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是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2年1月27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
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省教育廳直屬單位(中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及《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國小崗位設定和聘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瓊教師〔2018〕10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和崗位設定管理需要,現將《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報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辦法全文
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
為了完善中國小教師職務聘任制,逐步建立“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師任用機制,引導受聘高級教師職務的中國小教師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的學科引領作用,促進教師隊伍業務素質不斷提高,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及《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國小崗位設定和聘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瓊教師〔2018〕10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中國小教師隊伍實際,就加強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對象
本辦法的實施對象是全省公辦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省、市、縣(區)研訓機構、電教機構、命題評價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下同)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
二、實施範圍
本辦法主要適用公辦中國小校在編在崗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的聘期管理。
三、聘任周期
中國小校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一般為三年,一輪聘期結束後,需開展新一輪的聘任工作,重新確定崗位聘任人選。
四、聘任主體
中國小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由教師本人所在學校負責(村小及教學點由鄉鎮中心校負責);中國小校校長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由學校將擬聘結果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聘任。
五、聘任辦法
(一)聘任類別
1.首輪聘任。在首次聘任時,以“評聘結合”方式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可由學校按照聘任制度有關規定,正高級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級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屬於原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已評未聘”副高級教師,首次聘任需通過學校的競聘程式,確定競聘崗位後,由學校按照聘任制有關規定,聘任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已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已評未聘”教師,首次聘任時可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2.續聘。每輪聘期結束前三個月啟動崗位續聘程式。每位高級教師在本人高級崗位聘期結束後均須參加期滿競聘考核,根據競聘考核結果予以按高級崗位續聘、低聘或解聘。在上一輪聘期中的低聘人員,如通過空崗競聘到高級崗位的,正高級教師只能聘任到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級教師只能聘任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二)聘任流程
1.中國小校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崗位競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競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競聘考核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2.制定高級崗位期滿考核競聘方案。續聘的競聘工作可結合當年的職稱評審崗位競聘工作同時開展。
中國小開展崗位聘用應在學校完成崗位設定的前提下,並在核定的高級崗位總量和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按規定程式競聘上崗,達到合格以上等次方可續聘。各中國小校應按要求制定本校的高級崗位期滿考核競聘方案並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後,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不足80人的學校提交教職工大會表決。贊成票數達到應到會人數的2/3即為通過,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認真組織實施。
3.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考核評價責任機制,按不少於7人組建崗位競聘委員會,負責對崗位申報人員的全面考核。
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按1:5的比例差額提名組建崗位競聘委員會專家庫,專家任期3年一輪。專家庫成員應當是校內外專業技術水平高、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民眾公認的同行專家。崗位競聘工作前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其組成結構應兼顧學科、學段,其中校級領導人員所占比例不得超過1/3,普通一線教師代表不少於1/3,校外聘請專家不少於1/3(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統籌建立專家庫,其中可聘請一定比例的外市縣專家為本區域內的學校補充校外聘請專家使用)。要建立健全評審會工作程式、評審規則和監督機制,確保崗位競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4.公布當年度聘任期滿人員名單。學校應在校園網站、公示欄內或顯著位置公布當年度聘任期滿人員名單。
5.個人申請。符合競聘條件的中國小教師,按規定程式向聘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參加競聘或申請特殊情況續聘。若不提出競聘申請的教師視為自動放棄競聘,由學校視本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續聘到低於原崗位等次的崗位。
申請特殊情況續聘的情形: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的已聘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報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人事行政部門核准,可以不參加本單位“內部等級競聘”,其崗位等級比照本單位在職同等條件人員續聘(不低於原聘內部等級崗位),不占崗位職數。
(2)屬於海南省引進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享受省級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特級教師、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校長教師行政表彰人員,海南省省級骨幹校(園)長,海南省卓越校長、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現任省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及骨幹教師;近5年內,年度考核結果被評為2次及以上優秀檔次的教師,或受到省、市縣(區)級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的教師;近5年內,原城市、縣鎮學校教師經人事調動到鄉鎮及以下學校任教且年度考核結果被評為1次及以上優秀檔次的教師,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個人申請,報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免於參加競聘而按原職務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
(3)長期(2年以上)身患重大疾病(參照《海南省直機關困難職工幫扶實施細則(試行)》中規定的重大疾病,以醫院證明為準)的中國小高級教師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經本人書面申請,報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不參加競聘,原聘在高級崗位的教師申請按八級專業技術崗位續聘。原低聘的患病教師如申請不參加競聘,只能按原低聘崗位續聘。符合病退條件人員申請病退時則按病退標準執行。
6.期滿競聘考核。對提出競聘申請的教師,由崗位競聘委員會負責結合其聘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並參考同行評價、學生及家長評議結果,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在高級崗位等次內晉升人選、按原高級崗位等次聘任人選、降低崗位等次聘任人選、解聘人選。
7.公示。將擬在高級崗位等次內晉升人選、按原高級崗位等次聘任人選、降低崗位等次聘任人選、解聘人選具體情況以多種形式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8.確定聘任人選。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人選公示情況,將最終擬續聘及解聘人選情況上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經集體研究,確定在高級崗位等次內晉升人選、按原高級崗位等次聘任人選、降低崗位等次聘任人選、解聘人選。校長的擬聘任結果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9.簽訂聘任契約。學校與受聘教師簽訂聘任契約,明確聘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受聘教師在聘期內須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填寫工作任務書,發放聘書。
10.實施聘期內考核。可結合每年7月份實施的學年度考核,對受聘教師進行聘期內的考核,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聘期內考核評價的參考。
六、續聘高級崗位的基本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做“四有”好教師,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為黨育人,為國育才。
(二)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擁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聘期內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及學校(單位)交辦的合理工作任務。完成聘期內的教師培訓任務,每年參加培訓達到規定的學分和學時要求。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能做到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深受學生、家長及社會同行讚許。
(三)教書育人成果顯著。聘期內承擔學校班主任工作,學校沒有安排班主任崗位的高級教師應積極參與學校科技創新、生涯指導、校園文化建設、社團建設、社區協作、心理輔導、家校協同等育人工作,學校制訂相應的折算辦法,推動高級教師在育人管理上發揮榜樣作用,所帶班級或社團成員積極參與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在相應崗位上每年應組織開展校級活動2次以上。育人過程中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尊重並關注學生差異,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所帶班級獲得2次校級以上集體獎勵或個人在聘期內擔任學校班主任、學校管理、學生社團指導、輔導員等崗位時,獲得2次校級以上與任職崗位相匹配的獎勵。
(四)教學業績顯著突出。積極參加學校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所任教學科學業成績在同學段同學科教師中處於較高水平。能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學校科組建設中發揮積極帶頭作用,聘期內承擔市縣級以上教學公開課、示範課1次以上,或每學期承擔校級公開課、學科講座等教研交流活動1次以上,並獲得好評。每學期完成規定的聽評課任務(具體標準參考《海南省中國小教師教學常規》《海南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常規》等檔案要求),課後能作出教學情況評估並有記錄。
(五)示範引領青年教師。積極參與送教送培工作,參加幫扶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每學年參加“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支教等活動。特教學校教師應參加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巡迴指導和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等工作。中職學校教師應參加下企業實踐等活動。教研員為農村基層學校加大培訓力度,電教員為農村基層學校開展“同步課堂”提供指導、命題評價人員為市縣命題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在指導培養中、初級教師方面取得明顯成效。聘期內至少指導1名中、初級職務的青年教師專業發展,被指導的青年教師取得良好教育教學成績並有相關記錄。
(六)科研能力持續進步。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聘期內撰寫理論聯繫實際、具有指導意義的教育教學論文,至少一篇獲得市縣級二等獎以上或在市縣內交流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積極參與校級以上教育科研課題研究並在聘期內取得一定成果。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教研活動,在教育理論、課程改革和教學方法研究等方面能準確把握研究方向,能夠開發校本課程。
各中國小校(單位)應在不低於省級規定的續聘高級崗位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本校實際,根據《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考核評價表》制定具體評分細則。
七、期滿競聘考核結果運用
期滿競聘考核等次分為優秀(≦15%)、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
(一)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可在本高級層級範圍內(專業技術三級及以下)比照原崗位內部等次高一個內部等次續聘,如原已聘在最高崗位等次或更高內部崗位等次無空缺時則按原高級崗位等次續聘。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市縣根據考核結果統籌使用,不得超過本市縣現聘正高級教師總人數的1/3。
(二)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可在本高級層級範圍內(專業技術三級及以下)按原崗位等次續聘。
(三)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應予以跨層級低聘(視本單位崗位情況確定)。但近3年內可與當年度符合參評高級職稱評審的人員一起參加高級空崗競聘,如競聘成功,正高級的只能聘任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級的只能聘任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低聘人員低聘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相應崗位等次規定執行。
根據《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海南省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海南省幼稚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等四個檔案(以下簡稱“四個檔案”)精神,在聘期內凡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受到降低崗位等次處分以上但未達到撤職處分的,視為考核基本合格的情況之一,受處分期間不得參與高級崗位競聘。
(四)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予以低聘或解聘,低聘人員低聘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相應崗位等次規定執行,3年內不得參加空缺崗位的崗位競聘工作。解聘人員按相關規定做好解聘工作。根據“四個檔案”精神,在聘期內凡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視為考核不合格的情況之一。
(五)因低聘教師產生的空崗,在本單位高級崗位總量和崗位結構比例之內,可用於當年度“已評未聘”人員和當年度符合參評高級職稱評審人員的高級崗位競聘。
八、其他
(一)各市縣、學校要高度重視高級崗位聘後管理工作,運用好競聘考核結果,通過考核破除崗位聘任“終身制”,讓教師實現“能上能下”,真正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二)競聘工作完成後,確定被聘任的人員按管理許可權由學校統一實施聘任,並頒發聘書(聘書樣式見附屬檔案,由市縣統一印製,印刷費用由市縣教育局承擔,列入年度預算,不得向教師個人收取費用)。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中國小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對各校競聘情況及聘任結果實行不定期抽查,對存在違規操作的行為應予以及時糾正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本辦法由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本文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五)海南省中國小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表:1.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期考核評價表
2.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樣式)
附表1
評價指標 | 評價要素 | 得分 | |
一級 | 二級 | ||
師德師風表現 (10分) | 遵紀守法 愛崗敬業 為人師表 (10分) |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憲法、教師法等相關法律,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時代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對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零容忍”。落實“雙減政策”,嚴禁出現中國小教師違規有償補課、收受學生和家長禮品禮金、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等師德師風問題。 | |
基本工作完成 情況 (15分) | 基本工作量 (12分) | 完成聘期內崗位基本工作任務,完成不少於所執教學科的標準工作量;每學年均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獲得年度繼續教育學分合格證書。履行教師基本職責,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完成標準工作量及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每學年修滿繼續教育學分。 | |
學生、家長 滿意度 (3分) | 認真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優秀,每學年學生、家長評議滿意率達85%以上,開展對市縣教研員、電教員滿意度測評工作,同行教師或被服務學校、實踐企業滿意率達85%以上。 | ||
育人成果 (25分) | 班主任工作 及參與育人 工作 (25分) | 履行全員育人職責,聘期內擔任1年以上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獲得校級以上“優秀班主任”稱號或同等稱號。 服從學校育人工作安排,參與學校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科技創新、生涯指導、校園文化建設、社團建設指導、社區協作、心理輔導、家校協同等育人工作內容,且取得一定育人成果。履行全員育人職責,聘期內擔任1年以上班主任、中層及以上幹部、年級長、教研組長、學校大隊輔導員等工作。 教研員、電教員、命題評價人員探索全方位育人,教研、電教、命題評價工作為教書育人服務。 積極指導班級、學生或社團參加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文體比賽或展演活動,本人所帶班級學生參與學校組織的三好學生及學生幹部評選。 | |
教學業績 (40分) | 教學成績突出 (20分) | 所帶班級在同學段同學科中成績處於較高水平。所帶班級學生在學科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本人參與教師各項業務技能比賽取得優異成績。 | |
公開課、講座 (5分) | 發揮引領示範作用,每學年承擔校級、市縣級或省級教育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講座。 | ||
參加教研活動 (10分) | 每學年參加學校或各級組織的教科研活動,在學科組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完成學校規定的聽課任務並做出教學情況點評,接受其他教師聽課。聽課次數達到規定要求。 | ||
培養青年 教師 (3分) | 承擔青年教師培養任務,聘期內指導1名以上教師,所指導教師在師德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進步。 | ||
送教送培 (2分) | 參加幫扶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每學年參加“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支教等活動。特教學校教師應參加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巡迴指導和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等工作。中職學校教師應參加下企業實踐等活動。教研員、電教員為農村基層學校加大培訓力度,電教員為農村基層學校開展“同步課堂”提供指導,命題評價人員為基層命題評價工作進行指導。 | ||
科研水平 (10分) | 撰寫論文 (5分) | 參加教科研工作,指導、承擔教研、課改任務,聘期內撰寫1篇以上教育教學論文,至少一篇獲得市縣級二等獎以上或在市縣內交流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 | |
課題研究 (5分) | 主持或參與1項以上教育教學課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