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是一部部門規章,2020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51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
- 類別:部門規章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是一部部門規章,2020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51號發布。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是一部部門規章,2020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51號發布。出台背景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水文監測資料是水文工作的重要成果,具有長期性、連續性、流域性、全局性等特點,是...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促進水文事業發展,發揮水文工作在水資源管理、防災減災和水生態保護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建設、監測與預警預報、監測資料匯交與管理、監測環境與設施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第三條 市、區縣政府(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和基層水文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水文事業與經濟...
福建省水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工作,規範水文管理,服務防災減災、水資源保護和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與使用、水文監測設施與環境...
第十九條 水文監測資料依法實行統一匯交制度。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的監督管理,省水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技術標準進行匯交資料的整編,並按規定向省水文機構匯交以下資料:(一)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和專用水文測站的水文監測資料;(二)地表水水源地、行政區...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水量、水質監測以及其他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應當按照資料管理許可權向水文機構無償匯交上一年度的監測資料,其匯交的監測資料應當完整、可靠、一致。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由省水文機構另行制定。第十三條 從事下列活動所依據的水文監測資料,應當經省水文機構審查,申請人應當向省...
第五章 水文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 第六章 水文監測環境與設施保護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水資源管理、防災減災和水環境保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發揮水文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災減災工作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資源調查評價與規劃,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國家流域管理機構在本省...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水資源調查與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及其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區水...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的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水文事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預警,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文工作的領導,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
為了加強本市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水文活動,是指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總、保管及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水文科學研究等活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更好地為水資源保護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開展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文...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水資源監測調查評價、水文情報預報、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和水文監測環境及設施保護等活動,適用本條例。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流域管理機構基本水文測站和地下水的監測管理,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江蘇省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2023年發布的一項地方標準 備案信息 備案號:98050-2023 備案日期:2023-04-28 發布部門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蘇州市水文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江蘇省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
非水文測驗船隻在通過正在進行水文測驗的河段時,應當減速並避開水文測驗儀器。 第十五條 水文專用技術裝備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 水文計量器具應當依法定期檢定。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有效期的水文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六條 各類水文測站的水文水資源監測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整編...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促進水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與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保護和水文監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水文管理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防災減災、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節約保護、城鄉飲用水和水生態安全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與...
第十四條 水文管理機構及其他從事水文水資源監測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省水文管理機構匯交所獲得的水文水資源監測資料。第十五條 基本水文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開;向社會提供水文研究成果和諮詢,實行有償服務。第十六條 使用下列水文資料應當經省水文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後,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文活動及其管理。本條例所稱水文活動,是指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分析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
一、刪去第二十七條:“編制重要規劃、進行重點項目建設和水資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監測資料,應當經省水文機構審查,確保其完整、可靠、一致。“水文監測資料具體審查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二、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拒不匯交水文監測資料的,由省水文機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