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海南省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是為持續加強海南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海南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制定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海南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方案全文

海南省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育部等八部門《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畫》以及《海南教育現代化2035》《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中國小教師隊伍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海南省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十四五”規劃》等檔案精神,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入推動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全面提升海南自貿港教育現代化發展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全省一盤棋、全島同城化”,改革創新、健全機制、精準施策、定向發力,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用3-5年時間,鄉村教師隊伍質量水平明顯提升,隊伍結構明顯最佳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職業吸引力持續增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明顯加強,為推動海南自貿港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主要舉措
  (一)強化思想引領,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1.增強政治自覺。落實理論學習制度,抓好師德師風提升專題教育,增進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堅持把政治上的培養與業務上的提高結合起來,唱響面向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任教的主旋律。圍繞實施“陽光快樂”教育、打造海南學生“特色印記”,加強“雙減”“六項管理”等政策的學習,推動教師更好地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育人質量。
  2.強化黨建引領。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鄉村學校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鄉村學校黨支部書記。推動鄉村學校黨組織與鄉鎮黨委、村黨支部開展聯學聯建活動,結合鄉村振興推進示範性標準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及時吸收發展條件成熟的優秀青年教師入黨,發揮黨員教師先鋒模範作用。
  3.把愛國愛鄉落實到日常行為。引導教師厚植鄉村教育情懷,立足鄉村大地,在鄉村振興主戰場建功立業。健全“紅色人文、綠色生態、藍色海洋”育人體系,結合當地實際,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豐富教育教學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探索小班化教學模式,上好每一節課,關愛每一位學生,特別關注留守兒童、特殊困難學生。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鄉村教師新鄉賢示範引領作用,塑造新時代自貿港文明鄉風,促進鄉村文化振興。完善家訪、親職教育指導等制度,增強家校教育合力。
  (二)落實各項改革舉措,最佳化鄉村學校編制管理
  4.最佳化編制配備。落實中共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瓊編〔2021〕43、44、47號系列檔案改革舉措,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最佳化配置鄉村學校教師。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統籌考慮新型城鎮化、三孩生育政策、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小規模學校等因素,科學合理配置編制資源,向鄉村教師隊伍傾斜。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最佳化專任教師編制結構。
  5.提高鄉村學校編制使用效率。挖潛調劑各類事業編制資源,優先用於補充中國小教師編制。實施不勝任教師崗位退出,盤活教師編制,保障鄉村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建立周轉編制專戶,採取“退三進二”辦法為超編市縣補充急需緊缺學科教師。通過跨校兼課、教師走教等方式實現區域內教師資源共享。超編學校確需補充專任教師的,要加大現有人員編制跨校結構性調整統籌力度,保障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
  (三)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引導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6.健全縣域交流輪崗制度。實施優質學校對口支援鄉村學校,傾斜支持民族地區和農村地區教育發展。深入推進“縣管校聘”改革,推動教師有序流動,促進師資均衡配置。在教師申報中高級職稱評定時,要按規定考察其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支教經歷。自2024年起,省市縣直屬學校和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須滿足基層服務年限要求,其中晉升中級職稱累計不少於1年,晉升高級職稱累計不少於2年,超過規定年限的優先推薦。將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國小校長的優先條件。
  7.推進城鄉一體化流動。採取定期交流、崗位競聘交流、校際幫扶交流、學校聯聘、集團化辦學、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城鎮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每學年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村小教學點交流的教師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交流服務期限一般為3年。城鎮學校要專設崗位,接受鄉村教師入校交流鍛鍊。村小、教學點新招聘的教師,5年內須安排到縣城學校或鄉鎮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參與鄉鎮、學區、集團化學校內走教制度的教師,學校在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予以傾斜。
  8.多種形式配齊配強鄉村學校教師。實施農村教師“千百十引進工程”,每年吸引千名緊缺學科新教師、百名優秀教育人才、數十名優秀校長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每年招聘農村義務教育特崗教師約700名。實施省級農村學前教育教師招聘專項計畫,每年招聘約100名農村學前教育教師。實施“銀齡講學計畫”,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已退休的優秀校長、教師、教研員到鄉村學校講學,緩解優秀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矛盾。面向優秀退役運動員、退役軍人和藝術工作者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勞動教育等師資。教師配置尚未達標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支持鄉村教育事業,鼓勵體育社會組織和專業藝術人才為鄉村中國小提供體育、藝術教育服務。
  (四)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培育適應自貿港需要的鄉村教師
  9.深化定向公費培養改革。繼續實施“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畫”,每年為五指山市、臨高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定向培養50名左右緊缺學科教師。繼續實施“省級公費師範生培養計畫”,按“縣來鄉去”的模式,大力培養“一專多能”鄉村國小教師、鄉鎮幼兒教師,並根據需要將定向公費培養範圍逐步延伸至特殊教育等其他緊缺專業。師範院校要堅持以鄉村教育需求為導向,加強師範生“三字一話”教學基本功和教學技能訓練,強化教育實踐和鄉土文化薰陶,促進師範生職業素養提升和鄉村教育情懷養成。深化師範生培養課程改革,最佳化人工智慧套用等教育技術課程,把信息化教學能力納入師範生基本功培養。
  10.提高鄉村教師培訓質量。實施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構建完善國培、省培、市縣培、校本研修等分級分類培訓的教師專業發展體系,整合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最佳化培訓內容,確保5年內對鄉村教師培訓一遍。開展鄉村中國小骨幹校長培訓和研修,實現鄉村校長全員多層次培訓。實施“雙五百”頂崗支教,每年從中西部地區11個市縣置換出約500名中國小教師到海南師範大學進行提高培訓,同時選派約500名優秀師範生到這些市縣學校頂崗實習支教。每年選派50名農村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到省內外優質學校進行為期1年的掛職鍛鍊和培訓研修。梳理總結鄉村教師培訓經驗,不斷最佳化培訓方式、課程設定,強化培訓效果跟蹤評價。支持海南師範大學、瓊台師範學院舉辦海南省教師專業發展學院,服務全省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專業培訓。
  11.深入推進“智慧海南”教育套用。樹立智慧教學理念,轉變基於信息技術的數位化學習方式。整合資源、協同推進,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教師信息化教學示範培訓,推廣“同步/專遞課堂”教學改革實驗,探索名師網路課堂和遠程協同教研相結合的“雙師教學”模式培訓改革,促進鄉村教育現代化。打造信息化教學創新團隊,加強AI+教學教研能力,建設面向基礎教育的人工智慧示範套用場景,探索人工智慧助推教師隊伍建設模式改革的新路徑和新模式,利用“虛擬教研室”等教研信息平台,實現高效率教研協同、高質量資源共享、高水平教學服務。實施異地網路教學和網路教研,充分發揮線上“名師+”“名校+”,促進農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提高農村學校課堂教學質量。
  (五)拓寬職業成長途徑,促進鄉村教師高質量發展
  12.推進職稱評聘改革。對長期在鄉鎮及以下學校工作的中國小教師,職稱評聘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並對中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受市縣崗位結構比例限制。教師職稱評審晉級突出師德表現、學科性質、教學工作量、工作實績和基層工作年限等條件。落實普通中國小校的高級崗位比例調整政策,激勵到基層學校開展幫扶、支教等優秀教師的專業成長。實行適應基層“一專多能”教師培養的職稱評聘制度。最佳化崗位管理制度,在鄉村連續教學滿20年參加中級職稱評審、滿25年參加高級職稱評審,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獲市縣(區)級及以上表彰的農村教師,可提前1年參加職稱評審。
  13.壯大鄉村教育骨幹人才隊伍。深化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引進一批“農村骨幹校長”“農村骨幹教師”“農村學科帶頭人”等農村優秀教育人才。加強引進校長教師履約管理,促進引進人才從“輸血”向“造血”轉變。實施中國小“好校長、好教師”培養工程,遴選培育省級農村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100名,選拔培養1000名市縣級農村骨幹教師,帶動整個農村教師隊伍的迅速成長,推動全省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骨幹教師”“卓越教師”工作室以及“骨幹校(園)長”“卓越校(園)長”“名校(園)長領航”工作室要吸收鄉村教師、鄉村校(園)長參加,培養教育家型鄉村教師、校(園)長。實施“鄉村幼稚園‘骨幹人才雙千’計畫”,培訓鄉鎮和村級幼稚園園長1000名、優秀教師1000名,從根本上提高鄉村幼稚園管理水平,吸引高學歷、高素質的人才加入幼兒教師隊伍,為全面提升農村學前教育質量提供保障。推動特崗教師專業持續發展,利用“國培計畫”、結對幫扶、學歷提升、境內外研修等方式,對特崗教師開展具有系統性和針對性的培養,促使其師德修養、教育教學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續提升,及時吸納優秀特崗教師為梯隊人才、後備幹部,給予重點培養。
  14.提供多樣化的支持和服務。鼓勵教師參與鄉村振興,選拔培養一大批鄉村振興專門人才。最佳化鄉村教師發展環境,通過提供更多優質培訓計畫等途徑,大力加強對農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實施“教師學歷提升計畫”,落實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支持特崗教師攻讀教育碩士。實施教育系統“鵲橋工程”,對兩地分居的鄉村教師,通過在省域內跨區域協商對調等交流方式,解決兩地分居問題。
  (六)落實待遇保障,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
  15.提高社會地位。鄉鎮黨委政府做好表率,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良好氛圍,關心青年教師工作生活,讓鄉村教師享有應有的社會聲望。在做出重要教育決策時,要徵詢教師意見。鼓勵教師參加鄉村振興工作隊,支持教師發揮專業特長服務地方經濟社會建設,為自貿港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16.改善生活工作條件。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確保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績效工資分配時向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民族地區、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傾斜,向班主任、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繼續落實我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偏遠地區行政村以下農村國小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以及對鄉村教師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補助。提高班主任津貼,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中按不低於500元設定。推進鄉村學校公共廚房建設。落實教師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政策。落實鄉村教師每年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勵個人、社會團體、企業、基金會捐資為鄉村教師解決生活困難、改善生活條件。
  17.實施鄉村教師安居工程。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統籌予以解決。繼續推進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把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列入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滿足鄉村教師從教、流動、支教的居住需求。
  18.完善鄉村教師表彰獎勵制度。省、市縣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繼續實施“優秀鄉村教師”“優秀特崗教師”獎項,定期表彰獎勵一批優秀鄉村教師和特崗教師。在我省其他各類教師評選表彰獎勵中,向鄉村教師傾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宣傳部門、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優秀鄉村教師的挖掘和宣傳,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七)加強人文關懷,最佳化鄉村教師發展的制度環境
  19.搭建促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的平台。借鑑“兩校一園”模式,發揮優質學校在教學、教研、培訓等方面傳幫帶作用,建立優質學校和鄉村學校教師專業發展齊步走的機制。名校長、名班主任、名教師“三名”工作室等教師專業發展平台建設向鄉村校(園)長、教師傾斜,實現鄉村青年教師加入各類專業發展平台全覆蓋。繼續實施鄉村優秀青年教師培養獎勵,提供更多學習機會。
  20.弘揚鄉村教育健康向上精神文化。關心教師思想狀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關懷,多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舉辦常態化的文體活動,促進教師身心健康。關心鄉村青年教師婚戀問題,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作用,幫助他們幸福成家、美滿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主體。各市、縣黨委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協同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管理和指導,組織、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經費保障。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經費的投入機制。各市縣、各部門要強化項目儲備的主體責任,做好項目謀劃,做實項目前期工作。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省財政統籌相關轉移支付支持市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市縣級政府管理主體責任,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嚴格經費管理,規範經費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督導檢查。教育督導部門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納入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範圍,把解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問題作為縣、鄉黨委和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考量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

內容解讀

省教育廳等六部門印發《海南省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通過3至5年時間推動鄉村教師隊伍質量水平明顯提升、隊伍結構明顯最佳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職業吸引力持續增強。
在引導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方面,《方案》指出,健全縣域交流輪崗制度。實施優質學校對口支援鄉村學校,傾斜支持民族地區和農村地區教育發展。深入推進“縣管校聘”改革,推動教師有序流動,促進師資均衡配置。將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國小校長的優先條件。
《方案》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流動。重點引導城鎮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每學年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村小教學點交流的教師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方案》明確,實施農村教師“千百十引進工程”,每年吸引千名緊缺學科新教師、百名優秀教育人才、數十名優秀校長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每年招聘約700名農村義務教育特崗教師和約100名農村學前教育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已退休的優秀校長、教師、教研員到鄉村學校講學。面向優秀退役運動員、退役軍人和藝術工作者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勞動教育等師資。
在深化教師教育改革方面,《方案》明確,每年為五指山市、臨高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定向培養50名左右緊缺學科教師。大力培養“一專多能”鄉村國小教師、鄉鎮幼兒教師,並根據需要將定向公費培養範圍逐步延伸至特殊教育等其他緊缺專業。
同時,實施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構建完善分級分類培訓的教師專業發展體系,整合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最佳化培訓內容,確保5年內對鄉村教師培訓一遍。
此外,深入推進“智慧海南”教育套用,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教師信息化教學示範培訓,推廣“同步/專遞課堂”教學改革實驗。打造信息化教學創新團隊,實現高效率教研協同、高質量資源共享、高水平教學服務。實施異地網路教學和網路教研,充分發揮線上“名師+”“名校+”,促進農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
此外,實施中國小“好校長、好教師”培養工程,遴選培育省級農村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100名,選拔培養1000名市縣級農村骨幹教師;最佳化鄉村教師發展環境,通過提供更多優質培訓計畫等途徑,大力加強對農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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