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

2016年5月30日,由淮北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政策法規性公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
  • 發文文號:淮政〔2016〕27號
  • 發文機關:淮北市人民政府
  • 發文時間:2016年5月30日
淮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淮北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6年5月30日
淮北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創業活力,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國發〔2015〕6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9號)以及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創業活力
在深入抓好省、市政府有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任務落實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工商登記便利化制度改革措施落地,激發創業活力。
(一)承接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全面抓好國務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到“接得住”、“管得好”。探索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實施動態管理,制定權力清單運行細則,嚴格執行政府全責清單制度。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編辦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抓好落實。時限:長期。
(二)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凡依法依規新增、取消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市級相關行政審批部門應及時書面告知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對後置審批事項目錄予以更新。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工商局負責向社會發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時限:2016年6月底。⑵市工商局負責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動態管理,並及時向社會發布更新內容。時限:長期。
(三)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制度改革。充分運用已經運行的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平台,推進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適當放寬住宅用於企業住所登記的條件,探索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的實現途徑。推進“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在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前提下,允許市場主體申請在一份營業執照上載明多個經營地址,允許一處場所申請辦理多份營業執照。完善市場退出機制,試行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出台並實施《淮北市企業簡易註銷程式試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簡易註銷程式辦法》。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工商局牽頭修訂《淮北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辦法》;出台《淮北市企業簡易註銷程式試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簡易註銷程式辦法》。時限:10月底前落實。
(四)適時推行“證照分離”登記制度。用足全國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的權利,爭取省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借鑑上海自貿區試點經驗與做法,適時推行“證照分離”登記制度改革,通過深化改革審批方式,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使市場主體辦事更加便捷高效。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工商局牽頭,代政府起草《淮北市人民政府關於“證照分離”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時限:12月底前落實。
(五)積極探索“多證合一”登記改革。在鞏固“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公司制企業實行“五證合一”和個體工商戶實施“兩證合一”登記制度。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工商局牽頭,爭取省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在淮北市先行試點。時限:12月底前落實。
二、進一步推進監管體制改革,深化事中事後監管
在推進簡政放權落實“放”的同時,堅持放管結合,加強市場監管,防止監管真空,全方位多角度地實施公正監管、完善綜合監管、探索審慎監管。
(一)進一步釐清市場監管職責。
1. 明確監管職責和責任分工。依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各部門對照國務院62號檔案明確的186項審批事項監管職責和《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規定,制定本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方案,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對應當獲得審批而未取得審批的無證經營行為,凡法律法規和國務院62號檔案以及《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明確監管部門的,由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沒有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責或規定不明確的,工商部門、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分工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對不需要取得審批或已經取得審批而未辦理工商登記的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對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是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超範圍經營行為,由審批部門依法查處;對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是擅自從事不需要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即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超範圍經營行為,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沒有專門執法力量或執法力量不足的,經本級政府同意,可以依法提請工商部門共同予以查處;涉及2個以上審批部門的,由最先審批部門牽頭負責,有關審批部門配合,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發現違法行為線索屬於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應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各部門對照國務院《意見》明確的186項審批事項監管職責和《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定本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方案,並報市政府備案。時限:2016年6月底前;⑵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對監管領域進行全面檢查,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及時進行查處,並將檢查及查處情況報市政府。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⑶各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指導縣、區職能部門開展日常監管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工作。時限:長期。
2. 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在辦理登記註冊時,工商部門根據《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告知申請人申請審批的經營項目和相應的審批部門,並由申請人書面承諾在取得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在辦理登記註冊後,工商部門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及時告知相關部門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相關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要運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認領涉及本部門審批事項或屬於本部門主管職責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做好後續審批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並及時將審批許可信息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對外公示。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工商局根據《安徽省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定“雙告知”具體辦法。時限:2016年6月底前。
(二)積極完善協同監管機制。
1. 建立信息互聯共享機制。按照統一建設、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政府負責同級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建設,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換提供基礎支撐。按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建設要求,對接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並豐富市場主體登記、企業年報、部門審批及監管、司法協助信息等信用信息提供支持和幫助。工商部門、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區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實施對企業信息在採集、共享、使用等環節的分類管理,通過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予以公示,並將有關信息記於相對應企業名下。充分利用已經建立運行的淮北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淮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制定政府部門監管信息互聯已分享資料夾及相關信息徵集、存儲、交換與共享機制,推進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信息中心牽頭負責完善淮北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淮北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⑵市工商局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將相關信息錄入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時限:長期。⑶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時限:長期。
2. 建立證照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審批發證部門制訂審批事項監管工作方案,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機制。工商部門通過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及時告知有關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工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市場主體應取得相應許可而未取得的,應當向相關審批部門通報信息。審批部門接到信息後應當及時督促市場主體辦理許可證;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將其納入監管範圍、實施跟蹤監管,對未辦理相關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予以查處,對不具備條件不予核准許可的有關情況,以及未辦理許可從事經營的查處情況,應及時告知工商部門。工商部門根據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反饋情況,對市場主體依法分別採用納入警示管理、責令限期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等相應監管措施。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審批部門分別制定本部門審批事項監管工作方案和信息通報機制,並報市政府備案。時限:2016年6月底前。⑵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信息傳遞和公示。時限:長期。
3. 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行信用承諾、信用報告、信用審查制度。建立健全異常名錄管理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創新失信行為懲戒措施,對違法市場主體加大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依法實施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註銷撤銷許可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聯動回響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在財政資金補助、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應查詢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或要求其提供由具備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優先選擇信用狀況較好的市場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將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行賄犯罪檔案等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懲戒機制。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發改委牽頭完善淮北市社會法人失信懲戒實施細則,各單位按照實施細則,將相關懲戒措施報市發改委(信用辦)備案,市發改委(信用辦)按業務需求提供相應信用數據查詢交換功能。各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行信用承諾、信用報告、信用審查制度的相關措施。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⑵市發改委、市工商局、人行淮北支行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監管領域異常名錄管理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⑶各失信記錄責任單位牽頭,市發改委提供交換機制,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時限:長期。
4. 建立風險監測防控機制。工商部門、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加快完善風險研判和監測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高bpB重要商品及生產資料、重點領域的風險評估指標及風險排查監測、研判預警、應急處理、防控聯動等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執法監管、抽查抽檢、媒體曝光、通報轉辦、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區域性、行業性及系統性風險的能力。探索實施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綜合運用預警提醒、約談告誡等形式,強化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的事中監管,及時化解市場風險。建立數據共享與互動統一平台和大數據分析中心,逐步實現重點領域跨部門跨區域的數據共享,發揮大數據在市場監管、經濟形勢分析和預測等方面的作用。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承擔高危行業、重點工程、重要商品及生產資料、重點領域監管的職能部門,負責建立本部門監管領域的風險評估指標及風險排查監測、研判預警、應急處理、防控聯動等機制。時限:長期。⑵市信息中心牽頭,負責有關信息的整合和發布。時限:長期;⑶市信息中心牽頭負責建立數據共享與互動統一平台和大數據分析中心,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時限:長期。
5. 推行“雙隨機一公示”抽查機制。實施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探索建立健全涵蓋全市各部門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市場主體名錄庫按照行政區域進行劃分,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按照執法層級和行政區域進行劃分。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事項的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細化完善隨機抽查工作程式,制定執法檢查全過程記錄製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執法檢查監管責任。加強隨機抽查結果運用,按本部門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將隨機抽查結果在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安徽”網公示。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各部門分別建立本部門監管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並報市政府。時限:2016年6月底前。⑵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建立涵蓋全市各部門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⑶各縣、區政府分別建立涵蓋本級各部門的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⑷各部門制定本部門“雙隨機”抽查辦法,建立執法檢查全過程記錄製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時限:2016年6月底前。⑸縣、區政府分別制定本級“雙隨機”抽查辦法,探索實行綜合監管新模式,對轄區內所有檢查對象,實行“雙隨機”抽查機制,進行監管事項綜合全面檢查。時限:2016年10月底前。
6. 最佳化監管執法體制機制。探索實施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持續推動市場監管重心下移,加強市、縣兩級政府市場監管專業素質和能力建設。支持縣、區探索建立基層綜合執法部門,統一行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市容、衛生、環保、文化旅遊等主要市場監管職能,大幅減少縣、區執法隊伍種類,最佳化配置執法力量,加強執法聯動,形成監管合力。依託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安徽”等平台公開監管執法信息,提高執法的透明度、公信力。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落實執法協作規定,努力維護市場監管的嚴肅性、權威性。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編辦牽頭,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藥局等部門配合,制定全市加強市場監管專業素質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⑵支持有條件的縣、區政府探索實施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時限:長期。⑶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信息中心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公開監管執法信息落實。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⑷市檢察院牽頭,制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時限:長期。
(三)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1. 引導市場主體自治。綜合運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強化市場主體的主體責任,促使市場主體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行銷宣傳、售後服務、信息公示等方面履行法定義務。督促企業規範經營行為並承擔社會責任,促進企業合法經營。鼓勵支持市場主體通過網際網路為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客觀公正記錄、公開交易評價和消費評價信息。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分別負責安全生產、質量管理、行銷宣傳和售後服務、信息公示等方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時限:2016年10月底前。
2. 推進行業自律。建立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商會間的信息互聯共享、參與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重要作用,推動市場監管與行業自律的良性互動。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規約,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相應質量規範、服務標準、自律制度,規範產品和服務質量,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探索建立社會評價、失信懲戒和“黑名單”等行業信用管理制度,對違規經營者進行約束和懲戒,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參與政府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促進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完善行業信用體系。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行業協會商會開展信用評價、諮詢服務、法律培訓、監管效果評估,推進監管執法和行業自律的良性互動。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民政局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制定與行業協會商會間的信息互聯共享、參與協作機制。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⑵市民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參與,對行業協會組織一次全面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市政府。時限:2016年10月底前。
3. 發揮專業組織監督作用。發揮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及時了解市場監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積極支持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信用評價機構、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市場監督。支持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通過裁決、調解等方式解決市場主體之間的爭議。積極構建第三方評估機制,培育發展和依法規範社會信用評價機構,支持開展社會化信用信息公示服務。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各部門按監管職責分別制定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信用評價機構、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市場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時限:2016年10月底前。
4. 加強社會監督。健全公眾投訴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渠道和方式,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完善有獎舉報制度,依法為舉報人保密。加強輿論監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眾認知和防範能力。對民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做出處理,並依法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強化消費糾紛調處工作,加強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提升消費維權效能。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信訪局牽頭,負責建立投訴和參與監督激勵機制。時限:2016年10月底前。⑵市工商局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時限:長期。
三、進一步最佳化服務,營造寬鬆的營商環境
著力改進公共服務,完善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公共服務水平,依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讓企業和民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
(一)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審批部門嚴格遵循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式,逐項制定行政審批標準,取消重複性、形式化的審批手續,最佳化審批環節,並向社會公示。推行網上審批,利用政府權力清單運行平台,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全市標準統一的網上審批系統,實現省、市、縣(區)三級相關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健全行政審批監督制約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審批行為,確保審批行為嚴格依法、公開透明,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各審批部門逐項制定行政審批標準和辦法,並向社會公示。時限:2016年6月底前。⑵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完善全市標準統一的網上審批系統,各審批部門配合實現並聯審批。時限:2016年10月底前。
(二)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和辦事材料,編制公共服務、中介服務兩項新型服務清單,並與省相關部門對接,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清理規範各類證照,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式,取消無謂證明、蓋章環節和繁瑣手續,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各行政審批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以創建“智慧城市”為契機,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息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相關制度,構建跨部門執法聯動回響及失信約束機制。建立統一的綜合監管平台,推進綜合執法。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網際網路信息披露、誠信檔案等辦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推進政務公開,打通“信息孤島”,使民眾和企業了解、監督、評價“放管服”情況。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各部門配合。完成時限:長期。⑵推進政務公開由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機構牽頭承辦。完成時限:長期。
(四)大力開展企業幫聯。充分利用“幹部幫聯企業,打造精良產業”載體,結合部門工作實際,積極實施幫扶解困工程,特別是在品牌強企、融資助企、信用興企等方面推出系列創新舉措,真正使得企業得實惠,促發展。建立小微企業名錄,爭創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城市,支持小微企業商標質押融資,推進商標戰略、廣告戰略,服務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⑴市幫聯辦牽頭組織協調推進幫聯工作。完成時限:長期。⑵市工商局牽頭建立小微企業名錄,與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等部門共同開展爭創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城市工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⑶市工商局牽頭,人行淮北支行配合,開展商標質押融資工作。完成時限:長期。
(五)實施企業登記後跟蹤調查。建立新登記企業活躍度跟蹤調查機制,委託第三方專業調查機構,對新登記設立的企業按照不低於10%的抽樣比例,對新登記企業開業情況進行抽樣跟蹤調查,運用大數據分析手段進行深入研究分析,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和市場主體投資提供支撐。
落實措施及完成時限:市工商局牽頭,制定抽樣調查實施辦法並加以落實。完成時限:長期。
四、進一步強化組織保障,抓好整體協調推進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協調推進,確保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辦落實。建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服務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問題,通報情況,部署工作。各縣、區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形成全市上下聯動、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財政部門將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部門大力宣傳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服務改革的政策措施和進展成效,做好政策解讀和信息發布工作,讓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市場主體全面了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相關要求,增強市場主體法治意識和自律意識,自覺規範行為,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形成全社會理解、關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促檢查。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改革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嚴格落實“三查三單”制度,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跟蹤督查,緊盯問題整改,實行辦結銷號制度。各部門加強對本系統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情況的檢查指導,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各縣、區政府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和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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