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2號令)(下稱《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35號)(下稱《辦法》)的規定,現公布《汕尾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及諮詢受理政府環境信息情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汕尾市環保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2014年,市環境保護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條例》、《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局內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調整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由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從而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職機構專門抓,業務部門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開展培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環保部門信息,提高環保部門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2014年主要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及時調整,統籌協調,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2014年,為加強我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及時調整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省環保廳《關於印發2014年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粵環辦〔2014〕20號)、《關於印發廣東省環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的通知》(粵環辦〔2014〕43號)和市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汕府辦〔2014〕36號)、《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的通知》(汕府辦〔2014〕163號)要求,就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工作,做了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二)學習先進、加強聯繫,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通過組織學習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檔案、會議精神和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大力宣傳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目的意義等,全面提高全體幹部職工對推行政務公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同時,切實加強對下級環保部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多次召集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並狠抓落實。根據《汕尾市環境保護政務信息工作制度》,規範和加強我市環保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要求各縣(市、區)環保部門按《環保專項信息》格式報送環保信息,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好地為科學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
(三)嚴格審核,依法公開,切實保障公民知情權。我局修訂完善了《汕尾市環境保護政務信息工作制度》、《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政務公開工作管理辦法》、《“汕尾市環保”網站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指南》、《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目錄》和《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及《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汕尾市環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等相關制度,對信息公開的範圍、公開時限、公開形式和公開程式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進行全面梳理,編制了詳細的信息公開目錄,並明確要求局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目錄要求和具體分工及時對環境保護工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發布,安排專門人員對欄目內容及時進行更新。另外,還通過修訂《汕尾市環境保護局公文辦理辦法》、《汕尾市環境保護政務信息工作制度》、《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政務公開工作管理辦法》和《汕尾市環境保護局保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機關發文程式,提高了公開信息質量。對需公開的內容按規定嚴格審核,確保公開信息內容完整,界定範圍準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分門別類、認真編制,做好多渠道公開。我局根據環保工作的基本職能,結合我局實際,對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分門別類,搞好梳理,認真編制。除了做好汕尾市政府入口網站和汕尾市環保局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外,我局還利用多種渠道,通過信息公告欄、媒體發布、報送公開信息等多種形式積極推進全市環境信息的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查詢。2014年,共編髮《汕尾環保專報信息》49期、《汕尾市污染減排工作簡報》共6期、《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簡報》28期、《汕尾市環保局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簡報》32期、《汕尾市環境監察通訊》共12期、《陸豐市甲子鎮污水處理廠和碣石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專項督辦信息簡報》23期。在汕尾市環保局入口網站發布信息952條,汕尾黨政信息網、珠江環境報、汕尾日報發布信息80餘篇。
(二)豐富內容,提供便利,充分發揮政府信息積極作用。在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注意堅持原則,依法公開,切實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民眾辦事提供便利,確保充分發揮政府信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意義。一是公開局領導分工和部門工作職責。二是公開城市空氣污染指數、首要污染物、級別、狀況和飲用水源地水量、水質等大氣、水、聲環境質量情況。三是公開建設項目審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審核、排污申報登記、環保專項治理資金申請、危險廢物跨市轉移、行政複議與投訴等有關環保業務事項。四是主動公開排污費、監測費和環評費徵收標準和徵收情況。五是主動公開部門預算情況說明、“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等。此外,我局還在市環保局公眾網上設定了界面友好、操作簡便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專欄,對7項環境重點工作內容和8大項、28小項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信息內容進行了公開,主要包括:重要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方面內容。並於今年6月份印發實施了《汕尾市環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按規範內容、和時間節點完成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的建設工作。環保重點領域信息專欄共設定了空氣環境信息、水質環境信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信息、環境污染費徵收信息、國控企業污染物自動監控信息、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上市企業環保核查信息、掛牌督辦和行政執法信息、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核與輻射安全信息等子欄目11項,共發布信息338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2014年,收到以書面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市環保局所有的政府環境信息公開項目,包括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和依申請公開政府環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出現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順利,但通過開展自查,我們也深知同社會各界及民眾的需求和上級的工作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還有待加強,公開內容還有待豐富。目前,我局公開的信息量還不夠,有關規定、計畫、方案及決策的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改進。二是公開形式還有待多樣化。由於受經濟因素的制約,我局信息公開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信息除網站、公開欄公告、環保視窗等形式公開外,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獲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形式還不夠多樣。三是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和直屬各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不平衡,監督和指導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為更好地推進局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將認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爭取主動公開信息量有明顯提高。二是突出平台建設。依託網路平台,加大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力度,全面提升為民辦實事的功能。三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編輯案例分析材料,收集好經驗進行推廣交流,對縣(市、區)環保局的依申請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汕尾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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