實際,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本單位的應急演練。
7.2 名詞術語
(1)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
(2)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
(3)黑啟動是指整個系統因故障停運後,系統全部停電(不排除孤立小電網仍維持運行),處於全“黑”狀態,不依賴別的網路幫助,通過系統中具有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啟動,帶動無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逐漸擴大系統恢復範圍,最終實現整個系統的恢復。
7.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05年市政府印發的《淮南市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8 附 件
1、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市電力應急辦及相應工作組的組成和職責;
3、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解讀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電力在國民經濟生產生活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全市用電增速逐年提高,電網和電源建設發展規模不斷擴大,電壓等級不斷升高,電網進入特高壓時代,大容量高參數發電機組不斷增多,電力系統安全運行面臨更大風險,一旦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將對社會造成巨大的影響和損失,新的發展形勢對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和高效應急處置提出更高要求。同時,自2005年以來,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國家先後頒布或修訂實施了《突發事件應對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有必要對我市2005年出台的《淮南市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以滿足當前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要求。
二、起草過程
1、文稿起草。為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安徽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19〕70號)檔案精神,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市發改委會同國網淮南供電公司,修改完善了《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2、徵求意見。《應急預案》徵求了各縣區(園區)、市直有關部門、部分企業等47家單位意見,並通過市發改委網站面向全市公開徵求意見,經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三、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淮南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科學、高效、穩妥、有序地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包括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風險預防分析與預警、應急回響、後期處置、保障措施、附則和附屬檔案8個方面內容。
五、創新舉措
一是明確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在日常運行中的工作職責。
二是分析可能導致我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的主要危險源,包括:自然災害、設備事故、外力破壞等。
三是明確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隱患排查工作職責。
六、下一步工作考慮
一是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提高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對本預案的認識、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是要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聯合演練,建立起政府職能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公眾之間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協同應對、聯合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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