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來信來訪是人民民眾通過寫信、訪問等形式向各級政府機關負責人員反映個人或集體意願的一種社會政治交往活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民眾是國家的主人。信訪是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民眾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和常見方式,是人民民眾政治生活的一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眾來信來訪
- 別名:信訪
民眾來信來訪是人民民眾通過寫信、訪問等形式向各級政府機關負責人員反映個人或集體意願的一種社會政治交往活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民眾是國家的主人。信訪是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民眾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和常見方式,是人民民眾政治生活的一部分。
民眾來信來訪是人民民眾通過寫信、訪問等形式向各級政府機關負責人員反映個人或集體意願的一種社會政治交往活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民眾是國家的主人。信訪是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民眾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和常見方式,是人民民眾政...
對來訪人的訪後信,需辦理的,按照本規則辦理來訪事項的有關規定辦理;需留存的,併入來訪檔案;內容不清、無實際意義的或重複來信,統一存放。特殊情況處理 (一)異常情況處置 來訪人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工作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置:1.在國家...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處理來信來訪工作暫行條例》是為處理來信來訪制定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處理來信來訪,是黨委組織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是黨組織聯繫民眾、了解情況的一條渠道。做好這項工作,對於恢復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加強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的建設,發揚民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
黑龍江省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的規定 (1984年8月27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黑龍江省的具體情況,為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正確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密切國家機關與民眾的聯繫,克服官僚主義,不斷改進工作和作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人民...
處理人民來信和接待人民來訪,是各級國家機關一項經常的重要任務。人民民眾通過向政府機關寫信要求見面接談,提出各種意見,表示各種願望,對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對一些工作人員提出批評,這是人民的一種民主權利。各級各部門都要有一個主要領導人親自抓這項工作,要親自批辦一部分民眾來信,接見一些來訪民眾。民眾對於各項...
《赤水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辦理辦法》是赤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針對對象 赤水市人大常委會 發布內容 (2007年9月28日赤水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為了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範信訪行為和信訪工作,根據《貴州省信訪條例》的規定,結合赤水市信訪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一、信訪工作的原則、...
慶陽市人大常委會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信訪,是指人大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採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或者走訪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會反映問題和情況,提出意見、建議、要求以及檢舉、控告,依法應由市人大常委會辦理,或由市人大常委會批轉本級“一府兩院”和有關...
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條例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1.12.31 實施時間 1991.12.31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密切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與人民民眾的聯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
為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使信訪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家、省《信訪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市人大常委會的信訪工作在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一名常委會副主任主管,一名副秘書長分管。...
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對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通過的法律、決議提出意見或建議,對於反映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其他問題,對於反映各級人大及其人大代表違反憲法和法律的問題,對於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處理的案件,由各級人大常委會信訪部門協調處理。三、對黨員或黨組織違反黨的章程和黨規、黨紀的問題;違反黨的...
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是國家機關接受人民民眾監督,聽取人民民眾意見和建議的重要途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屬各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對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應當熱情接待,認真處理。第三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室,負責接受和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陝西省關於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的暫行規定》在1989.03.09由陝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發揚社會主義發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正確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密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人民民眾的聯繫,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和社會的正常秩序,推動改革和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
第三條 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是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者的一項重要職責。對來信來訪,必須認真接待,負責處理。對重要的來信來訪,要隨時向領導人匯報,領導人要親自過問,及時指導處理。第四條 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必須堅持民眾路線,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嚴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第九條 對來訪人要認真接待,對來信所反映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對重大的信訪案件,有關領導要親自處理。第十條 信訪工作人員對超過代表人數或越級集體上訪的,要進行宣傳教育,引導信訪人依法上訪。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應當到現場進行處理。信訪人應當聽從信訪工作人員的引導,按規定進行上訪。第十一條 各級公安機關...
8、各級各部門對民眾的來信來訪都要做到有交待,有答覆。對於需轉出辦理的,一般要在三日內轉出,重大或緊急問題要隨時辦理。一周內要答覆來信來訪人,說明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在查明事實後,除匿名信外,都要把查處結果同來信來訪人見面。凡當事人提出的意見有正當理由,應予採納。9、對本級本部門處理不了的信訪...
一、凡來信來訪必須做到有登記、有催辦、有答覆。二、對民眾來信要詳細登記,包括來信時間、來信人、信件反映的內容等。三、對民眾來信,應按照黨委主要負責人的意見,根據信件涉及的內容分類,轉交分管校領導審閱。特殊情況,另作處理。四、對來訪民眾要熱情、耐心,對能解決的事情要及時處理答覆;對因故...
《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組織,應當加強接待人民來訪工作。對於民眾提出的各種要求,凡是合理的、現在可以解決的,都應當負責地、及時地給以解決;不合理的、現在還不能解決的,都應當向民眾耐心地解釋。為加強人民來信來訪工作,《通知》作出五項規定:一、各部門都要有一位領導同志主管這項工作;二、對於人民...
1957年11月國務院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處理人民來信和接待人民來訪工作的指示》指出各級領導要親自接待、閱批人民來信來訪制度。第二階段(改革開放至90年代初)《黨政機關信訪工作暫行條例(草案)》的制定開創了信訪制度新時期,隨著國家改革開放後,“文革”遺留問題被突擊性解決,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逐漸恢復正常,...
第一條 正確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一項經常性的政治任務。做好這項工作,對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改進領導作風,密切黨群關係,調動人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鞏固人民民主專政,都有著重大的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這件大事認真辦好。基...
各級機關、單位領導幹部應當閱辦民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定期下訪,包案化解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市、縣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聯合接訪工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有關機關、單位聯合接待,一站式解決信訪問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覆信訪人。第十九條 信訪人一般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提出信訪事項...
第四條 信訪工作是國家行政機關一項長期的民眾性的政治工作,是領導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的應盡義務和職責。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應當加強領導,確定一位負責人主管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經常分析、研究和督促、檢查。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閱批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參與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範圍:(一)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二)對本級人民政府所作決定和命令的建議和意見;(三)對本級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申訴和意見;(四)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失職瀆職行為的檢舉或控告;(...
各級機關、單位領導幹部應當閱辦民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定期下訪,包案化解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市、縣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聯合接訪工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有關機關、單位聯合接待,一站式解決信訪問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覆信訪人。第十九條 信訪人一般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提出信訪事項...
國家信訪局是處理國內民眾和境外人士的來信來訪事項,保證信訪渠道暢通的部門,2013年7月1日起,國家信訪局入口網站網上投訴全面放開。其他職責還有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等。2023年3月,中共中央...
第二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的信訪工作為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服務,為促進民主與法制建設服務,為人民民眾服務。第三條 對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堅持實事求是,妥善解決人民民眾提出的問題。對重要的來信來訪,常委會領導人應當親自過問,及時指導...
我省從八十年代初開始探索和研究信訪立法問題,1984年8月省六屆人大九次常委會討論通過了《黑龍江省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信訪規定》)。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信訪規定》,先後接待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來信來訪712萬件次,為人民民眾辦了許多得人心、暖人心、穩人心的實事和好事...
各級民政部門領導幹部應當閱辦民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定期下訪,包案化解民眾反映強烈的民政領域突出問題,聽取民眾的意見和建議。第十二條 信訪人一般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提出信訪事項,並載明其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對採用口頭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民政部門應當在全國民政信訪信息系統(...
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信訪工作條例,於1991年12月25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0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級人民代表大...
第六條 信訪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各級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工作負總責;主管信訪工作的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協調處理或者負責處理分管工作範圍內的重要信訪問題。各級國家機關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堅持接待日制度,閱批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檢查指導信訪工作,研究解決信訪問題。第二章 信訪人 第七條 信訪...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按政策及時解決民眾合理合法訴求,耐心細緻進行教育解釋,對符合條件的幫助予以司法救助。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應當閱辦民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和約訪下訪,調研督導信訪工作,包案化解疑難、複雜和民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公安機關應當落實屬地責任,認真接待處理民眾來訪,把問題解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