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印發。本辦法共十三條,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機關: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7年1月1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2月1日
《泰安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印發。本辦法共十三條,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
《泰安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印發。本辦法共十三條,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辦法發布泰政辦字〔2017〕4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安市市場主...
由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4年3月28日印發,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印發信息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市監注規字【2024】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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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實施細則,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2年3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22...
市場主體名稱由申請人依法自主申報。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只能登記一個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電子商務平台內的自然人經營者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電子商務平台提供的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
日照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規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發展,維護經濟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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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省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個體工商戶經營異常狀態管理工作,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8號)、《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工商...
《天水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是天水市人民政府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第一條為進一步放寬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方便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註冊登記,激發社會創業活力,促進市場主體快速發展,...
景德鎮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推進工商登記制度便利化,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國務院 《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7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菏澤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是為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降低創業成本而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條為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降低創業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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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清遠市行政區域內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登記管理。本辦法所稱商事主體,包括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非公司企業經營單位、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企業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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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2014〕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4〕42號)的有關規定,按照既方便市場主體準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