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深刻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有效推進事中事後監管領域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3日
  •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放管結合、並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加快構建權責明確、科學高效、公正透明的綜合監管體系,增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提高市場主體競爭力和市場效率,為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監管。
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釐清監管職責,明確監管責任,對審管一體事項,審批部門履行事中事後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事項,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後監管主體責任。
(二)科學有效監管。
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全面推行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明規矩於前,讓市場主體知曉行為邊界;寓嚴管於中,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施重懲於後,依法懲處侵害民眾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公開公平監管。
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依法公開監管規則、標準、過程、結果等,讓監管執法在陽光下運行,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確保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
(四)智慧智慧型監管。
依託網際網路、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推動監管創新,大力推行“網際網路+監管”,提高市場監管的智慧型化、精細化水平。
(五)協同共治監管。
實現部門間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健全失信約束和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完善風險管控體系,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立健全執法監管部門間涉嫌違法線索移送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監管事項和職責。
1. 梳理事項清單。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結合權責清單,全面梳理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監管事項,明確監管部門、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監管結果、監管層級等內容,納入江蘇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統一管理並動態更新。全面梳理審批、備案事項,對取消審批、下放審批權、審批改備案的事項也要實行清單管理,明確監管措施。〔省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協調辦)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明確監管職責。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根據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清單,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加強審管銜接。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查處;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規定予以查處。對沒有專門執法力量的行業和領域,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可通過委託執法、聯合執法等方式,會同相關綜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相關綜合執法部門要積極予以支持。省政府適時修訂《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對已經取消審批但仍需政府監管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負責事中事後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要規範備案管理,強化信息共享,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核查,對未經備案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依法監管,形成案件線索的移交相關部門予以查處。對下放審批權的事項,同步調整監管層級,確保審批監管權責統一。對委託審批權的事項,依法履行委託手續,明晰相關責任,明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制定監管任務。統籌制定全省監管計畫任務,對涉及面廣、較為重大複雜的監管領域和監管事項,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級各部門都要研究細化年度監管計畫任務,加強和規範監管執法,促進公正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完善監管方式。
1. 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梳理完善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區分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當根據監管實際情況嚴格進行限制。進一步完善各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等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健全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避免重複檢查和過多的分散檢查,將更多事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範圍。(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行信用分類分級監管。根據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程度和企業信用等級,綜合考量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生態環保、守法履約、社會責任等,探索對除特殊重點領域外的市場主體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市場主體,以自我管理為主、“雙隨機”抽查為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信用狀況一般的市場主體,以實施“雙隨機”抽查為主要措施,執行常規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加強必要監管;對存在失信行為、風險高的市場主體,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採取格線化管理和“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重點監管,格線化管理要全覆蓋、無死角。(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生態環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要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風險可預警。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管相輔相成,檢查內容各有側重。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區域和行業特點,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嚴控重點監管事項數量,規範重點監管程式。以縣(市、區)為責任單位,定期排查整治無證無照或證照不齊涉及化工生產的小企業、小作坊和黑窩點,建立違法違規“小化工”清單台賬,制定針對性措施,分類處置、強力整治。對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進行生產的“小化工”,依法拆除生產設備,清理廠房、生產原料和產品。(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嚴禁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要處理好鼓勵發展與執法監管的關係,對一時看不準的,可設定一定的“觀察期”,及時引導或處置出現的問題。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嚴格監管。對非法經營的,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各部門要研究制定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輕罰清單,實施“柔性執法”。慎重採用強制措施,不得隨意對企業採取停產、限產措施,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式,加強法制審核,加強企業產權保護。堅持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難題,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大力推進監管能力建設和技術更新,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提升信用監管效能。依託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省市場監管信息平台依法依規歸集共享市場主體基礎信息、信用信息。嚴格企業註冊登記,同一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嚴厲打擊企業利用多個名稱逃避信用監管的行為。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大力推行政務服務信用承諾制度,大力支持各類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開展主動型、自律型信用承諾。各部門要編制信用承諾事項清單,制定規範化信用承諾書模板。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探索建立對行政處罰信息、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復機制,引導失信主體通過整改失信、信用承諾、接受培訓、提交報告、參加公益慈善活動等方式修覆信用,對修復狀況進行記錄和更新。強化公共信用信息查詢、信用審查、信用承諾、信用修復等服務,探索開展從網上諮詢、網上申報到網上預審、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全程線上服務,推進更多信用產品移動端套用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 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依託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和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聯通匯聚省市場監管信息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重要監管平台數據,以及各級政府部門、社會投訴舉報、第三方平台等數據,將政府履職過程中形成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信息和司法判決、違法失信、抽查抽檢等信息進行關聯整合,並歸集到相關市場主體名下,建立權威、統一、可查詢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全省統一的監管投訴舉報系統,對監管投訴舉報信息進行登記、轉辦、督辦和反饋,匯聚各地各部門有關投訴舉報和信訪數據,並對接到省監管數據中心。推廣移動端執法、非現場執法,監管執法信息及時回傳“網際網路+監管”系統,進一步完善線上預警、管控、懲戒、處置的協同監管平台。(省協調辦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監管機制。
1. 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各部門要切實履行“雙告知”“雙反饋”職責,加強證照管理信息互通,實現無證無照線索推送,並反饋檢查結果,實現政府部門間市場主體信息的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在法定職責的基礎上,打破條塊分割,打通準入、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建立同級行政機關之間、上級與下級機關之間聯動回響、協作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項檢查任務,要結合實際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積極開展部門聯合抽查,提高執法效能。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審批、監管信息“雙推送”“雙迴路”機制,實現審管聯動,形成管理閉環,確保審批監管有效銜接。(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建立預警分析研判機制。加強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和產品抽驗分析,加快建立高危行業、重點工程、重要商品及生產資料、重點領域的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風險監測預警制度、風險管理防控聯動機制。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安全生產監測預警平台,實時監測企業用電、用水、用氣等信息,打通與相關部門和格線化社會治理中心的信息通道,及時發現研判異常經營行為,精準檢查、及時處置。加快監管數據綜合套用系統建設,在國家風險模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完善主題模型類型,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網路市場定向監測、違法失信等信息,加強對風險的跟蹤預警。持續開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實行“清單制”並進行動態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建立風險預警發布規則,明確時限、許可權、流程、渠道及發布程式,規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預警範圍、警示事項等發布內容,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質量安全追溯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加快全省重要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成覆蓋全省主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疫苗、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重要產品追溯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引導督促企業利用平台建立完善產品生產、銷售記錄信息,與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信息互通共享。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綜合治理,引導企業將追溯體系與企業檢驗檢測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對接,加強全過程質量安全管控。進一步完善問題產品召回應急處置等機制。探索以認證認可加強追溯體系建設,支持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建立追溯管理體系專門認證制度。相關部門可在管理工作中依法採信第三方認證結果,帶動生產經營企業通過認證手段提升產品追溯管理水平。引導企業主動參與追溯體系建設,培育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示範企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
1. 健全制度化監管規則。對地方設定、邊界模糊、執行彈性大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進行清理規範和修訂完善。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落實並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圍繞服務企業發展,在國家部委出台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基礎上,加快建立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形成具有江蘇特色、簡明易行的地方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依法依規主動向社會公開。建立引導機制,促進市場主體嚴格執行相關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完善各領域地方標準,健全地方標準體系。省級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事中事後監管規則和標準,建立風險研判機制。對於企業、社會團體制定高於強制性標準的標準,研究建立鼓勵激勵措施。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企業標準監督檢查。(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對涉及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的產品依法實施強制性認證。建立適應新經濟新技術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標準,及時修訂已有標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1. 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處罰行為。全面梳理論證涉企現場檢查事項,通過取消、整合、轉為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壓減重複或不必要的檢查事項,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清理規範行政處罰事項,對重複處罰、標準不一、上位法已作調整的事項及時進行精簡和規範。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強化法制審核,實行清單管理,合理確定裁量依據、範圍、種類和幅度,嚴格限定裁量權的行使。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手段,增強“柔性執法”效果,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依法慎用實施行政強制。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鈎。(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提升案件查辦效果。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手段,依法實施懲處。對情節輕微、負面影響較小的苗頭性問題,在堅持依法行政的同時,主要採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對情節和後果嚴重的,依法責令下架和召回、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建立完善違法嚴懲制度、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等部門和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 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行政執法職責、依據、程式、結果等都應對社會公開。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進行記錄,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必須經過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省司法廳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揮社會協同共治作用。
1. 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市場主體首負責任制,促使市場主體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信用管理、行銷宣傳、售後服務、誠信納稅等方面加強自我監督、履行法定義務。指導督促關係公眾健康和安全的企業建立完善內控和風險防範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強化員工安全教育,加強內部安全檢查。規範企業信息披露,進一步加強年報公示,推行“自我聲明+信用管理”模式,加快修訂《江蘇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辦法》,推行信用承諾制度,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各級信用網站、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自願註冊資質證照、市場經營、契約履約、社會公益等信用信息,並對信息真實性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推動市場主體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加快建立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提升行業自治水平。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制定標準、行業規劃和政策法規,制定發布行業產品和服務標準。發揮會計、法律、資產評估、認證、檢驗檢測、公證、仲裁、稅務、保險、工程造價諮詢等專業機構的監督作用,在監管執法中更多參考專業意見。大力培育信用服務機構,鼓勵開展信用評級和第三方信用評估。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開展或參與公益訴訟、專業調解工作。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評獎、認證等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食品、疫苗、藥品、環境保護、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會關注度高的領域,率先建立有獎舉報等制度,逐步覆蓋各領域,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充分發揮“大數據+格線化+鐵腳板”機製作用,強化大數據支撐,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準確性;發揮格線化的聯動作用,擴大監管覆蓋面,制定格線員安全生產巡查責任清單;依靠“鐵腳板”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行為,構築全方位市場監管新格局。依法規範牟利性“打假”和索賠行為。強化輿論監督,持續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設區市、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
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以制度創新為重點,建立健全以新型信用監管為核心、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積極爭取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強化競爭政策試點,做好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支持片區在引導市場主體自律、推動行業自治、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管、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經驗。以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為基礎,整合市場監管、海關、口岸管理等業務信息系統,開發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一體化政務服務綜合辦事平台,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監管信息互通互換,消除監管空白,形成監管合力。健全格線化監管執法工作制度,推進精細化監管、格線化執法,確保監管範圍全覆蓋、監管責任無盲區。建立以隨機抽查為重點,專項任務檢查、舉報線索核查、大數據監測檢查、無照經營查處、商品質量抽檢等多種監管方式並用的新型日常監管制度,探索形成適應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市場監管新格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政務辦、南京海關等部門和南京市、蘇州市、連雲港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本意見制定監管計畫任務,細化實化監管措施,落實和強化監管責任,科學配置監管資源,鼓勵基層探索創新,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建設高素質、職業化、專業化的監管執法隊伍,繼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減少執法層級,實現執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保障基層經費和裝備投入。將公正監管水平納入市、縣(市、區)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二)加強制度保障。
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變化情況,加快推進相關法規和規章立改廢釋工作。各地可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人民民眾滿意、市場主體支持的改革舉措固化下來,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間案情通報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式。
(三)落實問責免責。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問責制,促進監管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履職盡責、廉潔自律、公平公正執法。對忠於職守、履職盡責的,給予表揚和鼓勵;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監管職責的,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各部門要加快完善監管執法領域盡職免責辦法,明確履職標準和評判界線,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履行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出現問題的,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式方法、問題性質、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該免責的依法依規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政策解讀

一、檔案的出台背景和意義
2019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提出了相關指導意見。
“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放”、關鍵在“管”。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一定要放到位,該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李克強總理指出:“沒有公正監管就不會有公平競爭,沒有公平競爭就不會有市場活力”。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準入越來越便捷,如果監管跟不上,就容易造成市場秩序混亂,對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形成嚴峻考驗。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指導意見》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並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9〕5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省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為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二、如何確定監管的事項和任務
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各地各部門結合權責清單,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全面梳理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監管事項,明確監管部門、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監管結果、監管層級等內容,納入江蘇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統一管理並動態更新。對取消審批、下放審批權、審批改備案的事項也要實行清單管理,明確監管措施。統籌制定全省監管計畫任務,促進公正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如何釐清監管職責邊界
本輪機構改革中,我省部分市、縣(市、區)推行了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此《實施意見》明確對審管一體事項,審批部門履行事中事後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事項,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後監管主體責任。對沒有專門執法力量的行業和領域,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可通過委託執法、聯合執法等方式,會同相關綜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相關綜合執法部門要積極予以支持。對於“有證無照”“有照無證”“無證無照”等情形,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查處;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規定予以查處。省政府適時修訂《江蘇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事項目錄》。
四、在公平公正監管方面如何規範
堅持以公平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梳理論證涉企現場檢查事項,通過取消、整合、轉為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壓減重複或不必要的檢查事項,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清理規範行政處罰事項,及時進行精簡和規範,嚴格限定裁量權的行使。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手段,增強“柔性執法”效果,依法慎用實施行政強制。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鈎。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五、如何強化市場主體責任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市場主體首負責任制,規範企業信息披露,進一步加強年報公示,推行“自我聲明+信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信用服務機構,鼓勵開展信用評級和第三方信用評估。推動市場主體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開展或參與公益訴訟、專業調解工作。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
六、在監管方式上有哪些創新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全面推行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一是推行信用分類分級監管。根據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程度和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市場主體,以自我管理為主、“雙隨機”抽查為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信用狀況一般的市場主體,以實施“雙隨機”抽查為主要措施,執行常規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加強必要監管;對存在失信行為、風險高的市場主體,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採取格線化管理和“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重點監管,格線化管理要全覆蓋、無死角。
二是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各部門研究制定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輕罰清單,實施“柔性執法”。慎重採用強制措施,不得隨意對企業採取停產、限產措施,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式,加強法制審核,加強企業產權保護。
三是推進“網際網路+監管”。依託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和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建立權威、統一、可查詢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全省統一的監管投訴舉報系統,匯聚各地各部門有關投訴舉報和信訪數據。推廣移動端執法、非現場執法,監管執法信息及時回傳“網際網路+監管”系統,進一步完善線上預警、管控、懲戒、處置的協同監管平台。
七、重點領域如何監管
在檔案起草的過程中,對我省近期遠期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提出了重點領域的監管措施。《實施意見》明確在食品、疫苗、藥品、環境保護、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等領域,率先建立有獎舉報等制度;充分發揮“大數據+格線化+鐵腳板”機製作用,制定格線員安全生產巡查責任清單,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準確性,構築全方位市場監管新格局;建成覆蓋全省的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全過程追溯體系;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安全生產監測預警平台,實時監測企業用電、用水、用氣等信息,打通與相關部門和格線化社會治理中心的信息通道,及時發現研判異常經營行為,精準檢查、及時處置。
八、自由貿易試驗區如何實施監管
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以制度創新為重點,建立健全以新型信用監管為核心、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支持片區在引導市場主體自律、推動行業自治、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管、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等方面先行先試。以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為基礎,整合市場監管、海關、口岸管理等業務信息系統,開發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一體化政務服務綜合辦事平台。健全格線化監管執法工作制度,推進精細化監管、格線化執法,確保監管範圍全覆蓋、監管責任無盲區。
九、如何保障檔案實施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細化實化監管措施,制定監管計畫任務,落實和強化監管責任,科學配置監管資源,加快建設高素質、職業化、專業化的監管執法隊伍。鼓勵基層探索創新,加快推進相關法規和規章立改廢釋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落實問責免責,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問責制,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將公正監管水平納入市、縣(市、區)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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