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7年06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16修訂)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02月06日
- 實施日期:2007年06月01日
- 時效性:已被修訂
-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 法規類別:水利綜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7年06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7年06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07年04月25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修正),2016年07月02日發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是由國務院通過的2007年4月25日發布的行政法規。現行版本是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的第三次修訂。發布政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已經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是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6年2月6日簽發的命令。第666號令《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所做的決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分析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建設與管理,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監測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
2022年9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辦法》。辦法內容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辦法》已經2010年9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修正),2016年07月02日發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8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
為了加強和規範水文管理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防災減災、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節約保護、城鄉飲用水和水生態安全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發布信息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09〕第27號 《重慶市水文條例》已於2009年9月25日經重慶市第...
1988年5月18日國務院國發[1988]31號發布。2016年2月6日國令第666號對其進行修訂。內容 第一條 為防止拆船污染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拆船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從事岸邊和水上拆船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岸邊拆船,指廢船停靠拆船碼頭...
(六)盜竊、毀損或者破壞堤防、護岸、閘壩等水工程建築物和防汛工程設施以及水文監測、測量設施、氣象測報設施、河岸地質監測設施、通信照明設施的;(七)其他危害防汛搶險工作的。第四十四條 違反河道和水庫大壩的安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四十五條 ...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2004年9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9號公布)九、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2005年3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4號公布 根據2016年4月23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十、行政學院工作條例(2009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7),2017年03月01日發布。內容 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防止拆船污染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拆船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從事岸邊和水上拆船...
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 第三章 開發利用 第四章 保護 第五章 監測與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下水保護和管理,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實現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14修正),2014年07月29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修訂信息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