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程》是2012年6月2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程
- 標準號:SL 557-2012
- 發布日期:2012-03-28
- 實施日期:2012-06-28
- 技術歸口:水利部審計室
- 批准發布部門:水利部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程》是2012年6月2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程》是2012年6月2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安徽省淮河會計學會、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起草人何小富、齊獻忠等。1...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是水利部於2002年8月30日頒布並實施的規範性檔案。頒布信息 關於印發《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的通知 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2013年河海大學出版社出版,王念彪,俞叔平 編 內容簡介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主要圍繞水利部部頒標準《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規程》(SI,557—2012)進行講解,上篇闡述了項目竣工決算...
(二)項目歷年投資計畫及財政資金預算下達檔案的複印件;(三)審計、檢查意見或檔案的複印件;(四)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資料。第十一條 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可單獨報批,單項工程結餘資金在整個項目...
17.水利工程建設程式管理暫行規定 18.關於加強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 19.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 20.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 21.中央水利基本建設前期工作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辦法 22.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
第十九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據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的規定,按時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並做到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申請提出竣工決算審計,審計後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是竣工驗收的檔案之一。未...
重慶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市計委 市水利局 市財政局(二○○二年六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確保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水利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公益性...
一、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8)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編制竣工財務決算。二、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後,項目法人應將竣工財務決算提交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審查、審計。三、項目竣工驗收時,應將竣工財務決算...
管理的指導意見》(水建管〔2009〕115號)、《市重點建設辦公室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對“擴大內需促增長”建設項目協調服務和建設監管的通知》(渝重辦發〔2009〕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規範我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有關事項...
(八)審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參加項目竣工驗收。第八條 水利主管部門基本建設資金管理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水利基本建設法律、法規及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章;(二)匯總、編報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財務決算,...
第六條水利工程建設的具體監督管理職責按以下許可權劃分:省水利廳負責對由省政府、省水利廳組建項目法人或廳直屬單位直接實施的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一)主持項目竣工驗收;(二)直接監督或者與設區的市水行政...
發改、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做好本轄區內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設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小微型水利工程項目的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按照省市財政、水利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 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設程式可以分為前期...
(一)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1)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8)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編制竣工財務決算。二、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後,項目法人應將竣工財務決算提交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審查、審計。三、項目竣工驗收時,應將竣工財務決算...
(二)流域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的項目,總投資在1000(含)萬元以上的,由水利部或委託流域機構主持;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的,由流域機構主持。第十五條 竣工驗收委員會由建設管理、計畫、財務、審計、檔案、設計審查、運行管理等方面的代表...
2.當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全部完成,井經過單位工程驗收(包括工程檔案資料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按《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辦〔1997〕275號)的要求完成了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報告、竣工決算...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部直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畫管理,規範項目建設程式,提高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和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部直屬單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實際,制定了《水利部直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畫...
第十四條 前期工作項目完成後,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專家對前期項目成果進行驗收,財務、審計部門應參加前期項目的成果驗收工作。對於竣工的前期工作項目,財務部門應按照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組織編制前期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第二十二條 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時應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並接受審計驗證。在竣工決算未經批准之前,原財務機構不得撤銷,有關財務人員不得調離。第二十三條 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資金必須按有關規定在銀行設立專戶,建立專帳,...
所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後,按時開展工程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否則不得支付工程餘款。 二、審計監督是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全面監督。審計監督由縣審計局組織實施,發改、住建、財政、交通、農業、水利、扶貧等有...
第六條 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的工程建設規範和建設工程質量標準,編制建設項目的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消耗量標準及有關計價規則,經專家評審或者聽證後發布,為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提供依據。交通、水利、人防等專業工程,...
各級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管理要求,負責公益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審批、計畫安排、計畫實施的監督管理。各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要求,對公益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財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審計行政主管...
初步設計批准後,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消防設計審查或備案、人防工程設計檔案審核、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及預算審核。第十一條 發展改革部門在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以及有關部門審批施工圖預算時,應經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第二十六條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後,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應當向項目法人提交交工報告,並由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工程質量等級。第二十七條 以國家投資、融資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後,項目法人應當報審計部門辦理竣工決算審計。第二十八條...
(二)水利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與審核;(三)水利工程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編制與審核;(四)水利工程契約價款、結算價款、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與管理;(五)水利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鑑定,工程造價糾紛...
第五條 市發展改革委是本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規劃和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管理監督等工作。旅遊、農林、工科信、財政、教育、文化廣電出版體育、衛生、公安、民政、國土環境資源、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審計、監察...
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工作。(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指導河...
3.擬定區級水利預算、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並負責實施;擬定區級水利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區級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資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資產管理;承擔管理許可權內水利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指導局屬...
審計署 國家計委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下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試行辦法》的通知 1991年12月23日 審基字[1991]430號 審計署 國家計委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印發《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
5.負責市級水務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工作。6.組織實施局屬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重點項目審計工作;根據有關部門委託開展局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經濟責任審計;配合協調外部審計工作。7.負責局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