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事項備案辦法

指中央機構編制部門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編制委員會就機構編制事項向中央編委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編委關於加強機構編製備案工作的相關要求,2013年12月,中央編辦制定出台了《機構編制事項備案辦法》(中央編辦發〔2013〕142號)。《辦法》共19條,規範了機構編制事項報送、登記、審查、糾錯等備案程式和制度。制定出台《辦法》,主要是按照中央關於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精神,緊密結合當前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以及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針對改革和管理實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構編製備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構編制事項備案辦法
  • 發布時間:2013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