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 是指居民家庭獲得並且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員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偶爾勞動得到的勞動收入。
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淨收入,如開小店、擺小攤、家庭作坊、私營企業的純收入;家庭資產所獲得的收入,如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險收益、股息與紅利收入、智慧財產權收入;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家庭間的贈送和贍養。
精確地說,它等於GNP減去所有稅收、企業儲蓄和折舊,加上支出和其他的轉移支付,還有政府利息支付。
可支配收入就是拿到手的收入。即工資收入中扣除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剩下的那部分。扣除它們後所剩下的錢是可以隨意支配的。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反映一個國家最終生產成果的總量指標,而“國民可支配收入”NDI是衡量一個國家最終所得收入的總量指標,GDP代表的是生產總量;NDI代表的是收入總量。因為,一國的GDP要經過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最終才能形成一國的NDI,生產總量並不等於收入總量,通常情況下已開發國家的NDI往往大於GDP,而開發中國家NDI往往小於GDP,這反映了生產和收入之間的分配關係,因此,它是觀察和分析國家之間、地區之間、以及部門和人群之間收入如何分配的最重要的經濟指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支配收入
- 外文名:Disposable income
- 類型:概念
- 簡稱:DI
- 測算方式:巨觀角度、微觀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