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況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緊緊圍繞“推進融入珠三角”這一發展目標,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充分利用本局入口網站、媒體報導、公開欄等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有關政策和措施,認真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民眾了解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政策和信息做好服務,特別是重點抓好“十三五”和汕尾新區規劃編制、做好重大項目前期協調工作、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爭取上級資金和政策支持、深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價格改革,繼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市場價格常態監管等各項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積極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5年,我局不斷致力於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一是嚴格按照《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保密審查制度》、《依公開申請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各科室責任,理順公開工作程式,做到依法審查、規範辦理、限時辦結。二是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落到實處。三是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認真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規範工作環節,確保依申請公開工作依法、有序推進。
2015年,我局根據工作職能,重點圍繞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重點領域改革、固定資產投資、協調推進鐵路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價格執法監管監測、階梯氣價及普通高中定價聽證會、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等內容,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程式,在我局入口網站和市“雙信平台”、《發展與改革》刊物、查閱中心、宣傳欄等多種方式積極主動公開發布局領導重要活動、重要會議、經濟動態、體制改革、投資管理、產業發展、轉發上級政策檔案、重點項目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價格監督檢查等各類本局產生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年,我局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局沒有向依申請公開當事人收取過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問題和2015年工作思路
我局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現實問題,比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量大、作機制不夠完善、工作人員少、專業技術力量薄弱,致使信息公開平台建設進度緩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網站的單元及版面設計也不夠便民,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這些不足,我們會在接下來的工作予以改進和完善,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工作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思路:一是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大政務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讓民眾知曉信息查詢的渠道。二是繼續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三是進一步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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