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建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住建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特公布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2011年,市住建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住建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加大力度、全面落實與創新,不斷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局工作職能、內設機構及有關人員工作崗位變動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通過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題會議,專門研究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信息與形式等方面的工作,充分發揮其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作用。
  二是整章建制,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市住建局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住房城鄉系統的實際情況,修訂了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公開實施辦法和政務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公開監督檢查、政務公開評議、政務公開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可行性、規範性及透明度,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公開。
  三是信息公開平台和手段進一步拓寬。發揮網路宣傳平台作用,在網際網路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專欄,在局辦公大樓一層大廳設定住建局政務公開欄,建立以網際網路專欄、大廳宣傳欄為主要渠道的下政府信息公開體系。
  四是接受監督,嚴格考核,全面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成效。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力度,做到獎優罰劣,進一步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參與地方政府的公務、政務評比,虛心接受公眾評議與監督。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汕尾市住建局的主要職責和組織機構等信息
  公開了我局的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各業務科室的工作職責許可權、所受理的業務範圍、業務辦理流程等信息。
  (二)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公開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建築業企業資質、商品房預售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執法職能範圍等內容。
  (三)建設法規規章等信息
  公開了汕尾住房城鄉建設履行職責有關的建設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信息。
  (四)各類建設業務服務信息指南
  公開了辦理有關建設管理審批、備案事項的服務指南。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是通過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對相關政府信息進行公開,進一步提高了公眾對汕尾住房城鄉建設各項工作、職責、制度以及辦事指引的認識與了解。
  二是通過設立辦公樓大廳公開專欄,發放宣傳冊等方式進行政府信息公開。
2011年全年共公開各項政府信息190條。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申請人提出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對於今後依法依規受理的依申請公開,我局將依照《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申請公開制度(試行)》等規章制度及時答覆。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嚴格保守涉及國家秘密、對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11年度,我局共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1件,已依法依規辦結。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1年度,我局尚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關費用,沒有發生減免費用的情況。
  第六部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存在問題主要是建設網頁內容更新不及時;對直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考評工作尚未完全到位。
今後,將根據局政府信息公開評議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每年對各科室及有關直屬單位進行政府信息公開評議和考核,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民眾民主權利、損害民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嚴肅處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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