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衡陽市人民政府同意,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3日印發.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23日
  • 發布單位: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做到有效預防和科學、快速地處置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各種影響和損失,保障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務院115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599號令)《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5〕134號)《湖南省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衡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範圍
1.3.1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防範和應對處置工作。包括因電力生產造成的重特大事故、電力設施大範圍受到外力破壞、遭受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引起的對經濟安全、社會穩定、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3.2 本預案用於規範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情況下,各相關區域、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1.3.3 本預案中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是指: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電力設施大範圍受到外力破壞、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造成電力供應危機而引起的連鎖反應,造成衡陽電網或市中心城區及縣市區供電區域電網減供負荷而引起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省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分層分區、各負其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電企業確保機組及時啟動和自身安全,電網企業確保電網儘快恢復供電,電力用戶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4.2 預防為主,保障重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管理,加強預警和隱患控制,加大電力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將突發重大停電事件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把電網安全放首位,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系統性崩潰、瓦解;優先保證重要電廠、變電站、主幹網架等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優先考慮市中心城區和重要用戶恢復供電;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救援和緊急處置演練,提高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1.4.3 依靠科技,科學應對。加強大電網理論技術研究,加快電網建設改造,採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水平,加強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恢復控制研究,最佳化電網恢複方案和恢復策略,制定科學有效的"黑啟動"預案,提高電網安全運行水平。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詳見附屬檔案)。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市級層面應急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停電應急指揮部),在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領導下負責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啟動應急回響、部署應急處置方案等重大問題。
市停電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發改委分管副主任、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分管副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設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國網衡陽供電公司總經理兼任市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主任,市發改委分管副主任和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分管副總經理任市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副主任。
2.2 縣市層面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並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加強調度指揮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跨行政區域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有關縣市級應急指揮部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3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根據上級要求或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其派出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預案開展電網恢復、保障民生、維護穩定、輿情處置等工作,並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匯報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2.4 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包括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及所屬縣市供電公司、湖南白沙綠島配售電有限公司、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陽分公司、韶能集團耒陽電力實業有限公司耒楊發電廠等相關類型電力企業,下同)應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
2.5 專家組
各級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應設立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根據工作需要參與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 風險分析
3.1.1 風險源分析。
衡陽電網覆蓋衡陽市12個縣市區,可導致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主要風險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衡陽市屬大陸性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冬寒冷而夏酷熱,春夏多雨,供電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例如:暴雨洪澇、雨雪冰凍、雷電、強對流大風、森林火災、山體滑坡、土石流等)多有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設施設備大範圍損毀,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2)因各種原因造成的發電企業發電出力大規模減少,特別是在高溫、冰凍、重負荷特殊時段,容易引起供需平衡破壞,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3)恐怖攻擊、戰爭衝突、非法侵入、火災爆炸以及野蠻施工、電力設施被盜等外力破壞或重大社會安全事件造成電網設施損毀,電網工控系統遭受網路攻擊,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4)隨著特高壓交直流電網規模建設,外來電比重大幅增加,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面臨考驗,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5)新能源大規模發展,風能、太陽能發電的集中開發,分散式電源的大量接入,使大電網運行控制的難度和安全穩定運行的風險明顯增大,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6)電網基建、技改項目停電跨越以及新設備接入造成電網非正常方式運行,重要發、輸、變電設備、自動化系統故障,電網運行、操作和檢修中,人員誤操作、誤整定、誤調度或處置不當,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
(7)其它可能引發重大停電事件的情況。
3.1.2 社會風險分析。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將造成巨大影響,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人民生產生活,甚至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威脅。
(1)供水、排水、供氣、供暖、通信等公用設施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
(2)城市交通擁塞甚至癱瘓,電鐵、城市軌道交通、機場電力供應中斷,大批旅客滯留;
(3)大型商場、廣場、影劇院、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大型寫字樓、大型遊樂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點基礎設施電力供應中斷,引發民眾恐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4)化工、冶金、煤礦、非煤礦山等高危用戶的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5)政府部門、軍隊、公安、消防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無法正常運轉,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6)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在當前新媒體時代極易成為社會輿論的熱點,在公眾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若有錯誤輿論,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3.2 監 測
供電企業(國網衡陽供電公司、湖南白沙綠島配售電有限公司,下同)應開展電網運行、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電力供需平衡、自然災害等情況的日常監測,同時與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應急、住建、通信、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
發電企業(包括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陽分公司、韶能集團耒陽電力實業有限公司耒楊發電廠等相關類型發電企業,下同)應開展燃料供應、發電設備運行、自然災害等情況的日常監測,並及時報電網調度機構。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應急、住建等部門應密切關注並收集可能影響電力運行的信息,及時通報相關發電企業並協助開展風險分析。
3.3 預 警
3.3.1 預警信息發布。
(1)供電企業預判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受影響區域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上一級供電企業,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2)地方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3)突發重大停電事件預警信息包括風險提示、預警級別、預警期、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
(4)預警信息由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予以發布,以及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進行發布。
3.3.2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開展相關預警行動。
電力企業要組織開展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做好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預警措施。
4. 信息報告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相關電力企業需按照以下程式報告。
(1)相關電力企業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如實向當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逐級向上級電力企業報告。國網衡陽供電公司接到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立即向市發改委和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報告。
(2)事發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接到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規定如實向同級人民政府、上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同時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對於仍在處置過程中的三級及以上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每30分鐘續報一次該事件的處置進展、發展均勢等情況,直到處置基本結束。
(3)各地人民政府及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對初判為二級及以上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衡陽市人民政府在3小時內按程式向省政府報告。
5. 應急回響
5.1 回響分級
根據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按照四個級別啟動相應等級。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
5.2 啟動回響
5.2.1 較大及以上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
(1)立即啟用市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組織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分析、報送工作。
(2)組織應急精幹分隊隊員趕赴事發地,按有關規定接受受援單位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並快速、準確地向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信息。
(3)調集應急力量,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向事件發生地派出現場工作組。根據處置情況向上級單位、政府部門提出應急救援申請。
(4)與省電力公司、市政府及相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定時匯報相關情況。
5.2.2 一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
(1)啟用市應急處置指揮中心,開展應急值班,做好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
(2)市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對事件發生單位做出處置指示,有關部門應按照處置原則和部門職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調集應急隊伍,協調解決搶修物資、應急電源、醫療衛生、交通運輸和後勤支援等方面問題。
(4)向市政府新聞辦、省電力公司、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事件情況。
(5)滾動發布相關停電情況、處理結果及預計搶修恢復所需時間等信息,並通過捷徑與湖南日報、衡陽日報、紅網等省、市主要媒體進行溝通,說明停電事實、初步原因等情況。
(6)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現場應急工作。
(7)必要時請求省電力公司或省、市政府部門支援。
對較大和一般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由市停電應急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通報事故情況,發布事件信息。
5.3 應急指揮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傳達落實國、省、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
(2)對跨縣市行政區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並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助開展應對工作。
(3)研究決定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提出的請示事項,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超出市級處置能力時,向省申請支援,同省級層面統一領導、組織、指揮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5.4 回響措施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應根據職責和應對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以下措施。
5.4.1 搶修電網並恢復運行。
發生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時,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啟動本轄區應急回響預案,組織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各供電企業應迅速調度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儲備物質,儘快趕赴事發現場,組織搶險,修復電力設備。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運行,依照 "衡陽電網限電序位表",由電網值班調度採取各種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要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範圍,儘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重要城鎮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各發電企業應嚴格按照電力調度命令恢復機組併網運行,各電力用戶應嚴格按照調度命令有計畫恢復用電。
5.4.2 防範次生衍生事故。
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礦井、醫院、通信、新聞媒體、高層建築等重要電力用戶必須自備應急電源,並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保證人員生命安全,避免擴大損失。
學校、車站、商場、影劇院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啟用自備應急電源,組織人員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5.4.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啟動應急供水、供氣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氣需求;市商務和糧食局加強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市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管理局要組織力量,加強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確保重要區域和重要路段的交通暢通,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正常進行。
5.4.4 維護社會穩定。
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機場、城市交通設施、車站、碼頭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範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儘快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4.5 加強信息發布。
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事故信息統一口徑,並負責擬定信息發布內容,市政府新聞辦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導。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主要新聞媒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及時組織和協調有關方面開展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5.4.6 組織事態評估。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分級,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市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客觀、公正、準確地評估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等,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5 回響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回響的各級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回響。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突發重大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6. 後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收集應急處置全過程資料,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
6.2 事件調查
事件調查應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有機結合,事件調查組到達現場後應認真聽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介紹,並與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協調,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件調查工作包括:調查組的組成,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件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件原因的判定,事件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件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6.3 善後處置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電力企業應儘快修復和重建關係電力安全供應的重要設備設施,及時開展理賠工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汲取事故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要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健全和改進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應急處置體系。
6.4 恢復重建
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隊伍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電力管理部門應組織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員(專家)進行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開展應急處置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持。電力企業應認真分析和研究電網突發重大停電的影響及預防措施,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不斷完善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回響技術保障體系,持續提高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強化各單位間協調配合的實戰能力。
7.2 裝備物資保障
各相關縣市區、各有關單位及電力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資料庫和調用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國網衡陽供電公司及所屬電網企業應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電力搶修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機制。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確保救援裝備處於良好狀態。
7.3 技術保障
電力企業要加強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7.4 應急電源保障
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要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最佳化電源規劃布局,保障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後"黑啟動"電源發揮應急作用,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電力企業要加強應急電源建設,配備各種類型、各種容量應急發電車、應急發電機等設備,加強日常維護和保養,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劃(GBZ29328-2012)》要求配置應急電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5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回響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各級政府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滿足應急指揮的需要。
7.6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督促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自備應急電源建設,加強醫療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確保應急回響期間醫療秩序穩定。做好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故的醫療防護工作。
7.7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用於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和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
電力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 獎 懲
各級政府、相關企業對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對處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社會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9. 附 則
9.1 預案編制與審批
市發改委組織編制《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按程式報請市政府批准印發。各縣市政府結合實際組織編制並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9.2 預案修訂與更新
本預案實施後,市發改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報請市政府同意後修訂。各縣市政府結合實際修訂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9.3 預案培訓與演練
9.3.1 預案培訓。
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全體員工防範停電事故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認真組織全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9.3.2 預案演練。
市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情協調組織應急聯合演習,強化和完善各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實戰能力。各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每年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演練。建立起政府職能部門、電力企業、重要用電用戶以及新聞媒體、社會公眾之間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協同應對、聯合處置能力。
10.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10.1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0.1.1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國網衡陽供電公司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林業局、市衛健委、市金融辦、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衡陽供電公司、衡陽車務段、高鐵衡陽東站、中國電信衡陽分公司、中國移動衡陽分公司、中國聯通衡陽分公司、中石化衡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衡陽石油分公司、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陽分公司、湖南白沙綠島配售電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10.1.2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省、市決策部署,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負責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協調各相關縣市區及市直相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電網Ⅲ級、Ⅳ級停電事件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宣布解除電網Ⅲ級、Ⅳ級停電事件狀態;發生Ⅱ級停電事件,由市停電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宣布進入電網Ⅱ級停電事件狀態,並向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發生Ⅰ級停電事件,市人民政府依據省人民政府通知宣布進入電網Ⅰ級停電事件狀態。
10.2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衡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職責:
負責落實市停電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執行市停電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制訂和修訂應急預案,監督執行相關情況;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負責停電事件信息預警發布等相關工作。
10.3 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市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協調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落實應急處置和搶險工作,協助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做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所需煤炭供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關注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有關的群體性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市工信局: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消殺用品等供應。負責應急工作中的無線電通信頻率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交通運力保障,應急物資運輸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污水垃圾處理、排水防澇等公用設施正常運行,做好停電期間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供水、供氣保障及管道搶修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對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和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和衛星綜合定位基準服務,提供停電區域地圖資料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空間定位技術、移動瑞導航和電子地圖服務,提供各類遙感和無人機影像監測數據等服務。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現場周圍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組織對污染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害進行評估。
市水利局:組織做好農村生活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商務和糧食局:負責組織跨區域調運應急生活必需品,啟動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
市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及因森林火災導致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衛健委: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的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金融辦:負責協調保險公司進行受災勘查與理賠等工作。
市民政局:牽頭負責安置點轉移民眾救助和協調傷亡人員安置等事宜。
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導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導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及時組織和協調有關方面開展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電力企業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調配救援物資。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所致化學品安全事故監督管理和職業危害事故控制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氣象信息監測、預警信息的發布等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交通管制與疏導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所致其他次生、衍生災害事故救援及處置。
國網衡陽供電公司:承擔市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職責;負責電網事故應急處理、電網恢復運行和所屬電網事故搶險;向市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衡陽車務段、高鐵衡陽東站:負責組織疏導所轄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所轄鐵路範圍內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的運輸。
中國電信、移動、聯通衡陽分公司:負責保障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通信網路暢通。
中石化、中石油衡陽石油分公司:負責做好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所需成品油等燃料供應。
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陽分公司:負責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中電廠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並按相應的調度關係配合電網企業進行電網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湖南白沙綠島配售電有限公司:負責電網事故應急處理、電網恢復運行和所屬電網事故搶險。
10.4 市停電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職責
負責指揮調度管轄範圍內的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接受省電力公司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指揮部及其辦公室領導,組織指揮衡陽地區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搶險救援、搶修恢復工作,落實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指揮部的重大部署和決策。組織人員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根據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向省電力公司、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援助請求。根據市突發重大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災害,向市指揮部及指揮部成員單位提出聯動請求,共同開展突發重大停電事件處置工作。負責向省電力公司、市應急指揮部等上級部門匯報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和信息溝通聯繫。盡最大可能恢復用戶尤其是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