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和改進商事制度改革後續監管工作,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根據國務院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政府關於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
- 指導思想:推動形成“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和改進商事制度改革後續監管工作,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根據國務院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和改進商事制度改革後續監管工作,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根據國務院部署,結...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構建新型市場監管體系,結合我省實際,就“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湖北省人民政府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全省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創新和加強市場監管,現就“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是國務院以國發〔2015〕62號下發的檔案。 《意見》全面提出了“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構建了職責清晰、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事中事後監管新...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省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精神,現將加強“先照後證”改革事中...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意見責任分工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意見責任...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規範市場監管執法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
(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制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加快“一張網”建設。目前已建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共歸集涉企信息1761.5萬條,向社會公示...
淮北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創業活力,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國發〔2015〕6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
“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中,屬於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各級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
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事項但與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有直接關係的事項,可按審批、監管部門要求積極推進信息互通共享。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年內出台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實現“一照一碼”。全面清理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定落實“先照後證”...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繼續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嚴格執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企業年檢改年報等各項改革措施,確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繼續推行“先照後證”,除法律規定...
加快制定與“先照後證”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出台全面實行“先照後證”改革的措施和辦法。15.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張網”建設。按照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技術標準為基礎,最佳化...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有關要求,對本行政區域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工作負總責;在國務院統一部署下,按照國家社會信用...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繼續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嚴格執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企業年檢改年報等各項改革措施,確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繼續推行“先照後證”,除法律...
《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轉變市場監管理念,明確監管職責,創新監管方式,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的...
根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等要求,《辦法》強化了信用機制的約束作用,將信用情況作為經營許可條件之一,使電信業務經營者對其守信情況負責。同時,要求電信管理機構對列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和失信名單的...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國務院適時修訂出台《查處辦法》,對於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促進創業創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順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先照後證”改革順利實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