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是永平縣人民政府2011年4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
- 組織: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 :2011年4月26日
《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是永平縣人民政府2011年4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是永平縣人民政府2011年4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已於2011年4月26日縣十五屆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永平縣法律援助辦法第一條為確保經濟困難和其他符合...
《法律援助法實施工作辦法》是為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辦理過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維護民眾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 由最高人民...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聯合印發《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2023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
本辦法不適用於公民自行開展的公益法律服務。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援助志願者,是指根據法律援助機構等單位安排,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無償提供法律援助及相關服務的公民。第四條 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五條 司法...
《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發布的法規。中文名 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管理辦法 外文名 Temporary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legal aid work by lawyers and grass-roots legal service workers 發布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 通過...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法律援助投訴處理工作,加強對法律援助活動的監督,維護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訴,是指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援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以下簡稱投訴人)認為法律援助機構、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
第四條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可設立法律援助法律事務所,承擔法律援助案件。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及其法律服務人員,應按照法律和本辦法的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第五條社會團體、大專院校及其有關單位開展的法律援助活動,由法律援助工作機構指導和監督。第六條法律服務機構及其法律服務人員實施法律援助,承辦法律援助事務,...
《海南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0月26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22〕48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
《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是為正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值班律師的相關規定,完善值班律師工作機制,依法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促進公正司法和人權保障,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制定的辦法。2020年9月7日,《法律援助值班律師...
只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標準支付補貼。第八條承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補貼標準:(一)民事訴訟案件 1.本地案件 基本勞務費用:按日平均勞務費用乘以3.5個工作日計算;直接費用:1100元。2.跨縣(市、區)案件 基本勞務費用:按日平均勞務費用乘以...
《自貢市法律援助補貼辦法》是為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質量,促進自貢市法律援助事業高質量發展,制定的辦法。2022年年11月,自貢市司法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自貢市法律援助補貼辦法》。發布信息 2022年11月,自貢市司法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自貢市法律援助補貼辦法》。內容解讀 《補貼辦法》總體框架和主要特點 《...
《陝西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陝西省法律援助補貼標準,促進法律援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和《法務部 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司發通〔2019〕27號)有關規定,結合陝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7月,...
第三條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辦法對法律援助工作者進行管理和指導。第二章 執業證申領 第四條 在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工作的在編工作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取得法律援助工作者執業證:(一)有敬業精神,熱愛法律援助事業;(二)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三)具有法律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專業本科以上...
陝西省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法律援助事業健康發展,加強法律援助經費監管,保證法律援助經費規範有效使用,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陝西省法律援助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5〕37號)《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
《雲南省法律援助辦法》是2001年1月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1號 【發布日期】2001-01-08 【生效日期】2001-03-01(已失效)《雲南省法律援助辦法》已經2001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雲南省...
財政部 法務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5]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司法廳(局):為充分發揮專款的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屬檔案: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
2022年1月,雲南省財政廳聯合省司法廳出台《雲南省法律援助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對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及時進行調整完善,從健全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系、提升法律援助服務水平、加強法律援助辦理人員監管等方面,不斷完善雲南省法律援助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務體系。以法律援助補貼提標擴圍小槓桿,撬動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大建設,...
2022年10月21日,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發布《四川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發布信息 各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和《法務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司發通〔2019〕27號)要求,司法廳、財政廳研究...
2023年2月,法務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印發新修訂的《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修訂過程 2016年9月14日,法務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合印發了《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自2016年9月14日起施行。2022年11月,法務部會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修訂形成了《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
經個人申報、律師事務所同意、法律援助機構批准,可進入法律援助律師名錄庫。《辦法》明確,非本市縣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按照跨市縣補貼標準支付補貼。在跨行政區域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工作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律師,由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對違法違規的律師,依法依規進行相應處理。
《湖北省法律援助辦法》在2003.06.0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03年5月14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二00三年六月八日 第一條 為規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法律援助機構逐步推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鈎的差別補貼機制,以各項補貼標準為基準,根據服務質量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促進提高服務質量。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我省法律援助補貼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和《法務部 財政部...
《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已經2019 年10月17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的認定,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只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標準支付補貼。第八條 承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補貼標準:(一)民事訴訟案件 1.本地案件 基本勞務費用:按日平均勞務費用乘以3.5個工作日計算;直接費用:600元。2.跨縣(市、區)案件 基本勞務費用:按日平均勞務費用乘以...
2022年12月15日,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司法廳發布《黑龍江省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現將《黑龍江省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司法廳 2022年12月15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法律援助經費...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規範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援助機構,是指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承擔法律援助工作的專門機構。法律援助人員,是指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者安排承辦法律援助...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援助是指符合《法律援助條例》《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公民免費獲得法律諮詢、代 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隨著本地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財政投入,保障法律援 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市、縣(區)人民政府...
律師事務所和社會團體的法律幫助中心作為項目實施單位,其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請應當報所在地的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審查。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查,對符合本辦法第二章規定條件的,應當做出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並出具辦理公函。第十七條 地(市)和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作為項目實施...
遼寧省司法廳關於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準的規定 (2010年12月9日)吉 林 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司法廳關於制定公民經濟困難標準和法律 援助事項補充範圍意見的通知 (2006年12月1日)吉林省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2006年2月20日)黑 龍 江 省 黑龍江省法律援助辦法 (2001年12月26日)黑龍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