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定西市政府同意,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24日印發.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24日
  • 發布單位: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全市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監管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定西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定西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用於指導和規範全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應對工作。
本預案中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外力破壞和電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區域性電網、市級電網和城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社會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保障重點、依靠科技,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2事件分級
按照電網停電範圍和事件嚴重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1特別重大(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1.1定西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2.1.2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氣候影響等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全市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的50%以上,並且對甘肅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造成嚴重影響。
2.1.3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範圍、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2.2重大(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2.1定西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2.2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氣候影響等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全市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的30%以上、50%以下,並且對甘肅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造成嚴重影響。
2.2.3縣區級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2.2.4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範圍、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2.3較大(Ⅲ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3.1定西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3.2縣區級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3.3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範圍、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2.4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2.4.1定西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10%以上、20%以下,或10%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4.2縣區級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件前總負荷的3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4.3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範圍、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市級層面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1.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定西市政府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
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副總指揮。
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副總指揮。
Ⅲ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由市政府視情況決定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由縣區政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應對處置。
市工信局、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體旅遊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定西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定西支隊、國網定西供電公司,以及在定總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上的發電公司等單位和企業負責人為成員。Ⅰ級回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Ⅱ級回響分管負責人為成員,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甘肅省政府有關應急工作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
(2)負責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會商、研判和綜合評估,研究保證定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電力可靠有序供應等重要事項,研究重大應急決策,部署應對工作;
(3)統一協調指揮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縣區政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電網搶修恢復、防範次生衍生事故、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及應急救援和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等應急處置工作;
(4)宣布進入和解除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狀態,發布應急指令;
(5)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協調開展應對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6)統一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7)及時向省工作組或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省能源局等報告相關情況,視情況提出支援請求;
(8)發生跨定西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支援請求,市應急指揮部在省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指揮機構的指導、協調和支持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3.1.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分管副局長、國網定西供電公司總經理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甘肅省有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方針和政策,督促落實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和下達的各項指令;
(2)負責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調、督促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檢查、指導和協調有關縣區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起草、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5)應急回響時,密切跟蹤事態,及時收集並報告應急處置和供電恢復情況;組織研判、核實大面積停電預警信息,並對事件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後向省工信廳和市政府及時報告;傳達、執行市政府和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並監督落實;
(6)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協調各應急聯動機製成員單位協同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7)按照授權協助做好信息發布和輿情分析、輿論引導等工作;
(8)建立電力生產應急救援專家庫,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抽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3.1.3市應急指揮部分組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相應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1)電力恢復組:由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武警定西支隊、國網定西供電公司等組成,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和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負責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儘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協調公安、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2)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文體旅遊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國網定西供電公司等組成,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和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導;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通信和網際網路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3)綜合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應急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市水務局、市林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體旅遊局、國網定西供電公司等組成,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單位和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公共衛生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公路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4)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定西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定西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等組成,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和單位。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2縣級層面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與處置聯動體系。
縣區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立即進行核實,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發生跨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應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3.3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機構職責: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回響措施開展電網恢復、保障民生、維護穩定、輿情處置等工作,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匯報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3.4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包括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成員中各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下同)應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在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及時搶修恢復電網和發電機組運行。國網定西供電公司負責所轄供電區域內主網、配網大面積停電的應對處置,各發電企業負責本企業的事故搶險和應對處置。電網調度工作嚴格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3.5重要電力用戶
對維護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具有重要意義的企事業單位和重要用戶,應根據有關規定合理配置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完善非電保全等各種保障措施,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相關設施設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6信息聯絡員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名聯絡員,具體負責信息溝通、業務協調、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告知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7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地震、水文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負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和建議。各電力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
4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4.1風險源
目前,定西電網已經形成了以多角環或雙環網聯繫較為緊密的網架結構,各縣區電網基本形成了以110kV變電站為中心的供電輻射型電網。主要風險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1.1受地形地貌、地理環境、氣候特點影響,發生洪澇土石流、沙塵暴、地震、雷暴、大風、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造成電網設備設施大範圍損毀,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
4.1.2受地理位置特點影響,發生非法入侵、恐怖攻擊、野蠻施工、火災爆炸等外力破壞或重大社會安全事件可能造成電網設施損毀,引發大面積停電。
4.1.3定西電網輸電距離長,部分輸電斷面網架結構仍較薄弱,重要輸、變、配電設備、安全自動裝置系統故障以及運行維護人員誤操作、調控運行人員處置不當等因素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
4.1.4隨著變電站無人值守和集中監控的不斷推進,電力監控系統、工控系統及自動化系統遭受惡意入侵和攻擊,也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
4.1.5因其他原因引發大面積停電。
4.2危害程度分析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現代社會對電的依賴程度越來越 高,可靠的電力供應已成為現代社會的生命線工程之一。大面積停電事件破壞全市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造成重大影響,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4.2.1導致政府部門、消防救援、公安、軍隊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其社會職能的正常運轉,不利於社會安定和安全。
4.2.2導致化工、冶金、非煤礦山等高危用戶的電力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4.2.3導致城市燃氣、供水、排水、環境、醫療衛生等基礎保障服務無法正常生產,影響居民正常生活,並很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燃氣泄漏、傳染病、城市積水等次生災害。
4.2.4導致金融系統、大型商場、影劇院、醫院、學校、大型寫字樓、大型遊樂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點基礎設施電力中斷,引發民眾恐慌,社會秩序混亂。
4.2.5影響城市通訊和廣播電視系統,導致城市基礎通訊服務中斷,城市交通擁塞甚至癱瘓,加劇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處置難度。
4.2.6極易成為社會輿論的熱點。公眾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4.3風險監測
4.3.1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將大面積停電事件預防工作貫穿電網規劃、建設、運維等各個環節,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政府、企業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預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帶來的危害及其負面影響。
4.3.2在定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工信、發改、氣象、水務、林草、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
4.3.3氣象、水務、林草、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將涉及電網安全的相關數據納入日常監測範圍,劃分自然災害易發區,加強預報預測和信息共享協同處置,提高災害預測和突發事件預警處置能力。
4.3.4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道路、橋樑、市政等建設工地的監管,依法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杜絕因外力破壞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
4.4預警
4.4.1預警分級
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預警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種,分別對應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中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接到預警後應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期間,大面積停電預警級別調整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處理。
4.4.2預警信息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工信局、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定西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當可能發生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工信局及時組織有關電力企業和專家進行會商,報請定西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市人民政府。
4.4.3預警回響
預警信息發布後,各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自動啟動相應的預警回響,立即進入預警回響狀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回響工作。回響過程中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啟動回響情況。
(1)黃色、藍色預警回響
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信息,組織做好應急值班準備;督促相關單位加強電網運行管理、做好應急搶修、應急物資、應
急電源(照明)、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後勤保障等準備工作;及時收集和報送電網設備設施受損、電網運行等信息,做好應急信息發布準備;告知重要客戶,提醒客戶合理排產,做好啟用備用電源準備工作。
受影響縣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2)紅、橙色預警回響
紅、橙色預警發布後,在黃色、藍色預警回響措施基礎上,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責令應急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4.4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5信息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響的縣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急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在定中央、省屬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同時報告上級集團公司。
市工信局或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式和要求向上級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構成電力安全事故的還應速報市應急局。地方人民政府及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並立即組織供電公司等單位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5應急回響
5.1回響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回響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5.1.1應急回響
(1)Ⅰ級、Ⅱ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回響,由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組織和指揮應對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政府及省工信廳等有關部門,向省政府提出支援請求。當省級啟動應急回響時,由省級層面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應做好市級回響工作,積極協調市內單位參與應對。
(2)Ⅲ級、Ⅳ級應急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回響,根據事件影響範圍,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可請求上級人民政府派工作組,指導、協調和支持應對工作。
5.1.2對於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回響。
5.1.3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
5.2回響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和影響。各有關縣區政府、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5.2.1電網搶修恢復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後,市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範圍;儘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通信樞紐、節點、基站及重要城市、重點地區和重要電力用戶的電力供應。
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各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併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5.2.2防範次生衍生事故
停電後易造成重大影響和生命財產損失的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或採取非電保全措施,及時啟動相應停電事件應急回響,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相應工作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職責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後,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水、汽、油、熱供應等企業啟用應急供應措施,保障居民生活需求;採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和採暖期內居民生活熱力供應;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5.2.4維護社會穩定
公安、武警等部門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社區(用戶數2000戶以上)、商場、學校、醫院、金融、城市交通、火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範治安事件。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優先保障應急救援車輛通行。公安、工信、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儘快組織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2.5加強信息發布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後,新聞宣傳部門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媒體渠道,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同時,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5.2.6組織事態評估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3市級層面應對
5.3.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
室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蹤事態發展,督促相關電力企業迅速開展電力搶修恢復等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2)根據電力企業和地方請求,協調有關方面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3)通知相關部門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4)落實市應急指揮部工作部署。
5.3.2市應急指揮部現場工作組
初判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現場工作組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傳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
(2)迅速掌握大面積停電事件基本情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應對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根據地方人民政府和電力企業請求,協調調集應急救援隊伍、技術力量、物資、裝備和資金等;
(3)對跨縣級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4)現場指導地方人民政府開展事件應對工作;
(5)協調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導工作;
(6)指導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7)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5.3.3市應急指揮部
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市政府決策部署,市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
(2)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3)研究決定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提出的請求事項,重要事項報市政府決策;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5)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6)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並報告市政府。
5.4回響終止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由啟動應急回響的人民政府終止應急回響: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停電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6後期處置
6.1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市縣區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之後,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進行事件調查。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儘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相關電力企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市縣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願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軍隊、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隊伍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確保應急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以正常使用的狀態。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對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提供應急通信保障。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回響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技術保障
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嚴格落實電力行業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氣象、自然資源、地震、水務、林業等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地震、水務、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電網大面積停電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要聯合供電企業及時組織成立處置大面積停電專家諮詢小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持。
7.5應急電源保障
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電網規劃布局,不斷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要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地區“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要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資金保障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市工信局等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相關電力企業及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緊急情況下如何採取正確措施進行處置,不斷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各級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供電公司要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力度,增強社會各界的電力設施保護意識。
8.2培訓
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全體員工的事故防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業務知識水平。
8.3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應協調組織開展1次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縣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應協調組織開展1次本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加強和完善政府部門、社會機構和各電力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定西市工信局負責管理,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和《定西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較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電網安全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演練和救援中發現需做重大調整的;
(6)應急預案制訂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9.2名詞術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
“黑啟動”是指整個系統因故障停運後,系統全部停電(不排除孤立小電網仍維持運行),處於全“黑”狀態,不依賴別的網路幫助,通過系統中具有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啟動,帶動無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逐漸擴大系統恢復範圍,最終實現整個系統的恢復。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定西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2016年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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