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法律援助機構逐步推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鈎的差別補貼機制,以各項補貼標準為基準,根據服務質量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促進提高服務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法律援助機構逐步推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鈎的差別補貼機制,以各項補貼標準為基準,根據服務質量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促進提高服務質量。
《廣東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規定,法律援助機構逐步推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鈎的差別補貼機制,以各項補貼標準為基準,根據服務質量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促進提高服務質量。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
直接費用,包含差旅費、郵電費、印刷費、調查取證費等,參照《廣東省支付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補貼暫行辦法》(粵司〔2005〕265號)標準執行。基本勞務費用根據日平均工資、服務天數等因素確定。第六條 辦理法律援助事項過程中法律援助機構決定...
為了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修訂過程 1999年8月15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
第一條 為規範法律援助行為,促進合理行政,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規範廣州市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律援助...
《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是為促進和規範廣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實際而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促進和規範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據國務院...
廣東省司法廳2017年1月24日以粵司規〔2017〕1號發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的程式,保證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
細則全文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法律援助最低經費保障制度,將法律援助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根據當地國民經濟發展情況逐步增加,使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已經2010年11月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6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標準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規範法律援助經濟...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及意義 《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以下簡稱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施行以來,對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法律援助,促進我省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形勢的變化...
鼓勵集聚優質法治資源,探索建設立足廣州、牽引廣東、輻射粵港澳大灣區、面向世界的中央法務區。第三十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業建設經費和政府採購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做好對平台建設、法治宣傳教育、法律援助、人民...
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 (2006年9月28日)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 (2010年11月16日)廣東省支付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補貼暫行辦法 (2006年1月1日)廣東省司法廳支付死刑第二審指定辯護案件補貼辦法(試行)(2009年6月1日)廣西壯族...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於2024年1月印發的實施工作辦法。發布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法務部關於印發《法律援助法實施工作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實施單位是指接受項目資助辦理或指派案件承辦單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單位。項目實施單位包括:(一)地(市)和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二)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六省(市)的熱心公益並...
財政部 法務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5]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司法廳(局):為充分發揮專款的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現...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法務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有關基層法律服務業務的規定,積極開展與其業務範圍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第三條 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每年應當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辦理一定數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一是充分總結了以往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經驗,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法務部 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四川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了對...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援助志願者,是指根據法律援助機構等單位安排,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無償提供法律援助及相關服務的公民。第四條 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
《四川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我省法律援助補貼標準,促進法律援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法務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海口市法律援助辦法(修訂)》是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海口市法律援助辦法(修訂)作者 :編輯 :來源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發布時間 :2009年02月25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為了推動法律援助工作規範有序的開展,泰安市組織學習了《廣東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和青島市司法局《關於做好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審查工作的意見》(青司發〔2015〕77號),借鑑廣東省和青島市的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