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室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7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7月27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地方性法規草案由負責統一審議的機構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和草案修改稿。鑒於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尚未設立統一審議的機構,決定授權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室從今...
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備案規章的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會後,法工委、法規室將草案印發省人大常委會各工委、省政府辦公廳和海口市人大常委會等單位徵求意見。根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室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決定》...
海南省制定與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 (2001年2月16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0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海南省制定與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制定與批准地方性...
海南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海南省反走私暫行條例 (2020年1月6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懲治走私,規範和推進反走私工作,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反走私工作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
一、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下文簡稱常委會)設立辦公廳和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 二、辦公廳的主要工作如下: (1)負責起草常委會向省人民代表會議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計畫要點等重要檔案;編輯出版常委會《會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條例》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做好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發揮代表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2012年3月30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省,根據監督法等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九條 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年度計畫,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會同各工作委員會研究提出,報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後執行。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年度計畫,需要修改、補充、調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匯總研究提出意見,報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 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作如下修改:一、第四章標題修改為:“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二、第十一條第五款修改為:“提請審查、批准省本級決算草案以及...
1988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決定》,結合海南省的實際,制定本議事規則。...
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一)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我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
為了完善省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簡化議事程式,提高議事效率,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七條修改為:“報請批准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由報請批准機關書面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其起草、審議情況,由主任會議決定列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省人大統一審議機構對報請批准的...
1998年1月16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第八條 地方性法規案實行統一審議制度,統一審議機構為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第二章 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立法計畫的編制與法規案的起草 第九條 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編制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規工作機構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主任會議委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對省政府提請審議的《關於運用特區立法權暫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審議。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提前介入,將草案印發各市縣徵求意見,並召開專題座談會,就暫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四五”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7.27 實施時間 2001.07.27 自1986年以來,我省已實施了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全省公民的法制觀念明顯增強,社會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工作蓬勃發展;在保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促進依法...
《海南省林地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 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 (2003年6月6日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海南...
2000年8月26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結合我省實際,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在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之前,授權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修正)(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8月6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第...
2011年1月14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1.14 實施時間 2011.01.14 (2011年1月14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已由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7月3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8月2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9月20日 (1993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決定修正2010年9月20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規定,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7月31號下午通過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三沙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間的決定》。決定籌備 三沙市可以從2015年8月1日起制訂地方性法規,2015年3月份,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修改草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精神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八條有關規定的意見》的通知精神,...
根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室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決定》,法工委、法規室於1月3日召開會議,對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報請批准的《海口市法律援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情況報告如下:在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辦法草案前,法工委、法規室就多次派員參加了有關法規...
根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室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決定》,法工委、法規室對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報請批准的《海口市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情況報告如下:在《條例》的起草階段,法工委、法規室就提前介入,多次與海口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財經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