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備案規章規定,於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10月1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4號公布,自2000年10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備案規章規定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已廢止
- 公布日期:2000/10/10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備案規章規定,於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10月1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4號公布,自2000年10月10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備案規章規定,於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10月1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4號公布,自2000年10月10日...
第二條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省級地方性法規,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立法活動,適用本條例。前...
海南省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作如下修改:一、第條第二款修改為: “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的負責人、有關工作委員會委員,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列席...
第一條 為規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款修改為:“大會全體會議設旁聽席。旁聽辦法另行規定。”七、增加一款,作為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不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可以由主席團決定授權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或者作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八、將第三十一條修改...
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法律和省人民代表會議及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代常委會)的有關規定,起草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由省人代會或其常委會審議頒布或者批准。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以及本省的實際需要,制定...
第一條 為使海南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制定行政規章的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條例》,制定本規定。
《海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查監督預算條例》是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01年2月16日通過,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海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查監督預算條例 發布文號 省人大...
1998年1月16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
1988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省人民...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條例》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做好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發揮代表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1994年3月5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2月7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4年2月13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海南省實施辦法》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9月20日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地區 海南 頒發機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類型 規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3年9月25日。內容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人事任免工作,保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經1990年2月1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2012年7月1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修訂,2012年7月17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2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
《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規範商事登記管理活動、保護商事主體合法權益、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制定的條例。通過過程 海南省人民代表...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詳情 海南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條例 (1988年11月4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8年11月11日頒布施行)第一條 為使我省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化、規範化,提高立法效率,保證法規質量...
於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改決定》第五次修正。修訂信息 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 (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該《條例》分總則、林地權屬管理、林地的保護和利用、林地的徵收和占用、法律責任、附則6章44條,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5號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經濟特區林地...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規章與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管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海南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與備案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
第一條 為了保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的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報請省...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南省根據本省實際於2009年7月24日由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質詢案,是指代表團或者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期間,依法對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省高級人民法院、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洋浦經濟開發區的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及其...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工作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9.07.28 實施時間 1989.07.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鞏固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中華...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處理質詢案規定,於2001年2月16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16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9號公布,自2001年2月16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質詢案處理程式,保障省人民代表大...
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在海南經濟特區停止實施24項行政審批(目錄附後)。省人民政府對停止實施的行政審批,應當制定後續管理措施,強化...
為了完善省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簡化議事程式,提高議事效率,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七條修改為:“報請批准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由報請批准機關書面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其起草、審議...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規定》的決定在2003.05.01由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
海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即《海南經濟特區安全生產條例》。2009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10年1月1日實施。是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