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1日,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自貢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出台規範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活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度,激發社會投資和市場活力。
2023年8月11日,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自貢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出台規範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活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度,激發社會投資和市場活力。
2023年8月11日,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自貢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出台規範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活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度,激發社會投資和市場活力。 《辦法》...
本辦法所稱企業住所,是指企業在營業執照中登記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本辦法所稱經營場所,是指企業在營業執照中登記的從事經營活動的營業場所。本辦法所稱登記機關,是指本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三條 企業申請登記時,應當根據下列...
福建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落實寬進嚴管的改革要求,規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根據國務院《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7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實施細則,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2年3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22...
成果形式:市人民政府出台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規定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市人民政府 6.以社區住宅等作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相關管理辦法,按照既方便市場主體準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的原則,由市(州)人民政府或授權...
第五十三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照本條例制定市場主體登記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第五十四條 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規定。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商事主體,是指經依法登記,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商事登記及其相關的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商事登記機關,負責商事主體的登記...
第一百零二條【實施時間】 本條例在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內容解釋 《中華...
攀枝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簡化登記手續,最佳化創業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
2014年9月2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4〕42號印發《成都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檔案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
2022年10月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青海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青海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
第三十二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具體規定。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8月24日印發的《山西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晉政發〔2017〕42號)同時...
企業未經批准、登記,或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從事許可經營項目經營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查處。第十六條 企業從事未經登記的一般經營項目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按照超範圍經營依法予以查處。第十七條 本...
江門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自 2017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放寬商事主體準入條件,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降低創業成本,激發創業活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根據《...
現將《中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管 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文化設施條例》《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與來料加工企業直通港澳自貨自運廠車行政許可規定》《廣東省封山育林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廣東省實驗...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瀘州市行政區域內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登記管理。本辦法所稱商事主體,指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商事主體的住所是指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商事主體的經營場所是指其開展經營活動的場所。第三條 商事主體住所(...
江蘇省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辦法 蘇市監規〔2022〕8號 第一條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推進登記便利化改革,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菏澤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是為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降低創業成本而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條為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降低創業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武漢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由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文,於2021年11月26日印發實施。第一條為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工作,提升市場準入便利度,激發市場主體創業活力,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
《惠州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業經十二屆193次惠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惠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26日印發,請認真組織 實施。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登記和管理,合理釋放和最佳化各類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