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進一步最佳化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和《中央編辦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方式的意見》有關要求,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備案試點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備案試點辦法
- 頒布時間:2017年4月7日
- 發布單位:中央編辦、財政部
為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進一步最佳化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和《中央編辦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方式的意見》有關要求,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備案試點辦法》。
為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進一步最佳化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和《中央編辦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方式的意...
指中央機構編制部門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編制委員會就機構編制事項向中央編委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編委關於加強機構編製備案工作的相關要求,2013年12月,中央編辦...
(一)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舉辦的事業單位;(三)直接或者間接使用中央財政經費的社會團體舉辦的事業單位;(四)中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國有重點金融機構舉辦的事業單位;(五)本條上述...
二、加強和規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 強化省級機構編制部門對本地區各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職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構編制部門統一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上級機構編制部門要對下級事業編制總量和結構進行...
(八)研究提出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統一管理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審批地方廳局級事業單位的設定,指導協調地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九)推進機構編制法治建設,研究完善黨和國家機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國務院決定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所屬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登記管理機關)負責實施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登記...
國管局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管資〔2023〕221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2015年《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印發以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紮實推進所屬...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第四條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和機關服務中心等的國有資產,接受財政部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九條 全國機構編制核查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部署。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會同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對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垂管派出機構核查工作負責。地方各級機構...
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並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範圍的社會組織。第三條 自治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堅持黨管機構編制,把...
本規定所稱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本省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以及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社會服務組織。第三條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行總量控制、結構管理和標準...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鞏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成果,針對人大國有資產監督和審計查出問題完善整改長效機制,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中辦發〔2017〕71號)、《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
本條例所稱人員編制,是指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數額和領導職數。第三條 國家機構編制管理應當適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遵循依法、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第四條 省機構編制管理機關負責全省的...
辦法發布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於印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辦、通信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編辦、各副省級市編辦:為推進我國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建設,...
2013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的《上海市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辦法》第40條決定,廢止《上海市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檔案內容 上海市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 (1986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
本規定所稱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全省各級使用行政、事業編制的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第三條 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應當按照經濟社會全面協調...
同時,為解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加大管理的力度,《條例》規定:地方的事業單位機構和編制管理辦法,由省級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擬定,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由省級政府發布。事業編制的全國性標準由國務院...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解讀 主要內容 《辦法》共7章27條,首次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使用財政...
《無錫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在2012.04.13由無錫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經2018年1月17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修訂審議通過並發布,共七章四十一條,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13日頒布的《辦法》(市政府令第125號)...