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 :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
- 種類:地方性法規
- 施行:2013年11月28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 :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 :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 種類 ...
《條例》修訂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河北省地方立法條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條例》共八章五十九條,分別規定了立法目的、適用範圍、立法工作原則、立法許可權、立法準備、立法程式、法規的報批和公布、法規解釋、其他規定以及《條例》的生效日期...
各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關於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30日 檔案全文 關於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和效率,根據新時代立法工作新要求,結合我省...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地方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地方...
《河北省地方政府立法規定》已經2001年12月13日省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鈕茂生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地方政府立法活動 ,提高立法效率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
為了規範本市地方立法活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和《河北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滄州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2月11日滄州市...
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石家莊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訂)》,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結合...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促進依法治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依照《河北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照立法法第...
為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各界徵求關於《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的意見。請您將有關意見和建議於2023年11月20日前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反饋至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規定》在1995.01.06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質量,維護法制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立法...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審議決定河北省政治、經濟、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環境與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以及人民...
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程(注:94年12月22日第十二條被修改過)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使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有關法律,並結合本省地方立法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5.30 實施時間 2014.05.30 (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處罰的若干規定》已經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4年5月30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程》第十二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12.22 實施時間 1994.12.22 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同意主任會議提請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程》第十二條...
第一條 為使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辦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提高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其辦理工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活動,健全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制度,保障和提高法規質量,推進依法治市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河北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地方性...
(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7號公告公布 根據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6號公布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常委會注重提高法規質量,在立法案的審議中,堅持和完善了專門委員會專門審議、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和常委會會議集中審議制度,規範了立法審議程式。對於事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堅持召開有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專家學者和民眾代表參加的立法聽證會、論證會進行研究論證。為使修訂的河北省...
第一條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的制定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廢止及解釋,適用...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在省委領導下,開創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局面,為“振興河北”,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有關...
為了提高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制定一部《立法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定做出統一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修訂歷程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31號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律,規定由省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它的常務委員會制定實施細則、施行辦法的;(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律,根據本省實際情況,需要制定具體規定、施行辦法的;(三)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根據本省實際情況,需要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
本條前三款規定的公開事項,屬於法定涉密信息的除外。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違反預算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進行檢舉、控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接受檢舉、控告的國家機關應當依法進行處理,並為檢舉人、控告人保密。第二章 預算審查和批准...
第二章 立法準備 第三章 立法程式 第四章 法規解釋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根據憲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地方...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2號《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0年11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
2023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現任河北省委書記、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倪岳峰 選舉...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監督的規定(試行) 頒布時間 1988年04月21日 實施時間 1988年04月21日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效地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
2023年7月29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治市地方立法條例〉的決定》的決 定。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地方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提高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工作質量,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1993年2月27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河北省實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