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已經2019 年10月17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文號:粵府令第268號
- 發布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11-25
《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已經2019 年10月17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已經2019 年10月17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範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的認定,保障經濟困難公...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已經2010年11月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6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標準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規範法律援助經濟...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法律援助人員,是指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者安排,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願者及其他人員,不包括司法鑑定人員、公證員。本規定所稱法律援助事項,是指為經濟困難公民和...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按照《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提供證件、證明材料。下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無需提交經濟困難證明:(一)由民政部門進行社會救濟的人員;(二)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獲得司法救助的人員;(...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公民因經濟困難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由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由最先收到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第九條...
第十一條 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由市、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範圍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無償法律援助:(一)符合本市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二)申請事項依法在本市...
第二章 組織實施法律援助 第四條 申請人個人及家庭的儲蓄存款、現金、有價證券、收藏品總額在5萬元以上的,視為有我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的價值較大的資產。第五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按照《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司法廳關於...
《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法律援助機構逐步推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鈎的差別補貼機制,以各項補貼標準為基準,根據服務質量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促進提高服務質量。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我省法律...
(一)告知經濟困難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有權依法申請法律援助,轉交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二)告知沒有委託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也沒有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約見值班律師,...
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規範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和補充事項範圍等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我市...
4.法律援助制度有利於健全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保障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申請對象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
第一條 為了規範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工作,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除法律規定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及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情形外,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
《海南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0月26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22〕48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聯合印發《...
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 (2007年7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和 擴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項範圍的通知 (2014年5月5日)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第十八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機制,逐步推進法律援助申請全城通辦,通過信息共享查詢和申請人個人誠信承諾相結合的方式核查申請人的經濟困難狀況。第十九條 本市支持依法設立法律援助基金會。市司法行政部門指導法律援助...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事由發生在本市轄區內;(三)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四)確有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經濟困難的標準為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外地公民在本市...
(五)規定重罪案件法律援助律師的資質;(六)進一步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明確特殊案件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七)明確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補貼免徵增值稅和個稅;(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監督制度。
七、第九條修改為第八條第二款:“公民在刑事訴訟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依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海南省法律援助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八、刪去第十條。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本辦法第八條所稱的經濟困難,是...
第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法律援助範圍和條件 第九條 公民為維護自身權益,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公民經濟困難標準按照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