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省市駐習機構及縣屬企事業單位:
2012年,縣人民政府制定下發了《習水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施行以來,各單位認真遵照執行,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起到了一定的規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隨著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增加,尤其是各種建設模式(如引資代建、招商墊資建設)在我縣的廣泛採用,建設工程進度的加快,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問題。如審計質量監管不到位,未經預算審計先開工建設,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未開展跟蹤審計,工程建設中隨意改變增減項,隨意改變工程內容、投資規模、投資概算、建設標準,導致投資失控、投資行為違規等行為。有的單位以無力支付審計費用抵制跟蹤審計,有的以縣領導要求儘快開工或應急工程為由而不走程式、盲目開工、無施工圖開工、招投標流於形式、肢解工程壓低標的指定施工單位施工、高價結算等。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規範建設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根據《習水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審計、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結算)審計。未經預算審計,不得開展工程招投標活動,不得開展工程承發包經濟契約的訂立活動。5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以前必須確定跟蹤審計單位。所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後,按時開展工程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否則不得支付工程餘款。
二、審計監督是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全面監督。審計監督由縣審計局組織實施,發改、住建、財政、交通、農業、水利、扶貧等有關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項目業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責任主體應當接受審計監督。
三、加強和改善審計監督工作
(一)審計部門要對全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開展面上巡查,確保審計監督不留死角,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
(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組織取得縣審計局的授權委託方能在我縣範圍內開展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社會審計組織的工作由縣審計局考核評價,其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由縣審計局作出審計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執行。社會審計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授權依法履行職責,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除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外,該社會審計組織列入黑名單,不得在習水縣範圍內開展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相關的經濟活動。
(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在確保“事前”、“事中”、“事後”監督過程全覆蓋的前提下,重點是管好“事前”、“事中”監督,即預算審計和跟蹤審計兩個關鍵環節。預算審計要把預算編制之前的地勘、設計、施工圖等環節進行反追蹤,保證預算的真實科學可行。以預算審計為關口,把好跟蹤審計及時進入這一關。
跟蹤審計應當提前介入。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完成時,項目實施單位及時報告審計機關,落實跟蹤審計監督工作。跟蹤審計應重點把握補充契約、重大工程變更、隱蔽工程驗收等環節的審計參與和監督。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審計、竣工決算審計,審計機關應按照審計規程,制定時限要求,及時完成審計,出具審計結果。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重大變更:一次變更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需報項目建設單位批准,業主代表和監理單位無權變更;變更費用50萬元以上的應報縣人民政府批准,項目建設單位無權審批。
四、加強審計機關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中的廉政建設
(一)審計局在開展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中,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規程》(黔審投〔2014〕19號)的規定,加強投資審計質量控制和工程監督,落實廉政責任。
(二)選聘中介機構和專業人員。審計機關在審計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向社會中介購買服務,利用社會審計力量完成投資審計任務。
購買社會服務審計經費來源於財政資金的,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規定;審計費用來源於建設項目的,由審計機關會同建設單位根據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選定審計服務機構,審計機關作為契約的第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相關協定。
(三)審計機關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需要購買社會審計服務時,從備選庫中抽選或招標確定。
(四)組建習水縣審計協會,由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協會對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結果進行抽樣複查審核。審核結果作為審計機關考核評估社會中介機構工作質量的依據。
五、保障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經費
(一)縣財政在年度預算中適當安排政府投資審計經費,按上一年度審計核減資金的5%安排預算,支出時按實際需要列支。列支審計經費時,由審計局提出支出事項及有關證明材料,財政局劃拔經費到縣審計局支付到有關服務機構。
(二)政府投資項目有審計經費來源的,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要足額預算審計經費。審計經費的支付,應由審計局統籌。預算審計、跟蹤審計和決算審計經費的計取,嚴格按黔價房〔2012〕86號檔案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執行審計紀律,嚴肅追究責任。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及其委託的社會審計組織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審計機關直接開展的審計事項,審計組應與審計機關簽訂審計廉政責任狀。審計機關委託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的,應與受託中介機構或受聘專業人員簽訂廉政協定,明確相關責任。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嚴禁審計工作人員及受託從業人員利用審計職權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嚴禁項目建設各方責任主體不按基本建設程式及相關規定執行,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中,對審計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並將其違紀情況記入廉政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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