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充分激發和釋放市場主體活力,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動力支持,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3日
  • 發布單位: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民眾辦事創業的堵點難點,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為抓手,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提升創業便利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力爭2020年全市市場主體達17.5萬戶、三年內全市市場主體突破20萬戶。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深化市場準入改革,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
1.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嚴格規範市場準入管理,規範審批行為,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對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全面提升登記註冊無紙全程電子化。建立健全線上線下雙軌並行的登記註冊服務新模式,有效利用實名身份驗證和電子簽名技術實現企業登記無紙全程電子化辦理,推行企業登記註冊“零見面”。(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深入推進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壓縮辦照環節。涉及註冊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申請人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登記,辦理企業登記時直接予以登記。依法審查企業名稱登記事項。(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4.全面壓縮企業開辦時間。依託貴州政務服務網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推動落實企業開辦“一網通辦、一窗通辦”,實現企業開辦申請“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辦理、限時辦結”,確保持續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2020年以市本級為試點單位,率先探索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2個工作日內,試行後逐步推廣。(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5.實行社保用工登記“二合一”。將原用工登記和社保登記2個環節合併為就業參保登記1個環節,企業網上一步辦結。(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6.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引導我市登記註冊的市場主體自行選擇下載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辦理印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等相關業務的合法有效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網際網路+”環境下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套用。(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公積金中心、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人民銀行安順市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7.鼓勵和促進外商投資。貫徹執行《外商投資法》和《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規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程式,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8.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深入推進住所登記制度改革,降低興辦企業的場地門檻。按照《安順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註冊登記管理規定》要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實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記。(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持續深化行政審批、許可改革,進一步降低準營門檻
9.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積極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推進改革。(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0.持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按照涉企證照改革事項目錄,壓縮企業進入市場前後的各類涉企證照事項,以“減證”促“簡政”,全面實施“三十四證合一”,降低市場主體創業的制度性成本。(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1.深化建築許可改革。實行數位化聯合審圖。實行施工許可證全程網上辦。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全程電子化。(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2.深化工業產品許可證改革。進一步落實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承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市級審批事項,持續最佳化審查審批模式,推動“一企一證”“告知承諾”落地落實。(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3.深化食品許可審批改革。積極推進許可電子證書管理。不斷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資料庫,並及時向社會公開,供公眾查詢。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對銷售預包裝食品等低風險食品,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符合條件的實施“先證後查”,市場主體承諾後即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持續深化註銷便利化改革,進一步降低退出門檻
14.建立多元化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圍繞企業註銷中的“難點”“痛點”“堵點”,進一步推進註銷登記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增強企業辦事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繼續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為市場主體退出市場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通道。(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持續深化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減少行政干預
15.實施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推動實現全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減少多頭執法、隨意執法、重複檢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應急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統計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6.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加強市場主體行政許可及行政處罰等涉企信用信息歸集,依法依規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庫,做好市場主體失信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7.規範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為的監督。推進執法結果共享互認,及時制止“一刀切”等行為。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清理規範和修訂完善邊界寬泛、執行彈性大的監管規則和標準。2020年底前實現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持續深化服務方式改革,進一步推動市場主體發展壯大
18.大力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加強部門間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信息和數據的互聯互通。(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商聯、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9.深化智慧財產權服務便利化改革。引導企業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及時受理市場主體和民眾商標註冊申請,提供專利、地理標誌保護申請指導和幫助。快速受理智慧財產權維權請求,為權利人提供維權援助服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0.強化標準引領作用。支持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引導企業在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上正確公開執行標準;為政務服務等營商環境類標準化試點申報工作提供優先和優質服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1.助推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及時為具有核心技術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辦理檢驗檢測資質提供指導服務。組織檢驗檢測機構參加檢驗檢測能力驗證活動,提升檢測服務能力。為企業申請認證提供服務指導。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事中事後監管,指導幫扶企業不斷完善生產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市場主體培育,擺上更加突出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工作統籌、政策落實,為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場所、設施和經費保障,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職責分工,將本實施方案細化為具體的思路、目標、任務和舉措,切實將改革責任壓緊壓實,加強督查指導和跟蹤問效,有力有序推進落實各項改革任務。
(三)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官方微信、入口網站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提升人民民眾和廣大市場經營主體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知曉率和熟悉度,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

印發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安順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實施方案》已經市四屆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四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7月3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及意義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充分激發和釋放市場主體活力,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動力支持,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我市實際,圍繞進一步推動落實商事制度改革各項政策措施,以最佳化營商環境,大力培育市場主體為目標,起草了《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市市場監管局聚焦民眾辦事創業的堵點難點,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為抓手,起草了《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並徵求了8個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32家市直各相關部門意見,共收到各有關部門修改意見3條,已採納2條,未採納1條。市市場監管局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就檔案起草開展座談研討。5月7日,提交市司法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6月2日,經市四屆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會議意見修改完善後,報請四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按照會議要求再次修改完善。6月30日,提請市政府辦公室印發,7月3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正文共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分別從持續深化市場準入改革,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持續深化行政審批、許可改革,進一步降低準營門檻;持續深化註銷便利化改革,進一步降低退出門檻;持續深化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減少行政干預;持續深化服務方式改革,進一步推動市場主體發展壯大五個方面以21條措施明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的主要舉措。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廣泛宣傳引導三條措施,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市場主體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特點
一是打通市場主體整個生命周期的全流程,從降低準入門檻、降低準營門檻、降低退出門檻、減少行政干預、推動市場主體發展壯大五個方面,結合我市實際制訂,目的是進一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打通民眾辦事創業的堵點難點。二是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最佳化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在解決準入不便這一問題上,提出以市本級作為試點,率先探索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同時,在解決準入不準營這一“痛點”上提出: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對銷售預包裝食品等低風險食品的,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符合條件的實施“先證後查”,市場主體承諾後即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確保企業第一時間可以從事經營。結合進一步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出深化建築許可改革。(解讀單位:安順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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