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介紹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分類
它包括十大類,分別是:
1. 塵肺與其他職業病中的呼吸系統疾病(2013年此分類改名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有矽肺、
煤工塵肺等。
3. 職業中毒(2013年此分類改名為職業性化學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2013年,此分類改名為職業性傳染病)。有
炭疽、
森林腦炎等。
7. 職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部燒傷、
電光性眼炎等。
職業病目錄
對職業病的診斷,應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職業病目錄
塵肺
1、矽肺
4、碳黑塵肺
13、根據《塵肺病診斷標準》和《塵肺病理診斷標準》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7、放射性骨損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準(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職業中毒
1、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錳及其化合物中毒
4、鎘及其化合物中毒
6、鉈及其化合物中毒
7、鋇及其化合物中毒
8、釩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22、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
24、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鉛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4、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
三硝基甲苯)中毒
45、五氯酚(鈉)中毒
49、二甲基甲醯胺中毒
55、根據《職業性中毒性肝病診斷標準》可以診斷的職業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據《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急性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
1、炭疽
3、布氏桿菌病
職業性皮膚病
1、接觸性皮炎
6、潰瘍
8、根據《職業性皮膚病診斷標準(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職業性眼病
1、化學性眼部灼傷
3、職業性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聲聾
3、牙酸蝕病
職業性腫瘤
1、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2、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8、鉻酸鹽製造業工人肺癌
其他職業病
1、金屬煙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