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5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86年09月05日
- 實施時間:1986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1986年9月5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6年9月5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各種集體經濟性質的礦...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行為。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浙江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鄉鎮集體、私營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第四條 各級工會組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對礦山安全工作實施民眾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第五條 對在...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本省臨安縣境內昌化雞血石(以下簡稱雞血石)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浙江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加工、...
第十七條 採礦許可證由自治區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印製和偽造。 第十八條 取得採礦許可證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採礦個體,憑採礦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雲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暫行條例》(以下 簡稱《暫行條例》)是1987年2月16日由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於1987年3月4日發布施 行的一部地方性礦業管理法規。《暫行條例》實施七年多來...
青海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7-07-18。【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青海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 (1987年7月1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
第一條 為加強對集體礦山企業、私營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下簡稱《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加強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遵守本條例...
為了加強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保護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採礦個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製了《天津市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條例全文 ...
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在領取採礦許可證,依法取得採礦權...
《四川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是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1994年5月28日通過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101 【發布文號】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第19號 【發布日期】1994-05-28 【生效日期】1994-05-...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鄉鎮集體企業和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戶開採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鼓勵、指導和幫助鄉鎮集體礦山企業的發展...
徐州市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 (1995年9月26日江蘇省徐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1995年10月1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開採範圍 第三章 ...
第九條 採礦審批權歸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一)在縣(包括縣級市、區,下同)行政區域範圍內開辦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須經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審批。(二)跨縣開辦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由行政公署或者省轄市人民政府審批。跨地、...
1987年6月28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加強鄉鎮集體和個體開採礦產資源的管理,促進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
礦區對採礦權主體的限制體現在:在區分礦山企業採礦抑或個體採礦的不同形式基礎上,按照礦山企業所有製作出二次劃分,從而在不同形式的主體與不同規模的礦區、礦點之間建立起了映射關係。首先明確礦山是指有一定開採境界的採掘礦石的獨立生產...
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青海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的議案,決定對《青海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和補充:...
第三條 市地質礦產局是本市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