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5年3月27日,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決議》。
決議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決議
(2015年3月27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著眼完善和發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
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全面推進
依法治國作出了戰略部署。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貫徹中央精神,結合江蘇實際,對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動員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人民民眾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積極投身法治江蘇建設的新實踐,特作如下決議:
一、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
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和主攻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僅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重要制度基礎和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江蘇的生動實踐。當前,我省改革進入攻堅期,發展進入關鍵期,社會進入轉型期,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維護人民民眾權益,調節社會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迫切需要全面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人民民眾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齊心協力、不懈奮鬥,確保完成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各項任務。
二、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加快推進全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譜寫好中國夢江蘇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目標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圍繞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在江蘇的實踐和探索,努力建設法治江蘇。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推動地方科學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廉潔司法、法治宣傳教育、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水平居於全國領先行列。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實際出發。
三、堅決維護憲法權威,保證
憲法全面貫徹實施。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利用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憲法全面貫徹實施。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檔案納入備案審查範圍,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切實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
四、著力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地方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恪守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按照“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緊扣江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配套、體現時代特徵、富有江蘇特點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明確立法權力邊界,依法有序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加強省市立法的統籌協調。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把公正、公平、公開貫穿立法工作全過程,健全法規規章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審議工作機制,積極開展立法協商,拓寬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推進立法精細化,增強法規規章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法律要求、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行政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嚴格執行行政程式規定,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範圍,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制度,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綜合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政府部門內控機制,強化層級監督,改革行政複議體制,加強審計、監察、財政等專門監督。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六、切實保證公正司法,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支持和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各級國家機關和領導幹部不得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職保護機制。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改革案件受理制度,明確司法機關內部各層級許可權。堅持嚴格司法,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進量刑規範化,加大依法強制執行力度,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深化司法公開,探索創新人民民眾參與、監督、評判司法的途徑和方式,保障訴訟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切實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七、紮實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依法開展自我管理,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健全依法維權和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引導和支持公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大力培育發展公共法律服務組織,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立體化現代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民眾安居樂業。
八、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促進全民守法。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弘揚法治文化,增強全體公民的法治意識,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全省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建立執法機關普法責任制和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推動法律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大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準和業務工作能力。各級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增強法治觀念,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九、加強組織領導,努力形成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工作合力。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各方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協調推進、有效實施。總結實踐經驗,紮實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深入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不斷提高人民民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制定法治江蘇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確保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決策部署,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就事關本地區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事項及時作出決定決議,把握立法工作的主動權,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確保憲法和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依法維護,在法治江蘇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各級人大代表要積極參與法治江蘇建設的各項工作,帶頭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貢獻智慧和力量。
全省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江蘇省委的領導下,團結一心、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在新起點上開創我省法治建設的新局面,為“邁上新台階、建設新江蘇”、譜寫好中國夢江蘇篇章而合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