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辦法

《雲南省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辦法》是2022年10月雲南省司法廳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司法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雲南省司法廳印發《雲南省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辦法》。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工作,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除法律規定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及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情形外,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因經濟困難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無償提供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符合法律援助受案事項範圍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核查應當遵循公開公正、便民和接受社會監督原則。
第四條 法律援助機構可通過個人誠信承諾、信息共享查詢、其他核查等方式確認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
(一)個人誠信承諾。是指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時,如實自願說明個人及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完整知悉誠信承諾內容,作出真實的意思表示,願意承擔不實承諾後果。
(二)信息共享查詢。是指法律援助機構利用民政、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提供的數據形成共享對比數據,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等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對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線上核查。
(三)其他核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規定,主動到有關部門、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進行調查和核實。
第五條 法律援助機構核查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時,應當由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共同協商確定採用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方式開展具體核查工作。
(一)個人誠信承諾。在提交申請法律援助材料同時,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承諾書》。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明確告知虛假承諾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嚴格審查《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承諾書》。
(二)信息共享查詢。經申請人授權同意後法律援助機構可依託雲南智慧法援系統或者雲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務雲平台在民政、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平台查詢到申請人及其家屬的經濟狀況。查詢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車輛登記及營運車輛經營性收入、房產登記及出租收入等信息。
(三)其他核查。對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信息確需查詢,但通過個人誠信承諾或者信息共享不能或者無法查詢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採用書面核查、實地核查和公示核查等方式到有關部門、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獲取申請人的相關信息。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六條 通過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獲取的申請人及其家庭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因此該信息只能作為申請法律援助的依據,不得用於其他途徑。
第七條 通過經濟困難狀況核查後,申請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的,應當給予法律援助;不符合經濟困難標準的,出具書面的不予法律援助通知書。
第八條 加強受理、承辦過程中的監督,做好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審核及承辦人報告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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