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經2014年6月19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5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6月2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5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與備案,解釋、修改與清理,附則7章53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
- 實施時間:2014年8月1日
- 發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
- 發行時間:2014年6月24日
- 類型:規定
《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經2014年6月19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5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6月2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5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與備案,解釋、修改與清理,附則7章53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經2014年6月19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5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6月2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5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與備案,解...
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聽證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立法聽證活動,促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在...
(八)立法程式是否符合《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的規定;(九)其他需要評估的情形。第八條 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單位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應當充分調查研究,並通過書面徵求意見、公開徵集意見或者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以及實地走訪、專家諮詢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必要...
其中報送市政府的法規草案送審稿、規章送審稿,還應當符合《汕頭市立法條例》和《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的規定。除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必須直接報送的絕密事項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個人報送公文。各部門向市政府請示事項,如涉及其他部門職責,應先行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相關部門有責任...
對列入今年(2007年)立法計畫的正式項目,起草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汕頭市立法條例》以及《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切實加強對起草工作的領導,把起草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參與起草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研究;要擬訂工作...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立法活動,是指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和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根據立法許可權制定、修改、...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汕頭經濟特區法規規定 (1996年4月22日汕頭市第九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制定汕頭經濟特區法規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全國人民代表...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預防腐敗工作,有效防範腐敗行為,建設廉潔汕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特區範圍內的預防腐敗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預防腐敗工作委員會領導、協調預防腐敗工作,市預防腐敗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在2008.08.28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汕頭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決策聽證程式,提高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政府的行政決策聽證...
《汕頭經濟特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經2017年12月26日汕頭市政府第十四屆18次常務會議通過,並於2018年1月5日公布,自2018年2月10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汕頭經濟特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 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78號 《汕頭經濟特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已經2017年12月26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屆18...
第二十二條 市政府辦公室承辦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在發布之前,應當進行法律審查。市法制部門承辦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其法律審查、審核工作,按照《汕頭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是指除市政府規章外,市政府(包括市政府辦公室,下同)依據...
2021年11月3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公布 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 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容貌和秩序,明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具體內容,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水平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廣東省汕頭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汕頭市法制局是汕頭市人民政府管理法制工作的部門。發展歷史 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發〔2009〕14號),設立汕頭市法制局(加掛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
條例全文 (2019年4月23日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促進消費品質量提升,保障消費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消費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2021年7月5日,為增強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的廣泛性,提高立法質量,汕頭市司法局發布立法徵求意見│關於公開徵求《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景觀照明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2021月9月30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景觀照明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採納情況。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
《汕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量化標準規定》業經2013年9月9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市 長 2014年1月23日 為規範汕頭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確保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經2014年10月29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2014年10月29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6章109條。本條例的具體套用問題,由汕頭市人民政府解釋。本條例自2014...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特區範圍內的住宅物業管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非住宅物業管理活動參照執行。第三...
2021年3月18日,為增強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的廣泛性,提高立法質量,《汕頭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通過汕頭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徵求意見。2021年4月19日,汕頭市司法局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討論《汕頭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是2000年汕頭市人大頒布的檔案。發展歷程 2000年2月19日汕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22年12月18日汕頭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修訂。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議的舉行 第三章 議案的提出和審議 第四章 審議工作報告、審查計畫和預算 第五...
經2006年4月11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一屆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機關(實行國家、省...
經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三次審議。在條例制定中,市人大常委會吳啟煌常務副主任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條例制定工作,多次聽取工作匯報,提出具體要求。我們在汕頭日報、汕頭人大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草案》全文,並通過召開多場專題座談會、深入綜合保稅區調研、書面徵求意見等多種途徑,廣泛徵求社會...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8月27日 修改的決定 (2018年8月27日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汕頭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汕頭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作如下修改...
二、汕頭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及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定城市管理規劃,負責城市管理規劃的組織實施。(二)負責對市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分別在汕頭和珠海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
經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針對《條例》先後進行了三次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吳啟煌常務副主任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條例》制定工作,多次聽取工作匯報,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市人大常委會其他領導同志和常委會委員、有關工委深入開展調研,提出審議意見。我們在汕頭日報、汕頭人大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草案...
一、2011年5月1日前制定的《汕頭經濟特區華僑房地產權益保護辦法》、《汕頭經濟特區保障婦女權益若干規定》、《汕頭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汕頭經濟特區個人獨資企業條例》、《汕頭經濟特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